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估,你村(社区)下列特困人员拟享受以下照料护理标准,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乡镇(街道)反映。
公示期限:长期公示
监督电话: 高埗镇人民政府 88876001
东莞市民政局 22832536
东莞市高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
注:除未成年人外,本次所有拟享受照料护理服务待遇特困人员信息由乡镇(街道)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设置的村(社区)务公开栏及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大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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