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人社局关于《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的要求,我镇继续做好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受理范围
黄江镇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包括:
1.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2.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5.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6.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7.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8.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
三、办理条件
1. 人事档案在我市;
2. 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我镇(引进时间以首个我镇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 与黄江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四、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备注:1.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
2.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五、办理程序
(一)申报递交纸质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详见(附件5),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受理规定时间内把申请材料提交到黄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逾期不再受理。
(二)镇街审核。
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江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三)报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职能部门,核实申请人档案情况、户籍情况和其他补贴情况,审定拟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和金额,向财政申请预算,预算纳入下一年度。
(四)资金下达拨付。
当年申请的补贴,计划在下一年度6月份拨付。补贴拨付前,职能部门要核实申请人在岗在职的情况,已离职的取消该补贴,相关核实的情况,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结果报黄江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直接拨付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六、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
受理地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江分局(黄江镇田美南区龙芯三街2号)一楼大厅人才服务窗口,咨询电话:83606807,联系人:曾先生,张先生。
附件:1.《黄江镇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暂行办法》
(黄府〔2019〕13号)
2.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
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
3.2022年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
限定用人单位名单(黄江镇)
4.东莞市黄江镇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
5.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清单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江分局
2022年6月2日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