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4月26日,“东莞市鸿晟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具体名单详见: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名单(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的企业)),因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两年的企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17户企业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有要求我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名单(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的企业)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罗崇刚、钟伟林;联系电话:0769-83538811;联系地址:东莞市黄江镇田美龙芯三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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