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镇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公开公示(第五十七期)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存在隐患 | 整改措施 | 备注 |
1 | 东莞市鑫德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未为1名调漆岗位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口罩)。 |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 |
2 | 东莞市兆昌洗漂厂 | 1、未督促实施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焊接加固炒砂机)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2、布料打磨现场的布屑、棉絮未及时清理;3、布料打磨现场地面有烟头。 |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 |
3 | 东莞市华申物流有限公司 | 1、储存危险物品(油墨)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2、现场储存危险物品油墨131桶,白色油墨15桶,每桶20KG,共300KG;其他色油墨116桶,每桶17KG,共1972KG;总共2272KG。 | 责令暂时停产 行政处罚 | |
4 | 东莞莞银物流有限公司 | 1、储存危险物品 (手喷漆) 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2、现场储存危险物品手喷漆共200箱,每箱12罐,每罐450ML,共920KG。 3、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消防栓被货物阻挡影响正常使用)。 |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 |
5 | 陆创尼德思奥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 1、特种作业(操作电焊焊接铁窗)人员(徐兴昌)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 |
6 | 李笃明(位于高埗镇保安围合旺工业园区) | 1、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租企业有员工在园区公共区域禁烟区吸烟)。 |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 |
填报单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高埗分局 填报日期:2023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