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东莞市建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3家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具备原许可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合格,我局分别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予以撤销、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附件:撤销、注销业户许可名单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黄江分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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