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厚街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方案补助配套措施(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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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乡村产业兴旺,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大力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不断完善各社区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同时保障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和提高使用效率,根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配套措施。
二、文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5号);
(二)《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56号);
(三)《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21〕10号)。
三、文件执行期限
《厚街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方案补助配套措施(2022—2024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实施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文件框架及主要内容
《厚街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方案补助配套措施(2022—2024年)》共分五条:
第一条为制定该措施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为补助资金及项目。
第三条为配套政策:
(一)发展生产性项目专项,扶持农村做强物业经济,鼓励村组投资建设、投资回购及拆旧建新集体厂房、铺位等物业,优化农村集体资产结构,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1.设立1.5亿元,实施以奖代补,推动各社区发展新建生产性项目及投资回购项目,补助资金额度用完即止。对我镇社区集体投资新建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生产性项目,社区集体股份厂或合作开发项目按比例计算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按申报项目的建筑面积核定补助金额:集体投资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5000至20000(含20000)平方米的补助标准为30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600万元;集体投资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在原基础上每增加10000平方米,则增加补助10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1000万元。对我镇社区集体投资购买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物业或回购本社区范围内旧厂房、旧市场等旧物业(用于生产性),按申报项目的建筑面积核定补助金额,补助标准为30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600万元。新围、大迳两个次发达革命老区新建生产性项目的补助标准为50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的最高补助金额为1500万元;投资、回购项目的补助标准为50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1000万元。
2.设立4500万元,推动社区物业拆旧建新。对我镇社区集体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厂房等物业进行拆旧建新的,按原物业的建筑面积核定补助金额,按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对社区集体给予租金补助,补助期限最长1年,对于项目建设周期低于1年的,按实际建设时间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300万元。补助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二)“四小园”小生态板块专项,设立1000万元,支持社区、家庭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及周边民房整治改造等,按面积划档补助打造为小生态板块、连片示范区。对于小菜/花/果园项目最高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于小公园项目参照《厚街镇社区集体经济综合实力分类方案》进行分类补助,次发达社区参照第三类社区进行补助,补助的项目投资总额最高50万元,超出部分由社区自行承担。鼓励社区对“四小园”周边的民房整治改造,普通外墙修复翻新项目最高补助6000元,墙面彩绘项目最高补助2万元。补助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受理,补助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三)高压线路迁改专项,设立9000万元,对有迁改高压架空线意愿、辖区内高压架空线已经影响城市美观且确需迁改的社区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扶持。每个项目参照《厚街镇社区集体经济综合实力分类方案》进行分类补助,次发达社区参照第三类社区进行补助,补助的项目投资总额最高1000万元,超出部分由社区自行承担。项目呈报镇委、镇政府审定后实施。补助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受理,补助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四)美丽田园专项,设立1300万元,鼓励社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个人等投资经营者积极打造美丽田园项目。补助资金用于以农业园、观光园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水稻种植补助及美丽田园示范点奖励。对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的农业园、观光田园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镇财政补助比例为30%,超出部分由实施主体自行承担;对连片规模化种植水稻100亩或以上的实施主体,予以租金补助,每年每亩最高补助3000元;对水稻种植规模少于100亩的,市镇按照1:1比例进行补助(即每亩每造市镇各补助250元);对获评美丽田园示范点的项目,予以每年每亩200至300元奖励,一次性最高奖励6万元。
(五)“美丽碧塘”工程专项,设立3000万元,支持社区对属地池塘、风水塘水体进行清理整治,加快打造成水清岸绿、环境优美的“美丽碧塘”。对于建设“美丽碧塘”涉及的水体治理提升项目,镇、社区按照5:5比例分担的原则进行补助。每个补助的项目投资总额最高100万元,超出部分由社区自行承担。补助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受理,补助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六)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设立7500万元,推动我镇社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全力提升城市品质,加大力度扶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进一步改善革命老区的生态环境,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其中,设立4500万元,支持我镇12个革命老区完善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每个项目镇、社区按照7:3比例分担的原则进行补助;设立3000万元,支持我镇10个非革命老区社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每个项目镇、社区按照5:5比例分担的原则进行补助。每个补助的项目投资总额最高300万元,超出部分由社区自行承担。项目呈报镇委、镇政府审定后实施。补助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受理,补助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七)镇村合作专项,大力开展镇村合作,盘活各村土地、资金等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厂房物业建设和“三旧”改造,镇村合作项目建成后由镇统筹招商,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和经济效益。镇投入资金、村提供土地新建改造的厂房物业,原则上收益按镇村约定的比例分成;镇村联合投资新建改造的厂房物业,按镇村实际投入占比分成。
第四条为工作要求:
(一)对实施项目的牵头部门的工作开展作相关要求。
(二)说明该措施的资金使用规定。
(三)说明镇财政分局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为该措施的附件七个实施细则:
(一)厚街镇乡村振兴发展生产性项目补助的实施细则。
(二)厚街镇打造“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奖补资金的实施细则。
(三)厚街镇乡村振兴高压线路迁改项目补助资金的实施细则。
(四)厚街镇美丽田园项目补助资金的实施细则。
(五)厚街镇乡村振兴“美丽碧塘”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的实施细则。
(六)厚街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的实施细则。
(七)厚街镇镇村工业园合作改造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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