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文: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厚街镇水稻种植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我镇现行的水稻种植补贴政策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更好地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大种粮扶持力度,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我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种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2〕109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厚街镇水稻种植补助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我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三、文件执行期限
本方案有效期由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0月8日。
四、主要内容
《厚街镇水稻种植补助实施方案》分为“补助范围及标准”、“申报程序及材料”、“监督和管理”三部分。
(一)补助范围及标准
分别明确了“连片规模化水稻种植补助”和“非规模化水稻种植补助”的补助标准。其中:
1、连片规模化水稻种植补助
对我镇连片水稻种植规模达100亩(含)以上的社区集体、个人、企业等生产经营者予以租金补助,每年每亩最高补助1800元。如生产经营者每年每亩农田租金低于1800元的,以实际租金补助;高于1800元的,最高补助1800元。
2、非规模化水稻种植补助
对种植规模少于100亩的,按市、镇1:1比例进行补助。(目前市每亩每造补助500元,镇每亩每造补助500元,镇实际补助标准随市级政策变动相应调整。)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从“意向申报”、“提出申请”、“社区审核公示”、“提交资料”和“审批拨付”五个流程进行细化。其中在“意向申报”明确种植意向申报的时间节点,即“生产种植者与属地社区需在上年度12月1日前做好种植意向申报”;“社区审核公示”中对社区实地核查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提交资料”中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明确。
(三)监督和管理
对“加强补助资金监督与管理”、对我镇已一事一议分别实施补助的连片农田处理方式,以及政策有效期三项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
五、新旧政策对比
2022年6月,我镇出台《厚街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方案补助配套措施(2022—2024年)》,其中附件4《厚街镇美丽田园项目补助资金的实施细则》中第三章对我镇“水稻种植补助”进行了明确(以下简称“旧政策”)。2024年12月31日,该“旧政策”到期;同日,厚街镇政府印发《厚街镇水稻种植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新旧政策对比主要区别如下:
(一)调整了连片规模化水稻种植补助额度
两个政策对我镇连片水稻种植规模达100亩(含)以上的社区集体、个人、企业等生产经营者予以租金补助,“旧政策”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最高补助3000元”,“实施方案”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最高补助1800元”。
(二)细化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相较“旧政策”,“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申请水稻种植补助的程序和材料要求,包括:明确“生产种植者与属地社区需在上年度12月1日前做好种植意向申报”,增加“社区审核公示”相关要求,明确提交的资料包括“《厚街镇水稻种植补助资金申请表》、《厚街镇水稻种植补助申报情况公示》、公示照片、种植现场图片、种植面积测量信息图、租赁合同(申请租金补助需提供)等”。
(三)明确对已一事一议分别实施补助的连片农田的处理方式
对我镇已一事一议分别实施补助的连片农田,“仍按原文件执行,且不再重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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