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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高埗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04-23 10:28:27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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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高埗镇经济发展

    


关于组织2021年高埗镇“倍增计划”

试点企业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高埗镇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的通知》(高府20177)精神,镇倍增办计划在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动态调整,适当增加试点企业名额,开展2021年高埗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高埗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黄牌或红牌;企业若为我镇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

(三)遴选目标重点为我镇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四)原则上,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年度税收贡献不低于50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和税收增长分别不低于15%10%、利润总额为正数(对于新设并已投产企业,属重点引进项目企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五)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倍增意愿强烈。

(六)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等六大成长驱动因素的一项或多项。另外,如企业具备其他符合集约型经济发展的创新性要素,同样可视作具备成长驱动因素。

二、企业申报资料

(一)《高埗镇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申请表》;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企业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如有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四)企业“倍增”方案(如企业选择三年倍增,提供三年期方案;如选择五年倍增,提供五年期方案);

(五)驱动要素佐证材料(分为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产业链整合、服务型制造、资本运营、创新招商和其他,共八类。根据自主选择的驱动要素,结合企业实际,提供佐证资料。如企业选择科技创新要素,可提供研发投入情况,创新产业化情况等;选择兼并重组要素,可提供兼并重组计划及目前进展情况等;选择资本运营要素,可提供上市计划及目前的进度情况等)。

三、企业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发布申报通知。由高埗镇经济发展局发布2021年高埗镇“倍增计划”的申报通知,公布企业遴选具体工作机制及指标,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于限期内申报。

(二)企业申报。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以自愿为原则,整理装订好纸质申报材料,连同材料电子版递交至高埗镇经济发展局。

(三)形式审查。镇倍增办对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针对企业填报的纸质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条件符合性进行初审,并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申报材料;同时函请税务、统计等部门核对企业提交的相关数据。

(四)企业评审。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诊断及综合评定。

(五)征求部门意见由镇倍增办负责将新申报的综合排名靠前的企业名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核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其它不宜纳入作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行为。

(六)镇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确定。经相关部门核查后的综合评定结果从高到低整理,报送高埗镇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七)社会公示。经审议的2021年高埗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动态调整方案企业名单,通过高埗镇门户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以向镇倍增办提出,由镇倍增办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报告。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视为通过公示流程。(如公示期满后部分企业被剔除出名单,镇倍增办可根据前期企业得分排序、名单名额相应补充企业名单)。

(八)通报遴选结果。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镇“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结果,并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文件通报。

四、申报起止时间

2021423日起,至2021430日止。

企业纸质资料一式两份,于430日前递交到高埗镇经济发展局(镇政府主楼6楼工信二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埗镇“倍增计划”工作,配合发动高埗镇企业进行申报。

(二)镇经济发展局要积极做好“倍增计划”的政策宣传和申报动员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辅导有意愿的企业进行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远辉81133991、赵高强81302212

地 址:高埗镇人民政府6楼经济发展局工信二室


附件:12021年高埗镇“倍增计划”申请表.docx

22021年高埗镇 “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纸质资料提交要求及倍增方案建议提纲.docx





高埗镇经济发展局

20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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