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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品检疫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5-07-17 11:05:5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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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进入屠场屠宰的生猪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供莞生猪电子标识》和生猪耳标,经检疫合格。
所需材料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供莞生猪电子标识》和生猪耳标
窗口办理流程
畜主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供莞生猪电子标识》和生猪耳标运猪进场,屠场提出屠宰检疫申报,经宰前检疫合格后发放《准宰通知书》,经宰后检疫合格后发放《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网上办理流程
畜主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供莞生猪电子标识》和生猪耳标运猪进场,屠场提出屠宰检疫申报,经宰前检疫合格后发放《准宰通知书》,经宰后检疫合格后发放《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说明:无
承诺期限说明:1个工作日
镇街园区办事窗口
动监分所检疫点(动物产品检疫) 
工作时间:每天22:00-5:00
办事地址:东莞市高埗镇芦村惠民屠宰场门口
联系电话:0769-88871303
交通指引:乘坐3路公交车在高埗镇第一市场下
收费标准
价费字[1992]452号、粤价[2011]260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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