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镇防御超强台风工作方案
第一条 制定目的
超强台风带来的风暴潮、狂风和暴雨等具有极大的破坏力,给海上船只、房屋、基础设施和广大人民群众等带来严重的危害;同时,容易引发流域性洪水等自然灾害。
为了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防御超强台风工作,及时处置超强台风带来的突发性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在《高埗镇防风应急预案》基础上特补充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东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东莞市防风应急预案》等。
第三条 适应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受超强台风严重影响,及由其引发各类次生、衍生等重大自然灾害的防御与应急处置。
第四条 工作原则
防御超强台风灾害要以各级政府为本行政区域防御超强台风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人为本,防避结合,把防止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军民结合,全民参与,依法实施,科学调度,切实做好防御超强台风各项工作。
第五条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镇三防指挥所对防御超强台风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和统一部署。
㈠ 镇三防指挥所及各成员单位
镇三防指挥所成员单位的组成及其各部门职责等仍按照《高埗镇防风应急预案》中规定实施。
㈡ 设立临时主要应急工作组
根据防御超强台风实际工作需要,在镇三防指挥所现有组织机构上再设立临时主要应急工作组,进一步细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具体落实,分级分部门做好各项防风救灾措施的落实。
1、决策指挥组:镇长任组长,分管三防工作的领导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职责:发布防御超强台风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用部队和抢险队伍,决定防御超强台风等其它重要事项。
2、专家调度组:由镇三防办牵头,联系市三防办、市气象局、市运河治理中心,并与镇应急办协调成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职责:负责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和地质灾害等预警预报以及资料收集整理,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措施以及派出督导组到现场指挥防风工作等。
3、抢险救灾组:分管三防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镇三防办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由镇三防办、应急办、规划建设办、经贸科技办、社会事务办、教育办、公安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交通分局、安监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高埗医院、各村(社区)等派人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情的排除和及时转移有关人员到安全避难场所;组织抢修水毁工程和危房、公共基础设施等加固工程;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调集、交通管制和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等。
4、综合统计组:由镇应急办牵头,与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办、教育办、国土分局、交通分局、安监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等组织实施。主要职责:快速、准确收集灾情等信息,并做好核查及汇总上报等工作。
5、宣传报道组:由镇宣传教育办牵头,与纪检办、经贸科技办等组织实施。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最新信息的及时播报和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等。
6、后勤保障组:由镇经贸科技办牵头,与社会事务办、教育办、公安分局、财政分局、高埗医院、供电分局、电信分公司等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保障灾民的生活用品、抢险救灾所需油料供应;负责灾区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抢险救灾电力供应和通信联络等。
第六条 工作重点
防御超强台风,要立足于最坏最严重影响来考虑,实施统一指挥,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员安全转移为重点,实现超常规的转移,必要时可依法强制转移安置;各部门密切配合,进行超常规做好本部门工作;全民发动,注重全社会参与,实现超常规的宣传,对超强台风的特点、破坏力、避险,急救基本知识超常规进行宣传。在按照《高埗镇防风应急预案》中规定实施的基础上,防御超强台风的工作重点主要为:
㈠ 重风(雨)前、全面做好部署
1、防止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务必百分之百安全转移有关人员,必要时可实施行政强制性转移。主要包括:
⑴ 各类海上船只回航或就近安全避风;
⑵ 海上作业、养殖等人员全部上岸避风;
⑶ 居住在沿江危(旧)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江堤围的人员要转移到安全地区;
⑷ 在易被超强台风吹倒的建筑物、高空设施、临时工棚、低洼地及其它危险区域居住人员要转移到安全地区;
⑸ 在易发生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区域居住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区;
⑹ 注意工厂、商店、学校滞留人员,路上行驶车辆人员、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来人员的安全避风。
2、镇委、镇政府发出紧急通知,全面做好防御超强台风各项工作。主要包括:
⑴ 领导、干部动员:动员镇、村两级领导、干部队伍,按照市委、市政府和镇委、镇政府发出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好防御超强台风各项准备工作。
⑵ 部队和专业抢险队伍动员:各抢险队伍紧急集合待命,配齐各种应急抢险救灾的设备和物资,随时准备抢险救灾。
⑶ 群众动员: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方式和途径,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将超强台风、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等信息传递到群众手中,提醒广大群众主动防风、防洪避险,增强发生灾害时的自救意识和施救能力。
㈡ 抢风(雨)中、尽量减少损失
1、科学实施救人救灾。抢险救灾要立足“以人为本,人民群众的生命高于一切”的宗旨,先救人后抢险救灾,实施救人就是首要任务。主要包括:
⑴ 救人要及时。一旦发现有人员被倒塌的房子或滑坡的山泥压住,就要立即派出突击抢险队员进行抢救,尽快挖出被埋人员,立即实施救治,尽量挽救人的生命。
⑵ 救人要科学。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救人设备和手段,实施科学救人,还要注意抢险队员的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新的伤害。
2、及时报告灾情,严格报灾制度。主要包括:
⑴ 及时报告灾情。受超强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以后,要密切注视水利工程设施、公共市政和房屋等设施的破坏程度和产生的灾情,及时发现、及早报告、及早处理。
⑵ 严格报灾制度。要严格执行灾情险情报告制度,特别是报告灾情、险情时,要详细报告灾情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程度和人员遇险情况,确保及时准确地实施抢险救灾。
㈢ 暴风(雨)后、尽快恢复生活生产
暴风(雨)后,关键是要做好安置灾民的物资保障和迅速恢复灾后生产。物资保障主要有帐篷、被子、衣服、食品、药品等,尽量使临时转移安置的灾民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要组织防疫队伍奔赴灾区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进行消毒,特别对人畜饮用水源进行严格消毒处理,防止灾后疫情的发生,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有保障。
第七条 应急响应启动与结束
应急响应启动级别、启动条件、启动程序以及应急响应结束等有关内容仍按照《高埗镇防风应急预案》中规定实施。
第八条 责任追究
对在防御超强台风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拒不执行防御超强台风应急命令、指令,致使防台风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附则
㈠ 超强台风定义
根据热带气旋等级划分《GB/T1920—2006》标准,超强台风是指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
㈡ 本工作方案定义
本工作方案作为《高埗镇防风应急预案》的补充预案,由高埗镇三防指挥所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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