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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地检疫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5-07-17 11:06:2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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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在本镇饲养的畜禽按有关规定进行违禁药物监测合格,有相应《东莞市畜禽养殖档案管理手册》和佩带耳标。
所需材料
《东莞市畜禽养殖档案管理手册》和耳标
窗口办理流程
畜禽上市前三天,畜主凭《东莞市畜禽养殖档案管理手册》进行申报,由检疫人员到现场查验,出具《动物检疫现场记录表》,并由畜主填写《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后,将畜禽运输到动监分所检疫点,经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网上办理流程
畜禽上市前三天,畜主凭《东莞市畜禽养殖档案管理手册》进行申报,由检疫人员到现场查验,出具《动物检疫现场记录表》,并由畜主填写《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后,将畜禽运输到动监分所检疫点,经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说明:无
承诺期限说明:3个工作日内
镇街园区办事窗口
动监分所检疫点(动物产地检疫) 
工作时间:每天8:30-12:00及16:00-19:00
办事地址:东莞市高埗镇芦村惠民屠宰场门口
联系电话:0769-88871303
交通指引:乘坐3路公交车在高埗镇第一市场下
收费标准
价费字[1992]452号、粤价[2011]259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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