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东莞市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划定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辖区内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路段划定
(一)禁设区域路段:北王路。
(二)重点区域路段:振兴南路、振兴北路、广场北路、广场南路、中心西路、振兴东四横路(中心小学路段)、同兴路、创业路。
(三)非重点区域路段:禁设区域路段和重点区域路段以外的其他道路路段。
二、有关要求
禁设区域路段禁止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
重点区域路段和非重点区域路段的机动车停放行为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须在允许停放的时段停放车辆;
(二)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车辆;
(三)按照规定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
(四)不得骑压停车方格线停放车辆;
(五)按规定支付车辆停放服务费;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
三、本通告由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高埗分局负责解释,自公开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特此通告。
高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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