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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某学校与朱某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11-12 09:57:5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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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某学校与李某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损害赔偿纠纷                    

案例报送单位:东莞市司法局高埗分局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东莞市高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郑桐生调解工作室、郑桐生  

审稿:(实名,逐级) 高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熊洁峰                              

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损害赔偿;东莞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过错责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2021322,东莞市某学校学生李某从男生宿舍4楼阳台坠楼。学校老师发现后,立即拨打120将其送往某镇医院抢救。某镇医院初步诊断为下颚部粉碎性骨折、右腿粉碎性骨折,生命体征正常由于李某伤势较严重,当晚转至东莞市某医院治疗。经公安机关侦查322时许,李某在宿舍与同学黄某发生口角,并有肢体推撞,同学张某上前劝架,冲突被学校巡查员老师发现及时制止。随后李某对巡查员老师说了句“我要上厕所”,就走到阳台翻越护栏跳下。至5月底,治疗费用已近50万元,全部由学校垫付。关于后续治疗费用及补偿问题,经多次协商不成,李某家属与学校向东莞市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个人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调解室”)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20216月某日,受理案件后,调解员先查看了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记录等资料,并向公安部门、李某家属、学校了解案情公安部门初步推断跳楼为李某个人行为所致。李某家属认为李某平时性格温和老实不可能跳楼自杀,肯定是被同学欺负导致产生轻生念头,而且是跳楼是在学校发生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校方认为,李某轻生是其没有控制好情绪而作出的冲动行为,学校不存在校园霸凌或其他侵犯其利益的情况,老师也尽到了注意义务,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做好救护工作,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调解员初步梳理出本案争议焦点一是李某坠楼的原因;二是案件中的各方的责任划分;三是后续医疗费用的具体金额

紧绕焦点,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后,认为双方目前情绪不稳定、分歧巨大且李某坠楼原因等关键事实尚未查清,现阶段无法进行有效调解,宜采用“冷处理”方式缓冲双方矛盾,故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李某家属尽快配合公安部门对某进行口供录制,以便尽快查明某坠楼的原因;二是学校继续垫付某住院期间治疗费用,某家属尽量自筹部分费用,以确保李某得到及时全面治疗三是待公安部门出具某坠楼事件的结案报告后双方再就后续的治疗费及相关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双方当事人接受了调解员提出的建议,同意暂时搁置争议,待公安部门调查清楚后再进行调解。

20217,李某家属反映学校已停止支付某医疗费,希望调解员协调。调解员致电学校得知,某家属要求学校一次性支付40万元后续治疗费及伤残赔偿金,学校不同意,李某家属随后多次到学校吵闹,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学校不愿意继续垫付李某医疗费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先安抚李某家属焦虑、烦躁的情绪,随后对李某家属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指出扰乱学校教学秩序违法性,告知不理性维权的后果同时,调解员趁机与李某家属进行深入沟通,劝说李某家属尽快配合公安部门对李进行口供录制,以便尽快对坠楼事件作出定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以及第一千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学校在法律责任尚不明的情况之下,垫付了李某所有治疗费用于法于理于情都尽力了。若再要求校方一次性支付40万元的后续治疗费及伤残赔偿金,估计学校不会答应,希望家属理性思考经调解员引导劝说、法律解释某家属保证不再到学校吵闹。与此同时,调解员将与李某家属沟通的情况反馈给学校,争取学校同意继续垫付某治疗费用。小风波得到及时平息,李某得以安心接受治理。

临近开学,学校方担心某家属在开学日到学校吵闹以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安全表示希望调解员帮助一次性解决某坠楼事件相关补偿事宜。经致电某家属获知目前已拖欠医院医疗费约10万元,某的治疗已进入康复期。

通过前期的“冷处理”及“热沟通”,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情绪逐渐消失,诉求维权回归理性,寻求彻底解决纠纷的意愿渐浓,通过综合分析研判,调解员决定组织双方面对面直接沟通

调解当天,调解员首先与某家属进行沟通,采用评估式调解模式进行调解,明确指出从目前掌握的证据及陈述来看,李某坠楼的原因,大概率是李某自身行为或与同学发生肢体冲突受外力导致,无论哪种原因,都难以要求学校承担所有医疗费学校方之所以垫付前期所有的医疗费用,完全是基于社会责任及人道主义。李某家属如果继续无理取闹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学校有可能提出诉求要求某偿还垫付的医疗费用。综上,调解员建议李某家属认清形势、实事求是、合理提出诉求,努力争取与学校达成调解协议,放下包袱往前看。通过调解员分析利弊、案例借鉴、预测结果、提供建议,李某家属对依法维权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索赔金额回归至合理范畴。

在李某家属思考调解建议的同时,调解员加紧与学校交流沟通。调解员主要采用转化式调解模式进行调解,指出李某家属因自身教育程度不高加上某坠楼事件带来的心理创伤影响,难免出现情绪上的波动及行为上的偏激,希望校方能换位思考,理解李某家属的前期不理性行为,站在人道主义、社会责任、学生保护、化解矛盾的立场角度处理坠楼事件,争取早日案结事了,以轻装姿态迎接新生报到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撮合,调解距离逐渐拉近。在面对面沟通中李某家属表示,感谢学校方对某的人道主义救助,但家庭无力支付拖欠医院的近10万元医疗费以及近10万元的后续康复费用,希望学校能给予李某更多的人道主义救助。学校表示基于社会责任及人道主义立场,可以一次性给予20万人道主义救济金作为某的后续治疗费及生活费,同时要求李某家属不得作出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行为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医患之间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人民调解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签订调解协议书后3天内,学校支付李某家属20万元;

2.支付上述款项后,李某家属不得再就李某坠楼事件向学校主张任何民事权利且不得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否则,学校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家属返还学校所垫付的医疗费。

【案例点评】

校园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学校必须做到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强化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人身安全日常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确保所提供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努力营造安全和谐校园氛围,千方百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调解工作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调解员咬定青山不放松。本案从受理到调处成功,历时近3个月,调解员久久为功,展现出来耐心与用心,令人深刻。调解员仔细地调查、走访,准确归纳利益冲突点、焦点争议处;在稳住当事人情绪、避免事态升级的前提下,多次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做当事人的倾听者,重视当事人的想法,赢得信任;因时制宜、因事制策,结合实际灵活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努力压缩各方差距,适时提出建议,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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