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粤工商管字〔2017〕263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0〕4号)精神。截至2023年3月1日,“吴川市土木建筑工程公司东莞分公司”等223户企业(具体名单见黄江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或中国东莞黄江镇栏目--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hj/查询),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构成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223户企业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有要求我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名单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江分局
2023年3月20日
(联系人:罗崇刚、钟伟林; 联系电话:0769-83538811;联系地址:东莞市黄江镇田美龙芯三街1号)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