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高埗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5-03-17 17:08:34  来源: 本网
【字体:

高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我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内容涵盖镇政府2014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邮编:523270,电话:0769-88871005

一、概述

2014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立由党政办牵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指导、审核、检查等各个环节落实到位,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服务型、透明型政府提供了强有力保证。二是严格工作制度。深化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审查,确保了政府信息界定准确科学、内容真实完整、程序操作规范和信息保密安全。三是抓好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干部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深入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从而促进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二、公开渠道及公开情况概况

我镇现有除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平台外,还包括《高埗报》、高埗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阳光高埗网、高埗新浪微博、高埗腾讯微博、镇长信箱、阳光高埗投诉热线、高埗有线电视、镇政府及各单位公告栏等,积极发挥各大载体的作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其中发布高埗镇《高埗报》24期,高埗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信息2624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4092条,腾讯微博2383条,镇长信箱公布回复21条次,阳光高埗投诉热线公布回复109条,阳光高埗网发布765条。农村工作督查简报印发12期。          

媒体

内容

数量

高埗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新闻、通知公告等

2624

新浪微博

政务公开、新闻、通知

4092

腾讯微博

政务公开、新闻、通知

2383

镇长信箱

咨询、投诉

21

阳光高埗投诉热线

咨询、投诉

109

阳光高埗网

政务公开、新闻、公告等

765

高埗报

政务公开、新闻、公告、民生、文娱体育等

24

农村督查简报

农村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

1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镇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为13宗,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总体来看,我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是做得比较好的,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审核程序等基本按规定要求执行。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不够宽阔;信息公开工作亟需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信息数量还不够多,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这些问题有待在以后工作中予以解决和改进。

下一步工作,我们将侧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宣传。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营造氛围,努力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府信息资料,并认真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量,从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并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我镇公开的信息完整、及时、准确。

高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