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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5-07-17 11:04:4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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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符合规划要求,不损害公众及他人利益,具有设置权属,满足设置技术标准。
所需材料
1、填写《高埗镇广告设置审批表》,表内附图: ①彩色彩景效果图(要求全景效果); ②彩色灯光效果图(要求全景效果); ③正面、侧面结构图(注明所用材料及规格); ④地理位置平面图或座标图。 2、申请单位、受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 3、场地使用协议书(房产证明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4、已签定的《高埗镇户外广告发布保证书》。 5、广告设置场地单位意见书。备注: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向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领取《高埗镇广告设置审批表》及咨询有关事项。 2、填写《高埗镇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须附广告结构图、设置前实景照片、效果图等)和《高埗镇户外广告发布保证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送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广告组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受理申请;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给申办对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4、审批完成,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执法分局、申请单位各执一份审批资料,同时按规定缴交广告设置保证金。 5、若申请的为商业广告,申请单位需到工商分局登记注册。6、设置期满,申请单位自行拆除广告和清理现场并经验收后,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如广告设置期满后需续用,申请单位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办理审批手续,否则按残旧广告牌清除处理,保证金作为清除费用,不予退回。
网上办理流程

1、在线申请;2、网上材料预审;3、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审核、审批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说明: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10个工作日
镇街园区办事窗口

高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高埗镇高龙西2号经贸大楼3楼
     联系电话:0769-81302002
     交通指引:乘坐4、11、12、71、75、205路公交车在高埗文化广场东站下
     
收费标准
大型户外广告按投标价收费,牌匾、建筑物名称标识不收费。
办理依据
《东莞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2002年2月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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