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黄江镇党委及辖区田美、新市、宝山、北岸、三新、长龙、梅塘等7个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黄江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被巡察社区“两委”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黄江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69-83539189(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专门邮政信箱:东莞市黄江镇莞樟路黄江段66号黄江镇政府大院(市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523750;
专门电子邮箱:DGswderxcz@dg.gov.cn;
同时,在镇政府大楼门前、镇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正门、田美社区侧门门前、新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前、宝山社区大楼门前、北岸社区办公楼一楼大堂左侧、三新社区办公楼一楼3号楼梯口、梅塘社区办公楼一楼大厅、长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大厅门前设置“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3年4月4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中共东莞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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