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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3-11-21 16:11:2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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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高埗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高府办〔2018〕120号)有效期已满,按照《关于做好〈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农资办结合镇工作实际,现将我办草拟的《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高埗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镇新办法”)是我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最基础、最经常、最大量工作的行为规范。近几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财务管理广度和深度随之不断拓展,对制度建设和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次修订,不仅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的迫切要求,也是增强发展管理的迫切需要。

  二、修订的依据

  1、政策依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市新办法”)东府〔2023〕21号。

  三、主要内容

  修订前的《实施细则》共13章87条,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共13章89条,总数比原来增加了2条。从内容上看,新增条款4条,分别是在第三十、四十一、四十二、八十六条,增加了土地使用补偿款、逾期付款违约金、资产数字化、下属单位等管理要求。合并条款2条,主要是将原来的第二十九、三十条关于股东分红管理的内容合并为送审稿的第二十九条,将原第七十六、七十七条关于农村审计的内容合并为送审稿的第七十八条。除此之外,涉及文字表述修改完善的条款56条。概括起来,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引导加强党建引领。在第九条增加“四议两公开”内容,将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定义为实行“四议两公开”的重大事项。在第十二条增加对理事长不履职的应对措施。理事长不履行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所作决定时由当地党组织协调处理或由村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授权村党组织负责人或指定一名理事履行。

  (二)引导提高决策效率。在第九、十一条调整股东大会和股东代表会议决策权限划分,明确5亩以下面积土地所有权变更、10万元以上坏账核销等事项由股东代表会议表决,为镇拟订标准,市的表述是“较小面积土地所有权变更、大额坏账核销”。在第十四条丰富了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增加亲自投票或书面委托投票、现场投票、限时投票等方式。在第三十六条明确将重大事项审查划分为合规性审查、程序性审查两类,并对突发性、应急性、“一事一议”等特殊事项审查提出指引。对合规性审查,先审查后民主表决;对程序性审查,先民主表决后审查;对于突发性、应急性的重大事项,优化审查流程。

  (三)引导推动多元发展。在第二十九、五十三条调整对资产负债率的管控要求,支持村组适度举债发展。删除可适度增加股东分红中“资产负债率低于50%”的条件;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0%以内由“应该”调整为“一般”。在第四十九条明确新购建的权证齐备的不动产折旧率从原来的5%调整为2.5%,支持集体增持物业。在第五十九条优化土地款转存定期、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表决和审查程序,经民主表决和审查流程,资金可直接续存或续投,支持村组投资型经济发展。

  (四)引导规范基层治理。在第十四、六十三条,明确股东、股东代表、户代表、农村干部、监事会等人员领取误工补贴问题;在第十六条增加了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退出机制,明确理事会或者监事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在第十九条,明确推行村级财务室规范化建设。经济社(组)的资产和财务由经联社(村)对其重要合同签订、重大开支审批、集体经济组织公章保管和使用等实施监督指导;财会人员原则上实行集中办公,由委派会计担任财务室负责人。

  (五)引导夯实财务基础。在第四十一、四十三条,规范增加合同违约金、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执行合同付款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责任条款,违约金减免应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明确开设专门账户用于支农资金收支并按规定用途使用。在第五十条,根据国家、省、市、镇关于建设工程管理的新规定,明确农村集体建设工程管理要求。在第八十六条,明确下属单位划分为出租(发包)类、公共服务类和实业投资类,并可实行分类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有实际控制权的下属单位,属出租(发包)和公共服务类的参照《实施细则》管理;属实业投资类的参照本细则管理,或明晰监管权责后,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管理。

  (六)引导促进共同富裕。在第二十九条明确分红形式、调整分红基数的情形,提升股东分红的条件从4个精减为2个。股东分红应以货币资金或物资形式发放;股东分红基数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集体经济组织,经镇审查通过,可适度调整分红基数;删除“资产负债率低于50%、不属于市次发达村”2个限制条件。在第三十条增加土地使用补偿款管理要求。在第五十七条明确土地收储增值共享纳入土地款专户管理,提高股东对集体经营收益和土地流转收益的获得感。


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高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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