关于印发黄江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黄府办〔2018〕51号
各办(中心)、各单位:
《黄江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业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听证目录所列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依据《黄江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工作指引》的规定组织听证。未组织听证的,不得提请镇政府审议,镇政府不予作出行政决策。
二、未录入本听证目录但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听证。
三、本听证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四、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黄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黄江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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