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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案例——戴某新等70多名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纠纷法律援助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9-19 10:54:2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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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案 释 法 案 例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   劳动争议纠纷法律援助案                                    

  案例报送单位:   东莞市司法局高埗分局           

  供稿:  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赖绍衡               

  审稿:  东莞市司法局高埗分局 茹静瑶                            

  检索主题词:  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群体案件                          

  二、案例正文采集

  戴某新等70多名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纠纷

  法律援助案

  【案情简介】

  本案涉及某大型集团公司因经营困难拖欠70余名劳动者的工资及未按时购买社会保险费用数月之久,劳动者多次催讨无果。因劳动者法律意识不强,感到无助和困惑,于是集体向高埗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下简称“法援站”)求助,法援站了解了具体情况后即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动,在三个工作日内未能取得明显调解效果后,即引导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在24小时内受理申请,并指派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赖绍衡律师承办此案,在法律援助的介入下,律师助力维权,最终案件胜诉,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调查与处理】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劳动者提出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以及主张的月平均工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接到案件后律师首先对劳动者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购买记录等,确认了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再与劳动者确定了仲裁方案与策略,之后律师迅速整理仲裁资料向劳动仲裁庭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因本案为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劳动仲裁庭开通了绿色通道当天受理立案。

  在仲裁的过程中公司突然发出了无期限的停工通知,引起劳动者的极大反应,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法援办事处、人社部门、法院、律师马上进行联动,一方面由法援站、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与公司、劳动者继续沟通协调,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律师也积极与劳动者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得知他们担心公司后续无法支付拖欠的工资,也希望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获得应有的赔偿,重新找工作避免影响生计。

  在了解了劳动者的真实想法和需求后,律师重新对案件进行分析,认为公司拖欠工资、未按时购买社会保险费用数月之久等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建议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冻结/查封/扣押公司的财产。

  经过律师耐心的解释,劳动者同意上述处理方案,因此律师一方面协助劳动者依法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另一方面为劳动者逐个整理离职前12个月的工资明细,计算每个劳动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之后向劳动仲裁庭提出变更劳动仲裁的请求1、请求裁决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2、请求裁决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3、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向法院提起了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为此也开通了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受理立案,查封了公司上百万的机器设备,使工人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经多方协调,公司也向劳动者支付了部分工资,其中有26名劳动者撤回了仲裁的申请,对于公司尚未支付完毕的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等问题,律师也通过耐心细致的与劳动者沟通后续处理方案,引导劳动者合理表达诉求,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

  本案的裁决结果为:一、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于劳动者向公司递交《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之日起解除。二、公司向劳动者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且以每月应发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尽管公司不服仲裁/一审的结果并提起了诉讼/二审,法援站均指派了律师继续承办,对于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判决书公司未履行的,律师也协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了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持续有效的保护。

  【法律分析】

  本案是一起涉及众多劳动者权益的群体劳动案件,具有显著的复杂性和敏感性,案件的核心问题在于公司拖欠工资、未按时购买社会保险费用数月之久,以及无期限的停工通知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涉及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触及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底线。需要用到的法律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因此,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是按照应发工资计算的,从公司提交的工资明细可知,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在应发工资的范围内,劳动者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当予以支持。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典型意义】

  在本案中,公司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包括欠薪和未按时购买社会保险,这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面对这样的困境,劳动者往往感到无助和迷茫,而正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法律援助和律师的介入显得尤为重要,他们不仅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支持,更为他们指明了维权的方向和路径。同时律师注重与劳动者的沟通交流也至关重要,通过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需求,进而耐心的解释和引导,帮助劳动者保持了理性和冷静,避免了因情绪失控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此外,本案还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巨大作用。法律援助处及时为劳动者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使他们得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也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维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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