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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埗镇2010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1-04-14 08:33:3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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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府办〔2010〕48 号

关于印发《高埗镇2010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高埗镇2010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高埗镇2010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

为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据《东莞市消防基础工作创新发展规划纲要》和《高埗镇贯彻落实<东莞市消防基础工作创新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部署,今年继续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积极优化城市消防安全环境,更加注重民生,全面促进和谐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中介服务等多种形式,继续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通过创新消防宣教培训模式,科学整合资源,探索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干部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宣教培训,推动多元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提高各类人群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预防、应对火灾技能,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通过完善推广“政府牵头组织,职能部门指导,中介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建立并巩固消防宣教阵地,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为社会各界自觉主动贯彻落实《消防法》提供理性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黄耀成任组长,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罗有通任常务副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赵润志、消防大队大队长龙国锋、安监分局局长黎连球任副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单位成员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由龙国锋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重点内容

(一)《消防法》贯彻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二)政府公职人员、常住人口消防安全常识普及性宣教;

(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集中疏散演练;

(四)在各新闻媒体及大众传播媒介筑牢固定消防安全宣教阵地;

(五)“119”消防宣传活动月系列活动;

(六)消防志愿者、消防安全大使等系列行动。

五、职责分工

(一)镇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统筹全镇新《消防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工作,包括组织《消防法》实施一周年宣贯讲座,联合司法所继续在全镇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设置《消防法》宣传栏,推出《消防法》普法专刊;

2、配合全年工作安排,联系宣传办、文广中心、高埗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单位,通过开设电视专题、报纸专刊、户外广告等方式构筑立体化网络,全面巩固媒体宣传阵地;

3、督促消防大队联合镇团委组织建立全镇消防安全志愿者队伍,明确其招募、注册、建队等事项,公开其权利、义务和消防志愿服务内容,规范管理;

4、督促教育办指导全镇中、小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和幼儿园开展聘请消防安全辅导员活动,并于4月上旬开展“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周”主题疏散演练;督促教育办于11月9日组织全镇中小学校开展集中的疏散演练;

5、督导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月相关活动;指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按照公安部提出的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

6、指导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的宣教培训工作,重点开展对政府公职人员、媒体从业人员、易燃易爆行业从业人员、出租屋屋主等重点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滚动培训;其中,政府公职人员、媒体从业人员、易燃易爆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全部接受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培训,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各村(社区)40%以上的常住人口接受普及化的常识宣教培训;

7、指导上江城村按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要求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同时利用厚街消防安全宣教培训基地,采取委托中介机构管理运营的模式,探索新型的宣传培训方式;

8、配合市政府百场消防主题文艺演出,组织播放消防主题电影,开展送消防安全进千家万户活动;

9、把握消防宣教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关,协助东莞城市学院组织师生对全镇消防宣教培训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评测。

(二)成员单位职责

消防大队:科学划分领导干部、企业法人、消防管理者、学校师生、城市居民、媒体从业者、新莞人等人群对象;组织开展持证上岗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隐患整治办工作人员、兼职消防队员开展消防安全轮训;

公安分局:负责在本系统干警的入职和晋升培训中增加消防安全的内容,组织各派出所、警务室、治安联防队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教育办:负责督促有线电视、《高埗报》等媒体进行《消防法》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分别开设消防安全专栏,定时、定量播放和刊登以消防安全工作为主题的节目和稿件;督促全镇星级宾馆、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组织其全体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

财政分局:负责审批、调拨全镇大宣传大培训专项经费,并确保使用到位;

安监分局:负责督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等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学习《消防法》;

文广中心:督促镇有线电视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在大宣传大培训各工作阶段和《消防法》宣传活动月、亚运消防安全保卫、“119”消防宣传活动月等特定时期,播放消防专题电视广播节目,播放公益广告等,公益广告年播放不少于1500条次,其中黄金时段播放不少于1000条次;督促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及文物保护单位所有人员、娱乐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组织网吧、娱乐场所安装消防知识屏保;

镇应急办:负责将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内容纳入有关应急预案,指导制定完善各种应急预案;

教育办:负责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社会职业培训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教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做好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督促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聘请消防安全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安排两节消防安全培训课,组织一次消防疏散演练;

经贸科技办:协助市科协继续打造“消防科普展览”品牌,举办巡回展览活动;

工商分局:负责督促大型商场、市场、美容美发、沐足等行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组织行业管理人员学习《消防法》;

医院:负责督促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站)、餐饮等行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组织行业管理人员学习《消防法》;

人力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各类职业介绍中介机构、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构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其中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构应将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常识纳入必学内容;各类培训机构增设大宣传大培训课堂;

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福利、养老、婚介、殡葬行业及学生接送站等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大宣传大培训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孤寡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帮扶工作;

经贸科技办:负责督促民营工业商贸企业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做好《消防法》的深入贯彻实施、消防安全“进企业”工作;

外经办:负责督促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做好消防安全“进企业”工作;

交通分局:负责督促各类车站、港口码头、交通运输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协助消防宣教活动;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消防宣教活动,办理户外公益广告的管理与审批;

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督促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 和新莞人参加镇政府、村(社区)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

电信分公司:根据阶段工作需要,负责不定期向公众免费发送消防公益短信;

团委:负责组织发动全镇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大使”活动,参与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和《消防法》宣传普及活动;

司法所:实施全镇《消防法》宣传普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要落实专项经费,认真配合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广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滚动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长期性,理清思路,明确职责,把宣传培训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并结合《消防法》的宣贯活动,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二)加大投入,科学组织。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借鉴以往的有益做法,探索出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法与模式,广泛发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加大投入,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铺开。

(三)拓宽渠道,突出成效。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分布、产业结构等特点,因材施教,不断创新宣传培训模式,拓展宣传培训渠道,务求取得实效,圆满完成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高埗镇2010年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责任分工表

主题词:消防安全 大宣传大培训 工作方案 通知

高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印发


高埗镇2010年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责任分工表

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一)巩固媒体宣传阵地

1、利用新闻媒体,全面进行以消防安全、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救援为主题的宣传报道;

2、中心区主要路段或地标式建筑物周边,开设立柱式大型户外广告宣传牌位,进行消防部队形象以及消防中心工作宣传;

3.组织辖区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场所广泛张贴消防安全“三提示”的宣传标语和挂图;在卡拉OK场所等具有视频设备的场所,要求在电子屏保系统播放消防安全内容;在具备条件的星级宾馆、酒店开设消防频道,播放消防火灾案例及逃生自救基本常识。

(二)拓展流动宣传阵地

积极组织力量、落实人员和场地、配合开展好消防大篷车的巡演宣传服务。

(三)壮大消防志愿者阵地

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组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

(一)持证上岗人员的培训

督促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参加专业培训。

(二)政府公职人员的培训

1、督促公职人员参加所属行业和系统的消防安全培训;

2、公安分局应系统地组织警务区的治安联防队员,由中介培训结构的专职教员进行消防方面的专门培训。

(三)社会民众的培训

1、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2、对在校学生,由消防大队和专职队选派人员,采取担任学校消防专职辅导员的形式,学期为周期进行培训;

3、组织社会单位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按照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落实新入职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定期的消防安全全员培训;

4、组织志愿者深入村(社区),提供培训服务;

5、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其他社会民众,主要采取镇政府和村(社区)集体经济共同支付的方式,采购中介机构的服务,由中介机构实施培训。

各 村(社 区)

(一)巩固宣传阵地

每个村(社区)必须设立两个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栏。

(二)拓展流动宣传阵地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三)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

在村(社区)的在家妇女、青壮年中积极发展消防志愿者。

全面组织对本村(社区)常住人口的培训

除委托中介结构开展对村(社区)人口的培训外,还需采取以下辅助方式开展培训

(一)兼职消防队对责任村(社区)分片包干,由兼职消防队员在日常的治安巡查、消防巡查等工作中,采取集中授课或者是上门服务的形式,对责任片区的常住人口进行培训;

(二)派出所组织辖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由中介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员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三)各警务区警长应组织治安联防队员对责任区的“三小”场所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四)出租屋的业主负责督促佃租人员参加本村(社区)的多种类型的消防培训活动;

(五)由村(社区)组织辖区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所主动参加消防大队组织的培训。

社会单位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场所主动张贴消防安全“三提示”的宣传标语和挂图;卡拉OK场所等具有视频设备的场所,要在电子屏保系统播放消防安全内容;具备条件的星级宾馆酒店开设消防频道,播放消防火灾案例及逃生自救基本常识。

(一)按照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组织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同时落实新入职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定期的消防安全全员培训;

(二)开展其他形式的消防培训活动;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主动参加消防大队组织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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