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伍志鸿率调研组到黄江镇开展《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
黄江镇人大主席祁耀权,副镇长丁奕君,镇人大副主席黄润波等参加相关活动。
“村集体物业出租多少钱一平方?”“每年新增人口有多少?”“每年一股分红多少?”“村集体经济股东资格如何界定?”“你们如何解决股权管理原则所产生的村民矛盾?”……
调研组首先前往黄江镇鸡啼岗社区办公大楼会议室,现场翻阅了该社区经联社和经济社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台账,并深入询问了有关负责人目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现状和具体措施。
随后调研组实地查看了鸡啼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地块、荔枝公园在建项目、老旧围美丽庭院项目等地,倾听社区负责人介绍项目规划和进展,以及在推进过程中所遇到的难点堵点,了解该社区在结合“百千万工程”和“绿美东莞”重点工作要素,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提升人居环境、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运用、管理村集体资产的情况。
座谈会上,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草案》有关起草工作情况。随后,黄江镇、塘厦镇、樟木头镇、凤岗镇、清溪镇参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调研提纲轮流进行汇报,并根据各镇街、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展开充分讨论,提出完善《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表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条例是提升我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强有力抓手。与会人员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接下来将会认真进行梳理研究,不断对《条例草案》进行完善优化,聚焦大局所需、基层所急、群众所盼,扎实推进《条例》的出台工作,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以及深入推动“百千万工程”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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