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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2年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6-08 17:35:2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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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黄府〔20206的文件精神,我局开展2022年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凡在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申报获得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评定)的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具体资助项目范围以《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内容为准,同时依据《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支持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2017341号)及《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补充通知》(东财〔201826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规定。

二、资助项目条件

申请人以黄江镇地址申请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镇注册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纳税主体地址属黄江镇行政区域;

(三)办法另有规定除外。

三、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一)提交《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提交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获得的证书、文件、批复、银行进账单、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四)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签名盖公章)和原件(核对后退回);同时,登入网址http://gsxt.amr.gd.gov.cn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打开“2021年度报告”页面截图打印。

(五)提交《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注意填写R&D投入比例)。

(六)所有书面材料应A4规格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并每页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请自行留底,送审申报材料不予以退还。

四、受理时间

受理包括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两个环节。

(一)网上填报时间:68622173010个工作日)

(二)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62917:30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网上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进入黄江镇经发局业务系统-企业客户端http://120.78.169.51/)注册帐号登录系统后,通过【专项资金申报】链接,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二)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后,由黄江镇经济发展局进行网上审查。

(三)经黄江镇经济发展局网上受理后,企业在系统中下载打印申请书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政务服务中心

六、书面材料受理预约方式

所有进入黄江镇政务办事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渠道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再按预约时间段入场办理业务,未预约人员不能办理窗口业务。预约操作流程如下:

关注i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预约办事”→选择在线预约”→选择黄江镇”→选择黄江政务服务中心”→选择综合二区(企业开办、建设工程类业务)选择经发(原商务、工信科)业务选择时间段,即可完成办事预约。

成功预约后,须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中领取粤康码。进入黄江镇政务办事大厅,须配合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出示行程卡,其中,行程卡带星号或红、黄码人员不能入厅。

七、注意事项

申请企业(人)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提交。

八、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黄江镇莞樟路黄江段26号(黄江广场旁供销社大楼一二楼,黄江政府对面)黄江镇政务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温倩敏,联系电话87699333

黄江镇经济发展局联系人:陈志鹏,联系电话83510099


附件1.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2.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3.黄江镇经发局服务网企业注册及业务填报指引



黄江镇经济发展局   

202268日    

 

附件1

黄江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我单位根据《黄江镇关于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暂行办法》的文件各项规定,为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保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使用要求和内容开展项目工作,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二、我单位在收到资金后,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遵守相关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三、我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财务管理方面,对项目资金进行独立核算,对所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汇集、归类核算,认真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备镇经济发展局及相关部门检查。

四、我司每年企业的研发费(R&D)投入不小于企业总产值的(3%£4%£5%£),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不小于10%(本条只属于工业企业承诺内容)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书中的各项条款,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法人签章:        

2022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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