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水十条》的各项要求,将城镇再生水利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促进水的循环利用,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构建优水优用、一水多用、有序利用和循环利用的城镇水资源保障体系等政策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由高埗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牵头开展《东莞市高埗镇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经过市、镇部门意见征求及专家评审后,最终形成了《专项规划(报批稿)》。
本规划充分利用城市污水再生资源、削减水污染负荷、节约用水、促进水的循环利用、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做到城市景观环境用水、工业间接冷却水、道路冲洗和绿化浇洒等市政用水、建筑用水等优先利用再生水;部分杂用水鼓励利用再生水,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专项规划(报批稿)》实施征集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7月11日。公众意见可以通过邮寄、来电或电子邮箱反馈,联系的方式如下:
1.邮寄至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镇政府大院高埗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邮政编码:523000);
2.电话:(0769)81136258;
3.电子邮箱:316309867@qq.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高埗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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