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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高埗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30年)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3-05-06 14:28:0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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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高埗镇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2021-2030年)













20234

第一章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1

第一节 自然概况 1

第二节 社会经济状况 3

第三节 生态环境现状 4

第四节 城镇发展定位 5

第五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5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12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2

第二节 规划范围和规划时限 13

第三节 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14

第三章 水环境保护规划 19

第一节 水环境质量现状 19

第二节 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20

第三节 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21

第四节 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方案 23

第五节 水污染防治对策 24

第六节 三水统筹 30

第七节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32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35

第一节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35

第二节 大气污染源现状调查与预测 36

第三节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7

第五章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47

第一节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47

第二节 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50

第六章 噪声污染防治规划 51

第一节 声环境现状 51

第二节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52

第三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52

第七章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 59

第一节 生活垃圾环境保护规划 61

第二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64

第三节 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规划 70

第四节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72

第五节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74

第六节 建筑垃圾处置 75

第七节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点工程 78

第八章 “十四五”碳排放研究 80

第一节 “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80

第二节 “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思路及任务措施 80

第九章 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82

第一节 生态功能区划分 82

第二节 生态控制线划定 83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83

第四节 生态农业规划 85

第五节 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89

第十章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规划 95

第一节 环境管理现状 95

第二节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规划 96

第十一章 重点工程及可达性分析 101

第一节 重点工程 101

第二节 可达性分析 101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103

第一节 组织保障 103

第二节 制度保障 105

第三节 资金保障 107

第四节 技术保障 108

第五节 能力保障 109

第六节 社会保障 109

第七节 评估保障 111

附表: 113

重点工程 113


第一章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第一节 自然概况

一、气候条件

高埗镇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年平均温度21.9,最高气温37.9,最低气温0.9;雨量充沛,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500毫米以上,平均24小时降雨量4.85毫米,雨量年内分配不均,主要集中在4-9月,期间雨量占年总雨量的80%以上,雨量大而集中,易造成洪涝灾害。年平均相对湿度达到80%,年平均日照2002小时。全年以偏南风和偏北风为主,年平均风速为2/秒。

二、水文

高埗镇位于东莞市北郊东江下游、中堂水道(东江南支流)北岸、东江支流潢涌水道南岸、挂影洲围下半部,属于东江三角洲河网地区,三面环水,东面与石碣镇接壤。

东江发源于江西省邬县桠髻钵,流经龙川、河源、紫金、博罗、惠阳、惠州等县(市)进入东莞市高埗镇,从市北边自东向西横贯而过,在石龙分流为北干流和南支流。北干流流至渔民洲分出一条支流,沿镇西部边界,流经塘厦、草墩、护安围、保安围、芦村注入中堂水道(东江南支流),形成潢涌河,潢涌河河面平均宽度190米,水深3.4-4.5米,绕高埗镇流程为7.8公里,沿途有塘厦水闸、芦村水闸出入口。中堂水道(东江南支流)沿镇西部边界,流经镇内的上江城、下江城、稍潭、柳树坊、芦村,奔向狮子洋,河面平均宽度为200米,水深4.3-5.1米,经高埗镇流程为8.4公里,沿途有上江城水闸、高埗村水闸、高埗水闸等出入口。

高埗镇内水系北接东江北干流,东南接中堂水道(东江南支流),在此统称为外江。镇内水系属挂影洲围管理所管辖范围。镇内水系与外江交接处有防洪水闸,分别设置于上江城、稍潭、高埗、芦村、塘厦。高埗镇利用闸门的开启,在涨潮时将外江水引入镇内河涌,镇内水位开始上升,水位最高约为0.6-0.8m;外江落潮时,镇内河涌水体排入外江,水位开始降低,最低水位约为-0.8m

根据博罗水文站资料测算,东江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55.7亿立方米,最大洪峰流量为12800立方米/秒,最小洪峰流量为31.4立方米/秒;最大流速2.7/秒,最小近于零。每年12月至次年4月为枯水期,流速缓慢,5-9月为洪水期,流速大。高埗镇地处东江下游。上江城最高水位5.20米,高埗最高水位4.30米,芦村最高水位3.73米,塘厦最高水位5.44米(按珠基算)。

镇内水系发达,河涌众多,大部分河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中心涌是挂影洲(包括石龙镇、石碣镇、高埗镇)的主要排水河涌,起始于石龙镇,流经石碣、高埗,最后在高埗镇中心区南侧高埗水闸处汇入中堂水道(东江南支流),全长16.18公里。中心涌高埗镇内河段有多处与其它河涌相连。中心涌是石龙、石碣和高埗三镇的主要污水排放渠道,又是石碣、高埗两镇的主要灌溉及排涝渠道。高埗境内河段全长6.88公里,河面最宽处为75米,最窄处为30米,水深2-6米。

北排涌是高埗镇北侧一条负责防洪排涝的河涌,西接中堂水道(东江南支流),东连石碣镇。北排涌在高埗地段长约7.55千米,通过高埗大道西侧河涌与中心涌相连,用于农业灌溉及生产服务。

南排涌位于高埗镇东南面,与北排涌汇集后一同排入中心涌。南排涌是中心涌最大支流,起点于石碣镇石碣村(与石碣泵站排水渠交汇处),经石碣镇曲折向西于高埗镇内冼沙村西汇入中心涌,呈上窄下宽趋势,集雨面积5.3平方公里,全长7.43公里,其中高埗镇段长3.8公里。主要用作农业灌溉及生产服务。


第二节 社会经济状况

2020年全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164.27亿元,同比下降1.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4.87亿元,下降8.4%。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5.42亿元,下降24.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44亿元,下降7.9%。镇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10.42亿元,增长3.7%。税收总额27.14亿元,增长4.2%。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62.77亿元,增长18.2%。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02.82亿元,增长27.7%

2021年全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176.95亿元,同比增长5.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5.59亿元,增长10.3%。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03亿元,下降2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4亿元,增长20.8%。镇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12.13亿元,增长16.4%。税收总额35.3亿元,增长30.1%。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88.03亿元,增长15.5%。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9.89亿元,增长26.3%


第三节 生态环境现状

根据高埗镇统计年鉴,至2020年年末,高埗镇常住人口17.0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4.59万人,下辖1个社区,18个村委会。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高埗镇大气质量现状良好。SO2NO2小时平均浓度,总悬浮颗粒物(TSP)、PM10的日平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

水环境质量现状:镇内河涌水体质量现状较差,时常会出现CODCrBOD5、氨氮、总磷超标,该区域内水体环境以有机污染为主。

噪声环境现状:高埗镇大部分区域属于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在108个监测点中,道路两侧设置监测点10个,监测结果为昼间噪声均达标,而夜间噪声偶尔出现超标现象。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区4个,监测结果为昼夜噪声均达标;村庄监测点44个,监测结果为昼夜噪声均达标;其余50个监测点属于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监测结果为昼夜噪声均达标。

20201120日,《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表彰为“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

20219月,入选“全国千强镇”。

第四节 城镇发展定位

对标“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历史机遇,精准定位,大力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发展空间拓展、产业体系升级、基层基础强化、民生福祉增进、重点改革突破“六大工程”,将高埗镇打造为“一环三轴五区”为核心内容的城市花园和孝义高埗。以产业强镇、创新活镇、生态美镇、文化兴镇、民生惠镇、法治护镇引领发展。


第五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

十三五”期间,高埗镇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新时代高埗镇改革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任务抓紧抓实,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20年高埗镇基本完成环保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十三五”环保规划中的40项重点工程全部完成,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推进水环境改善和亲水景观建设,治理污染,美化生态环境,让人们享受到高质量的生活和居住环境。

(一)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全面提升空气质量

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31项强化举措,着力提升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不断压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排放强度,提升治污精准性和实效性,力争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1.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继续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监理长效监管机制,推进VOCs深度整治,开展VOCs源头防控。全面完成“散乱污”综合整治任务企业数量1076家,完成率100%。完成辖区内完成64家涉气企业的VOCs末端治理,以及13家涉气企业的VOCs源头治理。

2.有效压减煤炭消耗总量。推动企业“煤改气”工作,加快淘汰工业锅炉整治工作,完成15家工业锅炉“煤改气”工作。

3.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重点强化柴油车污染治理,加强尾气排放管控,共开展环保、交警机动车尾气联合检测行动60多次,抽检辆过往800多车辆,遏制车辆尾气超标准排放现象。

4.持续抓好扬尘污染管控。持续开展泥头车联合执法行为,严打抛、撒、滴、漏行为,切实解决露天焚烧顽疾,确保辖区内无露天焚烧现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出动712余人次,查处了57家企业,查处露天焚烧、露天烧烤行为134宗。

5.严把项目准入关。全面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管控,实施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运等工作机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6.加强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判,提高应对水平,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二)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行动方案,继续全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聚焦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加快提升水环境质量。

1.夯实截污管网建设。高埗镇2020新建及改建截污水次支管网73.88km,管网总长度达136.32km,基本覆盖高埗镇全镇范围。

2.推进分散式处理设施。完成保安围一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分散式处理处理量为100/日,配套管网长度约1300米。

3.推动污水处理厂改造。完成污水处理厂改造并投入使用镇污水处理厂负荷已经达到100%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4.重点污染河涌整治示范项目成效。完成三保路横排涌重点污染河涌整治示范项目,消除河涌黑臭,河涌水质达V类水。

5.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高埗镇自来水厂一级保护区的2400米围网建设,设置界标标识牌2个,宣传标识牌12个,工程完成率达100%。全面关闭一级区内的东莞裕元幼儿园、东莞裕元台干宿舍环境问题整改完成率100%

(三)深入推进净土防御战,强化污染源头防控

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控制,切实提高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防治。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监管,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540多人次,共检查固废企业1270多家次。

2.开展土壤环境管理。积极贯彻执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制度,严格建设用地的环境准入,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开展辖区内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完成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现场调查工作。

3.规范危险(医疗)废物的管理。全面规范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目前镇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率为100%

(四)环境执法监管从严从紧,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以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以强有力的环境执法监管为保证,推进环境质量加快改善,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1.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做好常态化环境监察频次,开展夜间和非工作日环境监察、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紧抓重典治乱,铁腕治污。期间,共立案查处企业370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64份,环境执法震慑力彰显。

2.加强环境信访案件。落实专人跟进、专人包干,环境信访投诉件件有回复,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对区域性污染案件、影响范围大的案件,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率达到99.8%

3.强化企业排污监管。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扩大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开展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工作,共有24家企业被列入信用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优化发展。

(五)强化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开展环保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宣教活动,为镇内涉水、气、固废等行业开展环保法规进企业宣讲会,联合多部门开展“绿色发展 节能先行”主题节能宣传活动,派发8000余份宣传资料。

二、“十三五”规划指标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2020年高埗镇基本完成环保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十三五”环保规划中的40项重点工程完成36,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推进水环境改善和亲水景观建设,治理污染,美化生态环境,让人们享受到高质量的生活和居住环境。

十三五”期间未完成重点工程原因说明:

1.扩建高埗污水处理厂,201520202025总处理能力分别达到7.5m3/d12.5m3/d15m3/d原规划中污水处理规模规划过大,到2020年,高埗污水处理厂达到5m3/d,已经基本满足现实需求。

2.四纵即振兴路、高埗大道、莞潢公路、北王路,四横即颐龙路、高龙大道、中心公路、三塘公路等主干道设置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设置噪声显示屏,开展道路噪声监测工作由于噪声监测由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安排,在线监测选址部分调整,故该项目未能实施。

3.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村民按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加强各项措施成龙配套,对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可回收垃圾处置设施进行配套,保证生活垃圾分类能够持续地推进该工程紧跟全市的统筹规划,正加速推进。

4.提高环境土壤监测能力”土壤监测由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建立,正配合做好相关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1-1 高埗镇“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值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值

指标属性

完成情况

绿色经济

1

单位GDP能耗

吨标煤/万元

0.578

0.632

0.30

约束性

完成

2

单位GDP水耗

立方米/万元

33

27

15.8

预期性

完成

3

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

%

100

100

100

预期性

完成

4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70

≥75

≥80

预期性

完成

环境质量

5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约束性

完成

6

城市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预期性

完成

7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分贝

<56

<56

<56

预期性

完成

8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分贝

<70

<70

<70

预期性

完成

污染控制

9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95

100

预期性

完成

10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

%

10

90

≥90

预期性

完成

1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5

≥98

≥98

预期性

完成

12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5

≥98

≥98

预期性

完成

13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95

≥99

≥99

预期性

完成

14

放射性废源、废物收储率

%

100

100

100

预期性

完成

15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

≥90

≥95

预期性

完成

16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

≥90

100

100

预期性

完成

17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90

≥95

≥98

预期性

完成

18

总量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

6242

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

约束性

完成

19

氨氮排放总量

/

668

约束性

完成

20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

2121

约束性

完成

21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

1516

约束性

完成

22

VOCS

/

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

约束性

完成

生态环境

23

森林(绿化)覆盖率

%

18.5

20

25

预期性

完成

24

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17.25

17.5

18

预期性

完成

25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5

≥0.55

≥0.55

预期性

完成

26

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20

≥50

≥65

预期性

完成

27

化肥施用强度

折纯,公斤/公顷

<220

<210

<200

预期性

完成

28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

%

65

68

70

预期性

完成

环境管理

29

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占规模以上企业的比例

%

90

100

100

预期性

完成

30

环境投诉处理率

%

100

100

100

预期性

完成

31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

≥3.5

≥3.5

≥3.5

预期性

完成

32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

%

100

100

100

预期性

完成

33

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没发生

没发生

没发生

预期性

完成

34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

100

100

100

预期性

完成

35

公众对城镇环境满意率

%

≥90

≥95

≥95

预期性

完成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总体思路和任务举措,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三类目标,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领域,强化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三大基础。

二、基本原则

本规划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态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高埗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针对高埗镇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科学确定高埗镇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和在未来规划中的功能定位和性质,合理确定高埗镇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确保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考虑高埗镇实际情况及镇级尺度特点,突出重点。以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从人口、资源与环境、产业转型升级等角度思考生态与环保问题,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协调性。

(四)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坚持源头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持全过程预防,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各环节融入环境保护;坚持高效治污,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措施,解决历史欠账。

(五)协调发展,和谐共赢

充分考虑区域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人与环境友好、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六)创新机制,强化监管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环境管理体制创新,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管,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


第二节 规划范围和规划时限

一、规划范围

本次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高埗镇区域范围,北纬23°05′-23°08′,东经113°45′,属亚热带气候,气候温和,四季长青,年平均气温为21.9℃。全镇东西长约7.5公里,南北宽约4.5公里,面积34.6平方公里。下辖1个社区,即新创社区;18个村委会,包括朱磡村、新联村、冼沙村、下江城村、塘厦村、上江城村、三联村、欧邓村、芦村、卢溪村、宝莲村、凌屋村、护安围、横滘头村、高埗村、低涌村、草墩村和保安围村。

二、规划时限

根据《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中的规定,原则上以规划编制的前一年作为规划基准年。根据实际情况,本规划确定以2020年为环境保护规划基准年(资料不足的以2019年或2018年作为补充),分期年限为:

近期:2021-2025年;

中远期:2025-2030年。


第三节 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一、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04-2020年版《东莞市高埗镇总体规划》中,确定高埗镇的城镇性质为东莞市区北部重要的综合性制造业加工基地,市区外围边缘生态隔离区域,第三产业发达、环境优美、特色浓厚的现代化城镇()

因此,本次环保规划的总体目标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生态城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环境污染基本消除,生态环境良好并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建立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趋于合理、环境基础设施完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实现高埗镇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阶段目标

近期(2021-2025年)目标

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优先战略。以提高维护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加强环境管理,建立起完善的城市环境污染防治体系,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文化有长足进展,循环经济体系逐渐完善。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高埗镇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维护提高,持续落实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中远期(2025-2030年)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体系得到保障,产业结构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环境监管能力进入先进行列,生态文明建设达到较高水平,持续承载的环境支撑体系、集约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循环高效的经济增长体系和环境友好的社会发展体系得以建成。

二、指标体系

在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指导下,依据高埗镇的生态环境基础,充分考虑《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规划指标体系框架,提出高埗镇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由资源消耗、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生态建设、环境管理、绿色发展等指标构成,详见表2-1

2-1 高埗镇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20

2025

2030

1




环境质量改善

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22.2

完成市核定目标

完成市核定目标

约束性

2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

25

全面消除

全面消除

预期

3

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

%

/

全面消除

全面消除

预期性

4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全面稳定达标

全面稳定达标

约束性

5

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

%

80.2

完成市核定目标

完成市核定目标

预期性

6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2.7

完成市核定目标

完成市核定目标

约束性

7

PM2.5年平均浓度

μg/m³

25

完成市核定目标

完成市核定目标

约束性

8

O3-8h90百分位数浓度

μg/m³

150

160

160

预期性

9

环境风险防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0

90

90

预期性

10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90

90

90

预期性

11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98

99

100

预期性

12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100

100

100

预期性

13

应对气候变化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

%

/

完成市核定目标

完成市核定目标

约束性

14

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

/

完成市核定目标

完成市核定目标

预期性

15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

/

预期性

16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

/

预期性

17

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

/

预期性

18

生态保护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16

完成市核定目标

完成市核定目标

预期性

19

内河涌污染整治达标率

%

/

完成市核定目标

完成市核定目标

预期性

20

生态保护红线

平方公里

0.579

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

预期性

注:规划指标计算依据

  1. 根据监测资料显示,高埗镇2020年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22.2%,

  2. 高埗镇重要水功能区包括高埗镇北边界的东江北支流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南边界东江南支流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根据监测资料显示,高埗镇2020年重要水功能区达标80.2%

3)根据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结果,高埗镇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2.7%PM2.5年平均浓度25μg/m³O3-8h90百分位数浓度150μg/m³,高埗镇能源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预期空气质量有一定提升。

4)按照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控要求,2020年底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考核标注均为90%,故高埗镇2020年现状值选90%

5经调研资料显示,高埗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率为100%

6森林(绿化)覆盖率:根据高埗镇街综合年报,2020年高埗镇绿化覆盖面积1615公顷,高埗镇面积34.6平方公里,则绿化覆盖率为16%

7高埗镇生态保护红线是一级水源保护区,根据省水源保护区划定文件,高埗镇一级水源保护区面积为0.579平方公里。












第三章 水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节 水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清规划区域内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现状,找出主要污染物及其时空变化特征,阐明目前存在的主要水环境问题,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水质预测和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以及水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在高埗镇9个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结果,可得如下结论:中心涌B1监测断面水质达到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达标率达100%,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要求。中心涌B2监测断面水质的超标项目为CODCrBOD5、氨氮和总磷,中心涌B3监测断面水质的超标项目为氨氮和总磷;欧邓排涌的B4监测断面水质超标项目为DOCODCrBOD5、氨氮和总磷;中堂水道(东江南支流)的B5B6监测断面水质达到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标准;北排涌的B7监测断面水质超标项目为DOCODCrBOD5、氨氮和总磷;北排涌B8监测断面水质达到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达标率达100%,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要求。潢涌河的B9监测断面水质达到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标准。

根据2019-20206-11月高埗镇的4个考核断面横向统计数据,高埗镇的4个主要河涌水质随季节波动较大,4个考核指标均有超标出现,其中DO、氨氮、总磷超标频率较高。由于北排涌、中心涌上游为石碣镇,其水质受上游来水影响较大。

根据20214-12月高埗镇全部河涌的水质考核数据,可知各河涌水质随季节波动较大,不达标的内河涌较多,内河涌治理任务难度较大。

总体来说,高埗镇镇内河涌水体时常会出现CODCrBOD5、氨氮、总磷超标,说明该区域内水体环境以有机污染为主。

二、饮用水源环境质量现状

高埗镇两个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总体来说,饮用水源水质状况良好。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高埗镇四个地下水监测点的水质均达到GB/T14848-93中Ⅲ类水标准,达标率达100%,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要求。总体来说,高埗镇地下水质量现状良好。


第二节 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根据镇综合年报,2020年高埗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为2214万吨,收集及处理率为80%。由于排污管网采用混排制而非分流制,地下水及地表径流纳入量较大,纳污管网完善后,地下水及地表径流纳入量将会下降。工业污水按照镇2020年统计的数据进行基准数据核算。

规划年高埗镇各类废水排放预测结果见表3-1、表3-2


3-1高埗镇规划年废水排放预测   (单位:万吨/年)

年份

污水排放量

生活污水排放量

工业废水排放量

其他污水排放量

总污水排放量

2020

2149.1

104.3

618.4

2871.8

2025

2527.9

93.9

602.4

3224.2

2030

2973.4

84.5

593.2

3651.1


3-2高埗镇水污染物排放预测总表

年度

污水量

(万吨/年)

污染物产生量(吨/年)

CODCr

BOD5

SS

NH3-N

TP

2020

2871.8

7315.1

4339

4391.2

733.6

74.4

2025

3224.2

8182.5

4864.5

685.4

820.1

83

2030

3651.1

9237.5

5502

729.3

925.5

93.4

年度

污水量

(万吨/年)

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CODCr

BOD5

SS

NH3-N

TP

2020

2871.8

2342.4

1294

1335.7

370.2

25.4

2025

3224.2

1317.8

644.9

682.4

322.4

16.215

2030

3651.1

1485.7

730.2

764

365.1

18.2


第三节 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按《东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地表水环境功能要求,高埗镇域范围内的中堂水道(东江南支流)和潢涌河均为与他镇相邻的界河,已经由市生态环境局划定了功能,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中心涌、南排涌、北排涌等镇内河涌未进行功能划定,按市生态环境局的管理要求,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见表3-3,全镇河涌水质现状如表3-4所示。


3-3 高埗镇地表水水质目标

GB3838-2002

水质标准

中堂水道(东江南支流)、潢涌河

中心涌、南排涌、北排涌等镇内河涌

3-4高埗镇全部河涌水质现状(20214-12月)

序号

考核河涌

总发生黑臭数

水质

现状

氨氮mg/L

总磷mg/L

是否

黑臭

1

北排涌(芦村水闸)

0

0.76

0.14

无黑臭

2

护安围渠

1

劣Ⅴ类

3.03

0.45

无黑臭

3

高埗排站排渠

0

0.83

0.15

无黑臭

4

上江城一支渠

0

0.39

0.10

无黑臭

5

中北联涌

0

1.62

0.19

无黑臭

6

芦村渠

1

1.60

0.24

无黑臭

7

宝莲渠

0

1.44

0.30

无黑臭

8

三保路横排涌(三保路排渠)

0

1.32

0.18

无黑臭

9

凌屋村渠

0

劣Ⅴ类

2.79

0.31

无黑臭

10

林卢渠

0

劣Ⅴ类

2.40

0.47

无黑臭

11

东江南支流

0

0.19

0.12

无黑臭

12

宝莲渠一支渠

2

劣Ⅴ类

5.74

0.78

无黑臭

13

北排涌支渠

0

1.71

0.33

无黑臭

14

茶洲水闸排水渠

0

0.36

0.09

无黑臭

15

东联涌

0

1.89

0.27

无黑臭

16

高埗大道排渠

0

/

/

/

/

17

高豪花园渠

1

劣Ⅴ类

12.29

3.24

轻度黑臭

18

护安围水闸排渠

0

0.31

0.08

无黑臭

19

凌屋村二支渠

1

劣Ⅴ类

4.31

0.59

无黑臭

20

凌屋村横排涌

0

劣Ⅴ类

4.06

0.49

无黑臭

21

凌屋村一支渠

3

劣Ⅴ类

5.03

0.63

无黑臭

22

卢溪渠

0

劣Ⅴ类

1.77

0.67

无黑臭

23

南排涌支渠

4

劣Ⅴ类

8.92

0.96

轻度黑臭

24

欧邓排涌

0

劣Ⅴ类

2.45

0.28

无黑臭

25

欧邓排涌二支渠

0

劣Ⅴ类

2.30

0.27

无黑臭

26

欧邓排涌三支渠

3

劣Ⅴ类

5.37

0.54

无黑臭

27

欧邓排涌一支渠

0

劣Ⅴ类

2.51

0.33

无黑臭

28

三保路横排涌二

0

1.09

0.21

无黑臭

29

三保路横排涌一

0

1.09

0.22

无黑臭

30

三联渠

0

1.13

0.16

无黑臭

31

上江城二支渠

4

劣Ⅴ类

11.21

1.22

轻度黑臭

32

塘厦村渠

1

劣Ⅴ类

4.46

0.57

无黑臭

33

塘厦水闸排水渠

0

1.65

0.26

无黑臭

34

下江城排渠

0

劣Ⅴ类

4.66

0.42

无黑臭

35

冼沙横渠

3

劣Ⅴ类

8.94

0.97

轻度黑臭

36

冼沙三支渠

2

劣Ⅴ类

4.69

0.49

无黑臭

37

冼沙四支渠

0

/

/

/

/

38

冼沙一支渠

0

劣Ⅴ类

3.36

0.43

无黑臭

39

新联涌

0

1.25

0.21

无黑臭

40

中心涌分支

2

劣Ⅴ类

3.45

0.38

无黑臭

41

朱磡涌

0

劣Ⅴ类

3.61

0.45

无黑臭

42

东江北干流

0

0.08

0.07

无黑臭

43

北排涌

0

0.76

0.14

无黑臭

44

南排涌

0

劣Ⅴ类

3.78

0.36

无黑臭

45

中堂水道

0

0.36

0.08

无黑臭

46

潢涌河

0

0.29

0.11

无黑臭

47

中心涌

0

0.43

0.10

无黑臭

48

冼沙五支渠

5

劣Ⅴ类

8.37

1.12

轻度黑臭


第四节 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方案

为保障高埗镇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人民身体健康,必须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划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并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有关法规、政策,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高埗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规划方案见表3-5


3-5 高埗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规划方案

保护区名称

保护对象

河流名称

水域保护范围

陆域保护范围

高埗镇自来水厂一级保护区

高埗镇自来水厂

中堂水道

高埗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约860m至下游1500m之间的水域范围。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

取水口两侧自一级水域保护区边界线向陆域至防洪堤临水侧的陆域。

高埗镇自来水厂二级保护区

高埗镇自来水厂

中堂水道


高埗镇自来水厂一级水域上游40米的水域范围至一级水域下游约3000米的水域范围。

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

自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陆域纵深至防洪堤临水侧陆域。

高埗镇自来水厂准保护区

高埗镇自来水厂

中堂水道

高埗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4.56.5公里之间的水域范围。

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

自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至防洪堤临水侧的陆域。

中堂水厂二级保护区

中堂水厂

中堂水道

中堂水厂一级水域保护区上游3700米的东莞市境内水域;中堂水厂一级水域保护区下游3000米的东莞市境内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

取水口两侧自二级水域保护区边界线向陆域至防洪堤临水侧的东莞市境内的陆域。

第五节 水污染防治对策

一、污染源防治工程

大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有效收集城镇生活污水并进行治理,强化工业废水治理与达标排放,切断其直接入河或有力削减其入河排放量。

(一)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全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根据主要超标污染物排放分布和河流水环境质量现状差异,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重点工程布置应与水质改善要求相衔接。

(二)工业废水污染防治

严格环境准入。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实施相关行业新建项目“限批”

二、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程

对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和污水管网进行定期排查,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加强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加快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进度,从根本上解决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问题,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效消纳和统筹利用降雨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对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工业废水,不得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三、水体净化工程

实施各项水体净化工程对河水进行净化和处理,具体措施如下:

1.对污染河涌进行底泥疏浚,减少源污染;对全镇河涌制订清淤规划,按年度分批进行。

2.开展河岸整治与河道景观工程对河道两岸河堤进行改造,建设生态绿堤,提高河道自净能力。

3.对河涌水面进行清洁,对两岸垃圾堆放点进行治理,进一步减少外源污染物进入河涌。

4.加快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因地制宜地采用曝气、生态浮岛等水质净化措施,提高水体溶解氧;水体自净能力。

四、雨污分流规划

高埗镇目前收集的污水污染物浓度偏低,不能满足污染物减排的要求。其主要原因是现状雨污分流率极低,截污主干管网只在河涌或合流管上截流污水,收集的污水量中含有较多河水或雨水。因此实行雨污分流制改造是十分有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在基本完成河涌截污工程建设,初步形成截污式合流制排水体制的前提下,城镇雨污分流制改造工程还需做两大方面工作:市政道路雨污分流管道系统建设、各个街区雨污分流制改造。

(一)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实现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改造的前提条件是,市政道路上应具备雨、污两套排水管道,因而应加快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的建设。当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完成时,污水管网覆盖整个规划区域的市政道路,并延伸至各个街区污水排放终端;而雨水管道依据地势而建,分散就近排入城市的河涌水体,从而实现市政道路雨、污分流管道系统的建设。

在高埗镇现状排水体制中,大部分市政道路的排水系统仅建有一套合流排水管,排水终端多为临近的河涌水体,部分排口已被截流到污水主干管道中;新建或升级改造的市政道路一般建有雨、污分流的两套排水管道,具备条件的污水管接入已建的截污主干管中,雨水管排入临近河涌。对于仅有一套合流管道的市政道路,鉴于现状合流管道一般埋深较浅,其高程难以与上下游污水管衔接,还有合流管道的使用年限也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故应考虑新建一套排水管道作为污水收集系统,原有的合流管则用作雨水排放管道。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的难点在于对现状合流管接户井的改造。首先应根据管线普查资料,逐个查清原有合流管接户井接入管性质,然后按照雨接雨、污接污进行改造;对于接户管为合流管的情况,应在接户管上设置截流井再连接到污水管中,待街区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后再取消溢流措施。由于排水工程的隐蔽性,这种处理方式留下雨污系统相互连通的隐患。

(二)街区内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高埗镇的居住区、商务区以及工业区的现状排水系统有如下三种状况:

1.街区已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并相应接入临近的市政雨污分流系统;

2.街区已设置雨污分流系统,但周边不具备雨污分流的市政排水系统,雨水管和污水管一并接入合流管中;

3.街区未设置雨污分流系统,仅具备一套合流排放系统或根本无系统的排水管道(主要出现在旧村和城中村)。

以上三种状况中,第二种状况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相对较易实现,确定街区内雨污管道的排放口位置后,待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后依据预留的雨、污接入口进行排放口改造即可。

对于第三种状况,是街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难点,应结合现状管线调查情况,对片区现状管线尽量加以利用,以减少工程投资。

对于居住区及商务区而言,由于现状合流排水管道管径较小,且与建筑排水系统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易分开,因此经复核后一般将原有合流管改造用作污水管,再与市政道路截污管道相连接,并封闭街区道路上的雨水篦及排出口的拍门,形成一个闭合污水收集系统。另新建一套雨水系统收集街区路面雨水,路面雨水收集系统宜采用路面散水结合明渠、边沟为主,并确保新建雨水收集系统中无污水接入,从而实现雨污分流。

工业区除员工宿舍外基本为工业厂房,污水系统相对较简单。因工厂占地面积较大,现状合流管管径较大,因此经复核后一般将原有合流管改造用作雨水管,另新建污水管道,实现雨污分流。

另外,还需要对建筑单体的房屋天面雨水收集系统进行改造,将屋面雨水与居民生活污水改造为两个独立的排水系统,雨水、污水排入相应的收集系统中。在逐户进行房屋天面雨水收集系统改造时,可能导致居民的反对,政府需制定相应的行政手段与经济补偿以推进改造的实施。

当房屋天面与街区道路雨水收集系统建设完成后,再改造街区排水系统与市政道路排水系统的衔接口,这样可基本实现街区雨污分流改造。

总之,雨污分流制改造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工程,是提高进厂水质浓度,发挥污水处理厂功效,实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重要举措,同时,又涉及千家万户和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必须编制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五、内河涌整治规划

()削减截留污染源

截污是从根本上解决内河涌污染的关键,只有污染源从源头上得到控制,才能真正使内河涌水质状况得到改善。因此,规划年内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工程建设,实现对河岸附近的生活和工业废(污)水的全面收集和集中处理,同时要逐步搬迁内河涌沿岸重污染的工厂,减少点源污染物入河量。另外,还要大力推行生态农业,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减少面源污染对内河涌的影响。

(二)河道清淤

在完成污水截流工程后,污水来源会大大减少,河涌水质将得到明显改善,但是,高埗镇内河涌已经受到长期污染,底泥中累积的污染物可以通过与上覆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交换作用,重新溶于水中,成为制约上覆水体水质的二次污染源。因此,对河道污染底泥的疏浚,成为彻底改善高埗镇内河涌水质的必要工程。

为防止夏季高温时有毒及恶臭气体挥发,影响周边环境,建议清淤工作在冬季进行。为节省投资,清淤宜一次完成。

(三)河道曝气复氧技术

河道曝气技术是根据河流受到污染后缺氧的特点,人工向水体中充入空气(或氧气),加速水体复氧过程,以提高水体的溶解氧水平,恢复并增强水体中好氧微生物的活力,使水体中污染物质得以净化,从而改善河流的水质。河道曝气一般应用在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在污水截流管道和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为解决河道水体的有机污染问题而进行人工充氧。第二种是已经过治理的河道中设立人工曝气装置作为对付突发性河道污染的应急措施。根据高埗镇内河涌的特点,建议采用移动式充氧平台进行河道曝气复氧。

(四)生物治理技术

生物治理技术因其净化费用低,环境影响小,污染物降解效果好,在污水净化处理中备受青睐。选择在本地区具有较好适应性,对NP等营养性污染物具有较强去除能力、景观效果好的现有或原有水生植物,是实现河岸生态环境和水体功能恢复的重要技术手段。

第六节 三水统筹

2019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以下简称《技术大纲》),明确提出要突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目标,标志着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从传统理化指标水质改善向水生态健康转变,突出水生态保护修复正当其时。

水资源方面,以生态流量保障为重点,力争在“有河有水”上实现突破。水生态方面,在水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流量保障基础上,遵循自然规律,按照流域生态环境功能需要,力争在“有鱼有草”上实现突破,让河流、湖泊的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

有鱼有草”对公众而言就是“河畅、水清、岸绿、鱼跃、景美、人和”等直观感受;对生态环境专业人士而言,是比水质改善、水量保障更高的要求,通常采用一套具有一定复杂度的指标体系来表达,包括生态缓冲带、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水体数量等亲民指标和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等专业指标。

对于不同地区来说,“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要求,根据现有工作基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提出合理、可达的目标要求。

以目标为导向,需要制定支撑水生态环境目标的规划重点任务,可从以下3个方面有序推进。

一、立足基础,明确“有河有水、有鱼有草”水体清单

由于不同流域区域水生态环境改善进展不平衡,需要充分考虑必要性和可达性,分门别类制定水体清单。对于水质较差的水体,“十四五”仍然以改善水质为主,纳入水质改善清单;对于断流干涸且区域具备水资源优化配置条件的水体,纳入“有河有水”清单;对于公众关注度高、生态功能重要的水体,纳入“有鱼有草”清单。2020年,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我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改善献计策”,其中设置了专栏向社会征集“记忆中的美丽河湖”,可为“十四五”“有河有水、有鱼有草”水体清单制定提供重要参考。

二、因地制宜,针对性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

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禀赋不同,有其适生的水生态系统。各地在水生态保护修复过程中,应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优先对与水源涵养区、水域、河湖缓冲带等重要生态空间主导功能不相符(矛盾)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清理整治,然后以当地的自然状态为参照,根据当前水生态受损情况和现实条件,选择适宜的措施。例如,需要保障生态流量的,可选择完善水资源配置制度、建设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调控调度闸坝水库、转变高耗水方式等措施;对生境和生物群落受损的,可选择河湖生态缓冲带恢复、水生植被恢复等措施;对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偏低的,可选择洄游通道保护、天然生境恢复、生境替代保护、“三场”保护与修复及增殖放流等措施。

三是积极探索,夯实美丽高埗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

着眼于中远期水生态健康保障,充分借鉴美国、欧盟等水生态保护修复经验,研究制定反映高埗流域特色、涵盖物理生境、水体理化和水生生物等要素的水生态监测评价体系,明确水生态状况和生态流量监测的长效机制;对富营养化、蓝藻水华、河湖生态系统健康保障等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研究;充分依靠群众,以老百姓“记忆中的美丽河湖”为参照,研究制定老百姓认可的美丽河湖评价体系,探索基于水生态状况评价和老百姓诉求意见的空间管控、污染防治、生态调度、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制度设计,为美丽高埗建设奠定基础。


第七节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一、水污染源防治工程

(一)污水处理厂扩建

根据高埗镇污水处理厂提供资料高埗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场出水水质由目前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较严者,提高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较严者。在现有规模为5万吨/天的基础上,近期(2025年)扩建的处理规模达到10万吨/天。

(二)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工程

目前,高埗镇工业企业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各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应参考附近河涌的水质目标,必要时应制定严格于国家规定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使各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从而使河涌达到目标水质。污水处理可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厌氧生化法等。要求高埗镇内工业企业排水水质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规定,并至少达到国家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相应排放浓度限值较严者,例如化学需氧量排放限值70mg/L、氨氮排放限值10mg/L,总磷排放限值0.5mg/L。在加强工业污染末端治理的同时,必须推行清洁生产,注重污染预防,从源头和全过程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选用、生产过程控制、废物综合利用等环节,全面考虑节约资源能源,减少废物产生。对区域内重点企业依法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和审核结果。

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为了改善高埗镇水环境质量,加强对重点水污染企业的环境管理,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规划期高埗镇水环境改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见表3-6

3-6高埗镇水环境改善重点建设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

(万元)

起止年限

责任单位

1

环境监测

水环境质量监测

150

每年

生态环境分局

2

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东莞市高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处理规模扩大到10万吨/日。

18900

2021-2024

生态环境分局

3

水污染治理

全镇污主干管网、截污次支管网清淤、养护

236.98

每年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4

内河涌整治

内河涌底泥疏浚、溯源截污生态修复、曝氧等综合整治

5300

2020-2025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5

农村雨污分流改造

全镇农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30000

2021-2025

水污染治理

指挥部

6

三水统筹

统筹三水治理,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工程一项。

500

2021-2025

水污染治理

指挥部

三、水污染防治分阶段实施

(一)污染源防治工程

近期规划:

2022年完成污水处理厂规模扩建工程的招标并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年底投入使用,出水水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较严者。

远期规划:

2030年,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并探讨提升中水回用率。

(二)内河涌整治工程

近期规划:

2022年,对全镇劣V类河涌实施列清单,并与内河涌整治工程中的净水工程进行项目化管理,2023年年底消除80%V类水体。

2024年,查漏补缺,2024年年底巩固消除80%V类水体。

2025年,对全镇内河涌深化治理,稳定保持2025年年底消除85%V类水体。

远期规划:

根据现状情况,制订进一步提高镇内各河涌水质的措施方案,并进行试点,将镇内河涌V类水体稳定至95%或以上。

(三)排污管网建设

近期规划:

2025年,全镇雨污分流改造覆盖率达到80%

远期规划:

2030年,雨污分流改造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以绿色发展导向,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严格项目环境准入,科学调整能源结构,提升清洁能源占比,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近期规划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控制VOCs排放为目标。中远期以持续优良的空气质量推动现代化社会发展体系构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第一节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监测的结果,高埗镇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2.7%,空气质量改善明显,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的最大值为219微克/立方米,2019年和2020O3超国家日均值二级限制(160微克/立方米)的共有68天,峰值主要出现在夏季。2020O3平均值150微克/立方米,略高于市平均值149微克/立方米。202014日出现日PM2.5浓度最大值,为84微克/立方米,有3日超出国家日均值二级限制(75微克/立方米),峰值主要出现在冬季。2020PM2.5平均值25微克/立方米,略高于市平均值24微克/立方米。(图4.1)。












4.1 O3-8h浓度分布直方图(2019.1.1-2020.6.22

第二节 大气污染源现状调查与预测

大气污染源现状调查分为: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第三产业(饮食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建筑工地与道路扬尘等五大类。

在规划期,工业生产使用的燃料类型和总量已经发生实质性改变,万元GDP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将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本规划根据万元GDP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和2025年、2030年的GDP预测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详见表4-1

4-1 全镇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汇总

污染物

SO2

NOx

颗粒物

VOCs

年份

排放系数(kg/万元)

排放量

t/a

排放系数(kg/万元)

排放量

t/a

排放系数(kg/万元)

排放量

t/a

排放系数(kg/万元)

排放量

t/a

2020

0.04

60.073

0.5

828.223

0.04

59.639

0.2

339.197

2021

0.006

11.135

0.25

450.414

0.03

52.879

0.2

384.806

2025

0.005

9.279

0.2

360.331

0.02

35.253

0.05

96.202

2030

0.003

5.568

0.1

180.166

0.01

17.626

0.02

38.481


根据现状调查与预测,高埗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4-2

4-2 高埗镇规划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t/a

规划年

SO2

NOX

颗粒物

VOCs

工业

生活

交通

工业

生活

交通

工业

生活

交通

工业

生活

交通

2025

9.729

1.45

/

360.331

302.42

115

35.253

36.24

/

96.202

/

/

11.179

777.751

71.493

96.202

2030

5.568

1.45

/

180.166

304

98.4

17.626

36.43

/

38.481

/

/

7.018

582.566

54.056

38.481


未来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结构将发生显著变化,2025年以及2030年,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量主要来自工业源和生活源的排放,但排放量显著降低;2025年,工业源和生活源将各占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40%左右,VOCs的排放依然主要来自工业源,通过“一企一策”等相关治理措施的落实VOCs的排放可以有效降低。为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统一,必须合理布局工业项目、路网,并制定相应可行的政策,管理好城镇道路交通,提高清洁能源占比,以保障良好的大气环境。


第三节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一、产业结构调整措施

(一)综合专项规划成果,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

加快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区域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结合污染防控重点,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引导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

规模以上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必须入驻工业园区或产业基地,严格落实产业园区项目准入和排放强度要求,提升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的环境管理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能源需求以热电联产电厂或分布式能源站提供。强化镇村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管理,逐步引导涉气污染企业入驻工业园区(集聚区)。

(二)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禁止新建、扩建炼油石化、炼钢炼铁、烧结类制砖(以处理河涌污泥淤泥、生活污泥及建筑垃圾等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除外)、水泥熟料、粉磨水泥、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陶瓷(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焦炭、和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项目,禁止新、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

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主要污染物削减替代政策。新建、扩建、改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按照《东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要求分区域、分行业实施“2倍减量替代”“1.5倍削减量替代”“减量替代”。探索开展扬尘总量控制研究。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政策,对未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镇街限制其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的相关项目。

加强工业锅炉环境准入管理,全面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等燃烧设施,严格控制污染来源,禁止新建扩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气化炉。新建、扩建、改建工业锅炉(包括我市各种容量用于生产、经营的热水锅炉、蒸汽锅炉、热载体炉、热风炉和烘干炉)必须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禁止新建、扩建以煤、水煤浆、生物质成型燃料、重油、柴油等燃料的工业锅炉等燃烧设施。全镇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Ⅲ类管理,采用经济鼓励和强制执法等综合手段推动企业对燃煤锅炉等燃烧设施进行淘汰或改造清洁能源。根据市制定高污染燃料淘汰补助政策开展工作,对限期未完成淘汰改造的企业按照法律有关要求进行查封。

引导涉气污染企业入驻工业园区(集聚区)。推动一批工业园区(集聚区)外涉VOCs重点企业搬迁入园。引导工业园区(集聚区)采取共性工厂模式,并实施园区内企业高标准集中治污。

提高重点VOCs排放行业企业准入标准。严格按照《东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中关于禁止准入区域、严格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要求,加强VOCs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准入控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从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废气治理工艺等方面提出要求。家具、制鞋、印刷和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VOCs削减和控制措施,水性或低排放VOCs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达到相关环保要求。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

完成省下达的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继续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推行“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和引导退出工作,引导推动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高污染企业有序退出,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求,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电镀、家具、造纸、印染、制革及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企业。

根据《东莞市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精神,分解控制指标,落实能源消费和煤炭消费控制主体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推进自备电厂煤改气和燃煤锅炉关停替代工作。

对前期“散乱污”名录的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要求进行分类处置。各部门和村(社区)履行“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二、能源结构调整措施

(一)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使用

大力推广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完善配套政策,增加清洁能源的供应量,确保天然气、电力供应量满足能源结构调整需要。

加快按照“多气源、一张网、互连互通、功能互补”等总体目标,推进天然气利用工程,天然气管道通达所有有用气需求的工业企业。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城镇工业燃料替代、陆上和水上交通燃油替代。根据电力调峰需求和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需要发展天然气发电,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利用,结合已有气源,完善天然气输送管网,做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点工业园区全覆盖。

完成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全面实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计划。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到2020年天然气和其他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分别提高240.6个百分点。

推进全镇自备电厂煤改气。督促有关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实施可行的改造方案,确保按期完成。逾期未完成改造的煤电机组实施停产改造。

(二)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加强煤炭减量管理,制定煤炭消费总量和煤炭总量减量替代管理方案,以后逐年降低各镇煤炭消费总量,按实际情况完成市政府下达指标。

(三)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发展

落实东莞市热电联产规划,建设天然气供热和天然气纯凝供热改造等集中供热项目,因地制宜、合理建设分布式能源集中供热设施,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

积极推行工(产)业园区集中供热,推进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对现有两台9E机组进行供热改造,20212025年”适时推进热电联产机组建设。

(四)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东府〔2018119号),自2018921日起,东莞市行政区全辖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Ⅲ类(严格)的要求执行。

高污染禁燃区内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要达到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高污染禁燃区内锅炉禁止燃用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高污染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高污染燃料销售单位要取消禁燃区内的销售网点,对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逾期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五)加强交通和建筑节能

加快淘汰国III标准柴油货车与冒黑烟车辆。202081日起核心控制区实施国III柴油货车全天24小时限行,实施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全天24小时限行。待条件成熟后,将国III柴油货车限行区域扩大至全镇域。统筹设置限行禁令标识,完善禁行抓拍系统,对违反禁令的车辆实施抓拍处罚。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布设公交线网,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出行比例,鼓励绿色出行。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大力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完善城市充电设施建设。

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由政府财政采购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新增车辆必须使用纯电动汽车(特殊用途车辆除外);国有企业新增车辆必须使用纯电动汽车(特殊用途车辆除外)。

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接口,且建有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位不应低于总停车位的25%;对既有住宅小区结合已建停车场、道路停车位和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一表一车位”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场所,原则上按不低于总停车位的25%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已有大型公共机构、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基础设施;新建有条件的加油(气)站,原则上应该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凡具备安全条件的加油(气)站应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鼓励支持利用路灯网络、咪表停车位、公共停车位、城市道路桥下空间等布局建设充电桩。

以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主线,创新工作机制,严格实施规划方案阶段、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的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制度,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制度,确保新建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三、废气综合整治措施

(一)深入开展VOCs的综合整治

大力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企业与落后产能VOCs企业。根据《东莞市落后产能VOCs企业整治淘汰工作方案》,对工业增加值与VOCs排放量比值低于30万元/吨的落后产能VOCs企业,实施整治淘汰。

全面完成VOCs企业过程和末端治理。制定VOCs企业尾气治理技术指南和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企业名单,按“一企一策、分级评价、深度治理”要求开展整治工作,落实VOCs提升工程以提交设计方案和提升后达标监测报告为完成标准,完善VOCs企业台账管理,提升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加强日常监测监察力度,加大不达标排放企业查处力度,开展工业园区VOCs集中治理试点工程建设,实施集中管理、集中治污。确保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标准要求。

推广应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加快完成制鞋、家具制造、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统一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

开展汽修行业VOCs综合整治,加强干洗行业VOCs污染防治。开展汽修企业VOCs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包括完成底漆、中漆环保型涂料替代),开展干洗机保有使用情况清查,淘汰所有开启式干洗机,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

(二)加强生活及扬尘的综合管制

加大露天焚烧监管处罚力度,确保全镇范围内基本无露天焚烧现象。

加强镇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用车大户监督管理。对遥感监测超标、OBD超标柴油车用车检查限期整改。加强镇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工作,遏制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落实违规建筑拆除工程及周边围挡洒水、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100%扬尘管控措施。

加强对道路市政设施及施工管理,努力控制施工扬尘。落实环卫作业、垃圾收运密闭化日常监管工作,要求各级城市道路进一步提高机械化清扫、高压冲洗及洒水率,采取道路机械化清扫、高压冲洗、洒水等方式,加大道路清扫、冲洗及洒水频次,视实际污染情况适当增加。鼓励环卫保洁单位(企业)引进并使用新型、先进、环保、高效的环卫作业车辆,适时淘汰老旧作业车辆。此外要求严抓环卫作业规范,严禁扫路车“干扫”、作业车辆车身不洁等现象出现。加强绿化养护和洒水降尘。对生活垃圾、杂草枯枝进行清理捡拾,对草坪、绿化带进行修剪整形,所有垃圾杂物做到日产日清。加大对道路绿化带的洒水频率,保持土壤长久湿润。加强道路绿化监管,坚决杜绝养护工人焚烧枯枝、落叶等园林废弃物。

集中定期开展政府公共用地、储备用地裸露地面治理。通过补植补栽等措施,对裸露黄土进行修补。

在建工地落实规范管理措施,使用有密闭装置的泥头车,装设泥头车冲洗设施,严禁泥头车轮胎和车身带泥上路。砂场落实规范管理措施,运砂车必须密闭运输。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在重点保障区域对泥头车、砂石运输车“扬撒滴漏”、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巡查监督和执法查处力度。落实联合执法和管控措施,全面规范泥头车、砂石运输车运输作业。研究制定泥头车、砂石运输车密闭措施标准,出台泥头车、砂石运输车登记和牌照管理制度,搭建泥头车、砂石运输车管理信息平台。

(三)持续保持锅炉改造效能

重点推进水乡地区造纸行业工业锅炉能效提升工作。依据能效提升计划对工艺进行优化改造,形成多样化的能量收集或回流机制,以减少综合能耗,满足节能要求;推广加建厌氧池以回收沼气燃烧能量的节能方式,降低能源消耗量;提高纸浆造纸固体废弃物机械脱水效率,将造纸废渣、污泥等固体废弃物进行机械脱水焚烧,以替代一次能源;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推进工业锅炉降氮脱硝改造,推进全热电联产规划的实施,大力推广应用天然气。

在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等重点用煤领域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编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鼓励水乡片区涉及造纸、电力热力和农副食品加工的行业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改造,对有关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造纸业循环化改造工程。在造纸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积极推广工业污泥处理技术,通过脱水、杀菌、除臭、干化、疏松的技术过程,有效利用污泥中的热值,配比一定的辅料制成再生燃料,热值达到燃用标准,燃烧产生的热量可以用来生产蒸汽或发电,可以实现污泥资源的再生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

  1.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土壤家底,推进土壤安全利用,防控地下水污染。近期规划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安全利用为重点任务。中远期规划以源头防控、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实现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和谐统一。

第一节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一、开展土壤环境详查,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每10年开展一次。我镇对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其空间位置、农用地土壤污染点位空间位置及污染情况、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进行了逐一核实,并划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单元,经核实,高埗镇无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农用地主要作物为蔬菜,灌溉水来源主要为内河涌水,目前无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

(二)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以电镀、化工、制革、石油加工、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焦化、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以下统称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环境调查,掌握污染地块面积、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构建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按照省、市的要求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每10年开展一次。

按照《东莞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高埗镇共有30家企业纳入调查名单,涉及行业包括造纸、化工、电镀、涂料制造企业、油墨油漆制造等,20204月已顺利完成30家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工作,4个地块纳入重点行业企业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其中3家为关闭企业,分别为:东莞市强安造纸有限公司地块、东莞市振兴造纸有限公司地块、东莞市荣达粘剂厂地块,1个在产企业地块,为广东捷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地块,后期镇生态环境分局督促在产企业广东捷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做好地下水采样井的日常维护,并自行监测。

二、加强污染源头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

(一)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重点行业及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其他行业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充分考虑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建设项目选址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污染的现有企业。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敏感区周边,避免新建涉重金属、多环芳烃类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对涉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设项目,要科学布局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及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依法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三)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四)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全面排查和整治辖区内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落实无害化处置措施,制定整治方案并严格监管,确保有序实施

三、严格控制农业污染

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

四、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土壤环境详细调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第二节 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一、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综合考虑地下水水文地质结构、脆弱性、污染状况、水资源禀赋及其使用功能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及一般保护区。

二、严格控制影响地下水的城镇污染

持续削减影响地下水水质的城镇生活污染负荷,控制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及生活垃圾对地下水的影响。在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回用率的同时,加强现有合流管网系统改造,减少管网渗漏;规范污泥处置系统建设,严格按照污泥处理标准及堆存处置要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三、强化重点工业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定期评估有关工业企业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地下水污染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状况。控制工业危险废物对地下水的影响。加强危险废物堆放场地治理,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开展危险废物污染场地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

四、分类控制农业面源对地下水污染

逐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要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开展种植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在地下水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


第六章噪声污染防治规划

第一节 声环境现状

高埗镇大部分区域属于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在108个监测点中,道路两侧设置监测点10个,监测结果为昼间噪声均达标,而夜间噪声偶尔出现超标现象,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区4个,监测结果为昼夜噪声均达标;村庄监测点44个,监测结果为昼夜噪声均达标;其余50个监测点属于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监测结果为昼夜噪声均达标。


第二节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引用《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的环境噪声适用区规划成果,执行最新的《东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将全镇划分为2-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总体原则是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各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和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的要求,见表6-1

6-1声环境功能区划

类别

适用区域

标准值(dB

2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60/50

3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65/55

4

四纵即振兴路、高埗大道、莞潢公路、北王路,"四横"即颐龙路、高龙大道、中心公路、三塘公路等主干道两侧区域。

当临街建筑物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物为主时,为临街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以内的范围;当临街建筑物以低于三层楼房含开阔地的建筑物为主时,其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界定方法为:

1)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米。

2)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0米。

3)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米。

70/55


第三节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一、合理布局噪声源,控制噪声传播途径

根据噪声传播的特点,采取合理规划、合理布局、“闹静分开”的原则,将噪声源设置在对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影响最小的地方。逐步调整混合功能区内的功能性质,将混杂于居住区中的工业企业迁出居住区,将工厂区内的非规划居住区迁出工业区,形成单一功能区。对于噪声大、离居民区近、又无法治理的噪声源,应搬迁位置或转产,以减少对居民的干扰。

二、实施强制性的管理法规

强制性的噪声控制和管理法规及其严格的执行是保证城镇良好的声环境的重要措施。高埗镇居住区的环境噪声超标率高,对于居住区内的社区噪声,必须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条例严加控制,并加强法规的执法力度。环境管理部门应保证市民对噪声污染的投诉渠道畅通,及时、认真地处理扰民噪声的热点问题。对于超标声源实行限期治理。

另外还需要加强对居民环境意识、社会公德的教育。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建立良好的环境意识氛围,积极开展“安静小区”的创建工作。

三、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饮食业、宾馆、酒楼中央空调系统、娱乐场所等第三产业噪声源的监督和管理,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未达标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未改的依法处罚。加强对室外经营活动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露天的商业宣传活动的审批程序,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声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镇中心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整顿菜市场的经营秩序,严禁超出摆卖范围摆卖。要求宵夜档入屋经营,禁止在生活小区内经营、禁止占道经营。禁止CD、音响店使用大功率喇叭、禁止沿街叫卖和收购。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四、交通噪声的防治措施

交通噪声是高埗镇最主要的噪声源之一,随着车流量的不断增多,交通噪声对道路两旁的环境影响日益增大,因此,必须在基础设施和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降低交通噪声的产生和传播。主要措施包括:

1.道路两侧土地的合理规划利用和布局

对新发展区地段,两侧第一排建筑物离道路红线的规划控制距离不应小于50米(设绿化隔离带)。

道路两侧第一排建筑物的功能不宜作为对声环境敏感的学校、医院和幼儿园等功能使用,且这些对声环境敏感的项目不宜设在离道路红线100米以内的区域范围,宜布置一些对声环境不太敏感的商业性建筑、多层停车场等,这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土地,且可减弱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在设计住宅楼功能布局时,可将浴室、厨房和电梯间等辅助建筑布置在面向道路一侧,以减弱噪声的影响。

道路两侧第一排建筑物的朝向宜平行于道路,这样可减弱交通噪声对其背后建筑物的影响。

道路两侧新的建筑,若对声环境较为敏感的,建议业主在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时必须对建筑物本身进行隔声处理,例如其门窗可采用有足够隔声量的通风隔声窗,以避免受道路的交通噪声影响。

2. 道路结构的合理布局及选材

主要交通干线路面采用降噪路面。对于中小型汽车,随着行驶速度的提高,轮胎噪声在汽车产生噪声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因此修筑降噪路面对于控制交通噪声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所谓降噪路面,也称多空隙沥青路面,又称为透水或排水沥青路面。它是在普通的沥青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上铺筑一层具有很高空隙率的沥青混合料,其空隙率通常在15-25%之间,有的甚至高达30%。国外研究资料表明,根据表面层厚度、使用时间、使用条件及养护状况的不同,与普通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相比,此种路面可降低交通噪声3-8dB

在有立交、高架路段,采用无缝伸缩缝和大位移多跨度连续结构,减少伸缩缝的数量,从而减低车辆的跳动而产生的噪声;采用柔性支座(如板式橡胶支座、球冠型橡胶支座)缓冲结构的振动,降低噪声。

3. 对道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措施

控制道路噪声影响的最有效方法是对受影响敏感目标进行隔声处理,即安装隔声窗。

4.车辆噪声控制、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以及隔声设施和路面的保养维修

逐步完善和提高机动车噪声的排放标准。实行定期检测机动车噪声的制度,对超标车辆实行强行维修,直到噪声达标才能上路行驶。淘汰噪声较大的车辆。制定机动车单车噪声的控制规划和目标,逐步降低其单车噪声值,是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加强交通管理条令与机动车管理档案,建立交通车流实时预报系统,疏导交通干道的车流量,制定噪声违章收费标准,强化违反交通规定罚款制度。

安装高效能消声器,以降低引擎和排气噪声。

在敏感路段严格限制行车速度,特别是夜间的超速行驶。同时在敏感路段设置禁鸣区,对过往的车辆吨位加以限制并进行疏导,部分商业区街道根据具体情况规划为步行街。

定期保养、维修隔声设施。

完善区域道路监管系统,做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及时修复。

5.利用绿化的降噪作用

设置绿化带既能隔声,又能防尘、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在绿化空间,当声能投射到树叶上时被反射到各个方向,而叶片之间多次反射使声能转变为动能和热能,噪声得到了削弱。据测算,10m宽的松树林能减少噪声3dB10m宽的草坪能减少噪声0.7dB。所以,一般选用常绿灌木、乔木结合作为主要培植方式,以保证四季均能起降噪效果。

五、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厂企业在选址时,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及其它建筑物的声障作用,在防护地带内加强绿化,把噪声污染源布置在当地常年最小风向频率方向的上风向,并应与职工宿舍保持足够的间距。

新建的集中工业区应合理布局,对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应采取有效的设备噪声控制措施,或设置隔声屏障,在厂房与边界之间保持必要的防护距离,保证厂边界区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对新建项目,只允许在3类功能区内报建,并把企业生产的降噪设施列在考虑范围之内。新建(包括引进项目)、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把噪声的控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加强工业噪声源的污染防治,确保工业噪声源稳定达标,对未达标企业限期治理。对靠近居民区的企业,严格限制其生产时间,禁止深夜作业。各工业企业应因地制宜在厂区建设绿化带,达到绿化降噪,美化环境的双重功效。

六、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施工噪声的治理和管理,依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对施工过程分阶段、分昼夜进行管理,特别是加强夜间(22:00-6:00)施工的管理,切实减少建筑施工引发的噪声扰民问题。在居住密集区或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应尽可能使用噪声级较低的施工机械和低噪声作业方法。对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施工机械,做到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尽量远离界外居民点。在施工场界外采取临时围墙等隔音措施。

七、噪声敏感区的准入条件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应禁止设立产生声环境污染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车辆修理等小型企业。已经设立的,应当限期治理或限期搬迁。禁止在居民楼内兴办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点、餐饮业及其它超标排放噪声的加工厂。

在城镇人口集中区内兴办娱乐场点和排放噪声的加工厂,必须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并限制夜间经营时间,规定其营业时间不得早于早上八点,晚于次日凌晨两点,并需达到规定的噪声标准。

宾馆、饭店和商业等经营场所安装的空调器产生的噪声,应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对离居民点较近的空调装置,应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达到该环境功能区标准。不得在商业区步行街和主要街道旁直接朝向人行便道或在居民窗户附近设置空调散热装置。

新建高速公路及铁路尽量避免穿过居民文教区,并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运输渣土、运输建筑材料和进行土方挖掘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

未经批准,不得在夜间使用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大型施工机具如推土机、打桩机、移动式空压机、振动器、装载机、破碎机、吊车、混凝土泵车、搅拌机等现场施工机具。施工现场夜间禁止使用电锯、风镐等高噪声设备。

经批准在夜间、午间或者中考、高考等特定时期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的两天前将施工作业情况公告附近居民。

单位进行装修活动,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午间和夜间不得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进行装修作业。

在街道、广场、公园、住宅区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七章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

高埗镇固体废物的来源主要为生活垃圾(包括餐饮业等第三产业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

按照《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的规定及要求,对其产生和处理现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对固体废物收运和处理系统进行了分析,弄清楚固体废物处理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环境可持续性、经济可承受性和社会可接受性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人口、资源、发展、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提出固体废物处理与管理规划,及其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一、总体目标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无废城市”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基本建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管理体系,实现城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变,全力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管控,最终形成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共生的新模式。

二、近期(2020-2025年)

2023年年底,“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工业绿色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工作广泛推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基本落实到位,建筑垃圾、污泥等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提升;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初显成效,阶段性指标全面达成。

2025年年底,“无废城市”建设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无废城市”相关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趋近于完善,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效果显著,推动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三、中远期(2025-2030年)

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固体废物处理产业化发展良好;实现全镇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消除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一节 生活垃圾环境保护规划

一、高埗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现状

20207月高埗镇人民政府发布《高埗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按照“三步走”的工作思路,2020年,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重点开展“1+1示范片区建设,即新创社区和草墩村开展示范片区建设,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2021年,持续推进“1+1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加大力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和检查执法。2022年,完成“1+1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样板。到2025年,全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

二、生活垃圾产生量

高埗镇生活垃圾来源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企事业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保洁垃圾和餐饮业垃圾等。由于生活垃圾与人口数量和生活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本规划采用人口预测与人均垃圾产生量系数来预测规划年垃圾的产生量。

预测公式:生活垃圾日产量=人口×人均垃圾日产量。

根据高埗镇综合年报,2020年高埗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83696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东莞市市区环保热电厂进行处理。高埗镇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站数量总30个,其中压缩式14个,吊斗式13个,按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则垃圾产生量约为8.4万吨/年,人均垃圾产生量系数为1.35kg/d(按20年统计人口核算),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高埗镇在规划年人均垃圾产生系数将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如表7-1,并据此估算出高埗镇生活垃圾现状及规划年排放量,如表7-2所示。

7-1规划期间高埗镇人均垃圾产生系数


    • 年份

      垃圾产生系数(kg/d)

      2020(现状)

      1.35

      2025

      1.25

      2030

      1.15


7-2高埗镇规划年生活垃圾产生量(t预测

2020

2025

2030

日产量

年产量

日产量

年产量

日产量

年产量

229.30

83696

214.5

78292.5

198.8

72574.8

三、生活垃圾处理规划

(一)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大“无废城市”和绿色生活理念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按照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工作,限制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的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推广绿色商品、促进废物利用、施行垃圾分类;在商场推广使用可循环可降解包装物,倡导“净菜进超市”,销售绿色产品,同时引导绿色产品消费,营造绿色消费氛围;加大绿色餐饮宣传力度,倡导适量点餐、“光盘”行动等,建立健全餐饮业节约节能发展模式,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在源头上实现厨余垃圾减量化;机关事业单位采购绿色办公用品,节约用纸用电,带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等,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二)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监督考核

按照东莞市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管理办法、执法手册、设施标准等配套文件,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有序落实,提高公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机制,明确管理体系,划分责任范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过程智能化监管,实现各类生活垃圾过程智能化管控,并针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分别建立收运系统。对于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单位需通过监管系统按时报送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台账,各部门联合建立厨余垃圾管理信息共享机制。按市政府要求,2023年年底前搭建完毕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网络平台。

(三)严格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

督促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卫生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厨余垃圾处理厂等市容环卫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有效控制废气、渗滤液、飞灰等环境污染问题,对于配套环保设施运行不达标工程,及时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规范垃圾填埋场管理,逐步推进填埋场存量垃圾处理处置。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处置的配套项目,以大型厨余垃圾处理厂为主,配合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为辅,实现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22年年底前按照需求配置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原则上要求20/日以上,重点收运农贸市场、住宅小区、自建房产生的厨余垃圾。


第二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2020年,高埗镇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5.38万吨,工业总产值164.27亿元,万元工业产值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系数为0.0327/万元,结合行业结构调整,万元工业产值固体废物产生系数一般会逐年降低。万元工业总产值采用社会经济发展预测结果,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预测。预测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污参数及产生量见表7-3

7-3 高埗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污参数及产生量汇总

规划年

2020

2025

2030

工业总产值(亿元)

164.27

178.99

228.44

工业固废产污参数

(吨/万元)

0.0327

0.029

0.021

工业固废产生量(万吨)

5.38

5.19

4.80

高埗镇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划方案如下:

一、源头消减

(一)严控“两高”建设项目准入,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提高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门槛,严控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节审核,从严审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全市区域范围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项目。加速传统行业整合升级,以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优势产业进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和产品设计,降低生产过程中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提升产品附加值,推进传统产业向产业链高端迈进、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开展低端落后企业清理淘汰工作,依法依规淘汰一批低端落后企业及设备。加快推进先进、高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新兴产业绿色发展,有效降低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二)强化碳审核,探索碳达峰碳中和路径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行动,探索碳排放评价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衔接,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开展碳审核,核算碳排放量,提出和实施减碳措施,并核算减排量。编制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加快探索造纸、火电、热电等重点行业碳减排路径,形成当地工业领域碳达峰路径。推进燃煤电厂退出、锅炉煤改气项目,大力发展太阳能、天然气、氢能等低碳能源,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持续推进碳排放交易,鼓励企业参与自愿减排项目。推广近零碳排放区首批示范工程项目。

(三)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开展绿色制造示范

将绿色制造纳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对创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实施绿色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积极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绿色信贷支持政策制度。建立后评估管理机制,对通过绿色认证的工厂和园区实施持续跟踪监管,保障绿色生产要求长效落实。提升绿色技术的应用服务,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和园区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作,建立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利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三)发挥清洁生产促进作用,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水平

严格对“双超双有高耗能”等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促使企业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加大自愿性清洁生产普及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行以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为重点的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对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企业逐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22年年底,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1000吨以上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70%2023年年底,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50%2025年年底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80%

(五)推动园区升级改造,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按照市污染企业提升整治工作的具体安排,建立健全企业入园扶持政策和管理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入园发展,在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中融入“无废城市”建设要求,选取一批基础好的工业园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加强现有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从产业连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清洁生产普及化等方面,加快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园区循环化水平,积累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经验。

二、过程控制

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推进工业固体废物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物联网监控平台,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智能化管理;压实各村(社区)固体废物监管属地责任,建立动态调整的涉工业固体废物单位管理底数清单,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实现对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防控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风险。2022年年底前按市政府要求,打造一批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发挥模范引领作用。2023年起对镇内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形成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属地环境监管机制。

(一)通过建设区域性的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解决工业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随意排放的问题;全面落实各类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解决固体废物的分类鉴别、分类处理问题及储存、处置场所的环境影响监管问题。

(二)环保产业将是消纳利用和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重要力量,因此,应该通过适当的指引和协调,使可形成产业规模效益的部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作为新兴环保产业加以孵化、培育。

废旧汽车拆解:结合黑色冶金企业,成立区域性废旧汽车拆解中心。

废旧橡胶轮胎综合利用:可按轮胎老化程度,安排以下综合利用方向——轮胎翻新、精细胶粉生产、胶块燃料。

包装桶(铁制)拆解翻新:对各类原辅材料包装桶(铁制)进行清洗、拆解、翻新再用。

绿化与花卉栽培介质生产:利用食品工业有机污泥、城市污水污泥生产用于城市绿化与花卉栽培用的介质,以代替自然土壤。

饮食加工业废油脂综合利用:对城市饮食加工业废油脂集中深加工,生产高附加值的壬二酸、肥皂和甘油等产品。

(三)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通过加强生产环节的环境质量管理,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

加大力度执行“强制回收”政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明确生产者责任,通过经济和其他政策措施促进企业清洁生产,防止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企业应积极采用低废、少废、无废工艺,禁止采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中明令淘汰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企业对产生的废物要进行妥善处理,自己无法处理的,应委托其他专业企业进行处理。将“工业固体废物增长率”“工业固体废物排放率”作为控制目标,降低万元工业产值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已产生的废物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减少后续处理处置的负荷。回收利用过程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二次污染。积极推行生产系统内和系统外的废物交换、物质转化、再加工、能量转化等措施实现回收利用。鼓励废物回收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逐步提高废物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水平,积极推广技术成熟、经济可行的废物回收利用技术。

(四)废物包装及盛放容器应根据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最好贴有标签,在标签上标明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

(五)鼓励发展安全高效的废物运输系统,鼓励发展各种形式的专用车辆,对废物的运输要求安全可靠,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

(六)国家没有禁止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焚烧的明文规定,因此,垃圾焚烧发电厂可以焚烧处理一部分可燃工业固体废物。但焚烧设施必须有前处理系统、尾气净化系统,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废物焚烧产生的残渣、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飞灰,须按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填埋处置。

(七)贮存与填埋处置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

(八)鼓励研究开发和引进高效、实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设备,包括废物分选和破碎设备、热处理设备、大件废物处理和利用设备、社会源废物处理和利用设备。

(九)规范严控废物管理处理处置加快建设严控废物处理工程,加强严控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实现严控废物的收集、运输及处理全过程管理。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污泥处理体系。实施污水处理厂内污泥的深度脱水;建立污泥收运系统,探索建设造纸污泥处理示范工程,提高全造纸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探索推进电子废物综合处理工作,推动建立电子废物综合处理示范项目。


第三节 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规划

一、污水厂污泥产生量

高埗镇污水处理厂现有规模为5万吨/日,近期2025年规模为10万吨/日,2030年规模为10万吨/日。

污水处理厂污泥的预测方法:以每万吨污水产生0.9吨干污泥计算含水75%50%的污泥量,每年以365天统计。高埗镇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及污泥统计结果见表7-4

7-4 高埗镇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及污泥统计

规划年

2020

2025

2030

污水处理规模

(万吨/日)

5

10

10

到期总污泥产生量

(万吨/年)

0.66(含水75%

0.66(含水50%

0.66(含水50%

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原则,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控制,根据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要求和污泥特性,选择适宜的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实施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

二、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方案

(一)加强污泥全过程监管,完善污泥监管体系

制定并完善污泥全过程监管制度体系,建立第三方巡查制度,将污泥处置、贮存、运输情况纳入污水处理厂日常核查和履约检查内容。推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污泥的全过程监管,通过采用电子联单、视频监控等先进信息手段,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监管,以推动电子联单应用为重点工作进行展开,进行污泥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2023年年底前,污泥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并试运行,所有城镇污水处理企业都应纳入平台管理。加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环境监管工作,确保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全部纳入监管。扩大辖区内污水管网通沟污泥的收集范围,保障收集频次,加强通沟污泥的环境监管工作。

(二)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减量化改造,降低污泥产生强度

持续推动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减量化改造,2023年年底,污水处理厂完成污泥深度减量化改造,污泥出厂含水率降至50%及以下。所有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在设计、建设阶段一并考虑污泥减量设施。

(三)拓宽污泥综合利用渠道,提高污泥就地消纳能力

以资源化为方向,引入社会资源,建立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化运作机制,多渠道多角度拓展污泥资源化利用市场,2022年年底前,构建稳定的污泥资源化利用消纳渠道。以建材利用、土地利用为重点,探索污泥多元化利用处置渠道和方式,全面提高污泥的无害化处置率。到2023年年底,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四)推动污泥处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淤泥规范化处理处置

根据规划,高埗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应运至望牛墩污泥处置中心(规划中)处理,但由于望牛墩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尚未建设,目前高埗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送往东莞市(黄江)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处理。

第四节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一、现状年危险废物类别及排放情况

根据调查,高埗镇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2020年统计的产生量为4893.4吨。详见表7-5

7-5高埗镇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表

年度

危废产生量(吨)

2017

4009.0

2018

5453.6

2019

5147.2

2020

4893.4

根据国务院“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0329号)和《东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预计未来高埗镇危险废物产生量仍有一定的增长,具体预测结果详见表7-6

7-6  规划期高埗镇危险废物汇总结果

规划年

2020

2025

2030

工业源危险废物(吨/年)

4893.4

5143.0

5405.4

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吨/年)

19

20

21

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吨/年)

4912.4

5163

5426.4

工业源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率(%

100

100

100

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规划

(一)严格危险废物环境准入,推动源头减量化

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对危险废物做到重点评价科学估算、科学评价降低风险、全程评价规范管理,加强环评阶段固体废物属性判定,强化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对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抽查复核,依法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设备,促进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

(二)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企业名录为基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摸排,建立完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对工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申报数据质量开展年度核查,着力解决瞒报漏报、底数不清等问题。强化危险废物申报数据分析应用,为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提供数据支撑。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将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作为网格化管理的重点任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考核责任指标体系进行考核。以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行业企业、典型危险废物种类为重点,开展危险废物专业核查工作,分析企业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明确行业企业主要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各节点的规范化管理标准,全面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探索危险废物产生量核查方法。

督促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鼓励相关单位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服务,辅助提升自身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及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三)推动收集贮存专业化,建立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

开展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调查评估,全面推进社会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社会源危险废物监管机制。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鼓励工业园区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

加快构建与现状相匹配的收集、中转、贮存网络。在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集中区域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预处理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安全高效的区域危险废物收运模式。


第五节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一、医疗废物产生及排放量

高埗镇医疗废物产生量见表7-7

7-7 高埗镇医疗废物产生量

规划年

2020

2025

2030

产生量(吨)

62.4

72.3

83.9


二、医疗废物工程规划

东莞市全市已建成规模为20/日的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并于20226月底前完成焚烧生产线技改扩容工作,达到36/日运行规模。全市1026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收运处置高埗镇医疗废物纳入全市医疗废物处理系统。

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提升医疗废物处理能力。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和疾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对医护人员以及工勤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医疗废弃物分类管理、台账制度,探索推行智能化收运设备。做好输液瓶(袋)废弃物产生环节的日常管理,规范输液瓶(袋)使用量和回收量台账记录,强化医疗机构与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回收协议监管,推动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机构与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监管,确保镇内输液瓶(袋)回收渠道畅通和规范处理。

第六节 建筑垃圾处置

建筑垃圾废弃物,污染环境。要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推动利用处置能力全面提升。

一、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合理规范全镇用地标高,减少下挖土、扩大回填空间,将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文明施工内容,推动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

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推进实施《东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进一步扩大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材应用等规模;推动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与建设;编制绿色建筑设计、审图、验收要点,强化绿色建筑建设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重点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严格实施《东莞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推动本镇落实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促进绿色建筑技术与装配式建筑技术、智能建造深度融合发展。引导建筑行业部件部品生产企业合理布局,培育本地装配式建筑产业骨干企业,积极创建省级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政府投资项目和住宅项目中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建筑物优先实施装配式建筑。

2025年年底,争取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9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5%

二、齐抓共管,实现建筑垃圾闭环管理

以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运输、消纳)许可证行政审批为手段,确保所有建筑垃圾排放单位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限排、原位资源化方案,推进新型泥头车全覆盖,推进建筑垃圾末端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规范化生产工作,履行环保责任。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完善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建立建筑垃圾申报、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推进建筑垃圾智能化、可视化监管措施。根据产生者付费原则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在各村、社区、小区推行装修垃圾定点排放、委托资质单位收处模式,成立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专班,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实施所有在建项目、拆除项目、运输单位、建筑垃圾利用处置等单位通过建筑垃圾信息化平台填报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建立建筑垃圾的产生、贮存、运输、末端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

三、拓宽建筑垃圾资源化途径,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发挥建筑垃圾全过程智慧监管作用,提高现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运行负荷。根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需求,有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在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采用移动式资源化处理设备,实现建筑垃圾就地处理回用。

强化推动建筑垃圾的精细化分类及分质利用,推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和回填利用,推广成分复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成套工艺及装备的应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和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系统。实行资源化利用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的投资建设;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管控,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升级;研究在绿色建材目录中加入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制度,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使用。

2025年年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四、加快本镇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实施,推动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

加快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出台,合理安排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用地指标、规模和布局要求,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第七节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点工程

目前高埗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已经达到100%,但综合利用方式是委外处置,综合利用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规划高埗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点工程如表7-8所示。

7-8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点工程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

(万元)

起止年限

责任单位

1

生活垃圾分类工程

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取林村公寓高层作为试点,要求村民按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加强各项措施成龙配套,对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可回收垃圾处置设施进行配套,保证生活垃圾分类能够持续地推进。

800

2020-2025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

2

固体废物应急处置

固体废物倾倒应急处置及应急物资

100

2020-2025

生态环境分局

3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

600

2020-2025

生态环境分局

4

建筑垃圾受纳点

建筑垃圾受纳点,规范建筑垃圾处理。

300

2020-2025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

三、固废规划分阶段实施

(二)近期(2021-2025年)

1.生活垃圾分类工程。2022年底,完成“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样板。农村开始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及示范区建设。2023-2024年,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基本落实到位,全镇城区范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2025年,全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

2.固体废物倾倒应急处置。2022年底,完成镇环境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工作并完成应急处置物资的购置及相关管理工作。2023-2025年,期间对每次固体废物倾倒启动应急处置,事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及短板,形成工作台账存档,并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

3.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掌握辖区内固废的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对辖区内固废利用处置及短板缺口等情况分析评估,建设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4.建筑垃圾受纳点。建筑垃圾受纳点,规范建筑垃圾处理。

(二)中远期(2025-2030年)

根据市无废城市实施方案,全镇制订并实施建筑垃圾处理规划,对镇内已出台的各项固废处理处置方案、规划进行完善,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固体废物处理产业化发展良好;实现全镇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消除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八章“十四五”碳排放控制研究

第一节 “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东莞市2015年、2018年碳排放总量分别为5932.68万吨、5839.12万吨,“十三五”前3年年均增速为-0.53%。衔接《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报告》,东莞市属于较发达城市,预计在2025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十四五”具体目标值待省下达后最终确定。


第二节 “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思路及任务措施

十四五”期间,高埗镇需实现碳排放总量控制,提出峰值目标,通过加强工业结构的优化,重点关注对交通和建筑领域、生活领域碳排放增速的控制,进一步发挥能源结构优化的减碳作用。主要任务措施如下:

1.构建低碳能源体系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重点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挖掘造纸和纸制品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消费和纺织服装和服饰业等能源消费量比较集中行业的节能和清洁生产潜力;大力推广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完善配套政策,增加清洁能源的供应量,确保天然气、电力供应量满足全市能源结构调整需要。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动产业转型;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东莞制造2025》、《东莞市重点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等规划文件的要求,其中均明确东莞市需加快传统支柱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先进制造业水平、加快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布局引导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提升企业低碳竞争力。

3.控制建筑和交通领域排放

优化城镇体系和城市空间结构,将低碳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倡导产城融合的城市形态。强化城市低碳化建设,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和建筑工程质量,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建设节能低碳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城乡低碳社区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社区配套低碳生活设施,探索社区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方式,合理配置城市交通资源,优化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开发新能源车船等环保交通运输工具,提升燃油品质,推广新能源替代燃料。

4.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

高埗镇实施城市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具体碳排放强度目标待省下达后公布。

5.建立健全碳排放交易机制

借鉴广东在国内区域碳交易市场的经验,鼓励传统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碳市场,推动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和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针对碳市场的产品,通过金融市场机制有效促进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

第九章 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第一节 生态功能区划分

依据《东莞市“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2020-2035年)》,东莞市生态功能区划采取三级分区系统。划分为沿江平原农业缓冲区、平原环城经济区、丘陵林地防护区和平原丘陵深莞经济过渡区4个一级区;划分为西部珠江水源保护区、西部农业生产与生态防护区、东北部农业防护与人居景观共建区和北部大都市经济核心区等13个二级区;划分为沿江平原水网密集与生态农业经济区、农业生态经济与都市经济过渡区等44个生态功能相对独立的三级功能区。

其中,高埗镇辖区可划分为沿江平原农业缓冲区和平原环城经济区2个一级区;划分为西北部都市核心外围生态农业与人居景观共建区和北部大都市经济核心区2个二级区;划分为农业生态经济与都市经济过渡区和万江城镇经济与农业生态生产防护区2个三级区。详见表9-1

9-1高埗镇生态功能区划表

一级名称

二级名称

三级名称

区域位置

主要生态功能

及保护措施

沿江平原农业缓冲区

西北部都市核心外围生态农业与人居景观共建区

农业生态经济与都市经济过渡区

高埗镇东部

城市生态防护和城间绿岛功能,建设生态农业、限制城市扩展

平原环城经济区

北部大都市经济核心区

万江城镇经济与农业生态生产防护区

高埗镇西南部

水陆缓冲功能、生态防护功能、城间绿岛功能;发展生态农业、保护水源地


第二节 生态控制线划定

高埗镇辖区隶属于严格控制区、控制引导区和开发建设控制区三种类型:

1.禁止建设区:全镇划定禁止建设区0.48平方公里,约占镇域总面积的1.39%。禁止建设区主要为市一级水源保护区。禁止建设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从事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以及其他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

2.限制建设区:划定限制建设区7.80平方公里,约占镇域总面积的22.53%。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滨江生态廊道、西北部生态片区等。限制建设区以生态保护为主,严格控制有损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3.适宜建设区:划定其余地区为适宜建设区,总面积26.34平方公里,约占镇域总面积的76.08%。各类城镇型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在适宜建设区范围之内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一、城市绿化工程规划

根据城镇功能布局需要及用地条件,构成城市绿地系统结构为“一轴、一带、一心”。

“一轴”绿化游憩轴:通过中心涌两侧用地整治,形成东西向贯穿城镇建设区的绿化游憩轴线。该轴线位于城镇建设区的北部,既是高埗镇未来最主要的绿化游憩区域,贯穿城市中心部分的城市中心绿轴,东西两侧延伸,保留现有的河流,并加强绿化的保护和建设,串联沿河各组团的街头绿地,构成城市的亮丽风景线,同时可以提升城市品质。

)“一带”即为东江沿岸的滨江绿带,既满足功能的需要,同时也可以满足城市居民生活的需要,提高城市的绿化环境品质,并将城镇绿地系统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完善的绿地系统,与对岸的东莞市区形成一河两岸滨江景观,重塑高埗镇南国水乡形象。

“一心”即为镇级中心绿地,位于新城市中心区东北面,用地面积12公顷,结合河涌改造,融入水乡文化安排各项游憩项目,为中心镇区的居民提供最近的休憩场所。

一轴、一带、一心”构成了城市的主要绿地系统,加上道路绿化,使城市的点、线、面绿地有机联结,构成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空间,有效地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环境品质。

二、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目前高埗镇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较为出色,政府投入了大量财力兴建了一大批古树保护设施,使第1批普查古树基本得到了有效保护。但是,由于各村(社区)对古树的保护措施不同,一些人民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不强,因此使一些古树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规划对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提出以下措施:

按照国家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和风景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精神,制定适应本地的保护办法,严格执行,杜绝一切破坏古树名木的时间发生,切实有效地保护好高埗的古树名木资源。

积极开展古树名木普查、鉴定、定级、建档等工作。完善古树名木制度。在认真普查古树名木资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鉴定,确定古树名木等级,建古树名木档案,进行古树名木的动态管理。

划定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将在册的古树名木树冠投影外5米内范围划定为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对所划定的保护范围,规划主管部门在颁发建设设计要点时,应加以明确标示,在此范围内应拆除违章建筑,不得建造新的建筑物,对原有设施加以控制,逐步迁出、拆除。综合执法部门应对相关建设行为进行严格监控。

加强执法和宣传。要树立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信息手段,以及举行各种形式的现场宣传活动,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宣传,把相关方针、政策、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全镇居民和广大外来务工者认识和自觉爱护古树名木这一城市瑰宝,并进一步明确树立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防止人为破坏。


第四节 生态农业规划

高埗镇生态农业规划具体措施如下:

1.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立足于服务城市、依托城市,重新调整优化农业的产业结构,确立以精品化、特色化、高效化为主要特征的都市农业生产体系。

做精做优传统产业。在蔬菜方面,稳定种植面积,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大力推行安全指引种植、标准化管理、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提高蔬菜的质量档次和安全水平。在香蕉方面,保持种植规模,着重通过品种改良、标准化生产、深加工开发等措施,提高产出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并从规划布局、用地保障、项目立项、资金分配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提高新兴产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实现做大做强,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和农民收入增加。

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依托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特色产业,以生产体验、科普教育、观光休闲为主要内容,积极推动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拓展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业与旅游业、商贸业的紧密结合,突出挖掘农业的生活休闲、耕作体验、科普教育功能,使农业由功能单一的产业向集生产、生态、休闲、旅游、科普于一体的多功能产业转变,促使农业成为高质高效、城乡互动、优势互补的新型现代产业。

2.推广生态农业模式

生态农业模式是一种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形成的兼顾农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结构和功能优化的农业模式,目前适宜高埗镇的生态农业模式如下:

1)屋顶农业

在镇域观光农业区内可适当发展屋顶农业。屋顶农业是指利用屋顶的空间种植花卉、瓜果、蔬菜、粮、油等作物,并且因为屋顶种植农作物可大大降低太阳辐射,调节气温,从而使房间冬暖夏凉。造地的土壤一般的主要原料为腐熟垃圾、锯木屑、蒿秆、沼气池渣、菜子饼等,这些东西都是些生活垃圾,经过废物利用,改变成土壤,通过植物吸收达到了净化,这也是处理生活垃圾的一种方式。

2)生态农庄观光型

这种模式主要是针对沿海、城郊经济发达区城市居民消费新需求而发展起来的以种养业为中心,兼有生态建筑物(农居)、休闲、娱乐、渡假、生态、旅游经营为一体的生态型、科技型观光农业,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它把农业与第三产业结合起来,不仅获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效益,而且提高了全社会对农业尤其是生态农业的认识。

3.加快农业园区建设

以农业园区建设作为生态农业建设的重要平台,规划建设若干专业化生产的农业产业园,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成为产业化生产基地,建成第一产业的集约发展区域,推动农业向组团式发展转变。通过完善配套设施、集聚生产要素、优化经营模式、做强核心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休闲功能,将农业园区打造成为都市农业的示范窗口与样板基地。出台扶持政策,鼓励支持规划建设连片面积300亩以上的综合型或专业型的镇级农业产业园,打造农业亮点和精品。争取到2023年前,高埗镇至少建成2300亩以上的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园区应尽量选址在环境质量较好、耕地比较集中的基本农田保区范围之内。将农业园区的规划选址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重大特殊情况,不改变其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确保农业园区用地的持久性和稳定性,避免农业园区被随意征占而造成投资浪费。对于暂时未能列为农业园区、但连片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也要严格控制保护起来,并积极推进镇级农业园区或高标准农田建设。

4.逐步推行农业清洁生产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提高资源效率,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降低环境压力是高埗镇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1)推广节肥节药节水技术

建立农药、除草剂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大力发展农业设施,建设完善农业水利设施,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农业生态用水模式,实现农业水资源循环利用;推广各类生物、物理病虫害防治技术,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微生物肥料,降低农药施用量;推广秸秆资源化利用,禁止田间秸秆焚烧。

2)推进水产健康养殖

制定和完善水产养殖环境技术标准,加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核发工作,加强水域环境监测力度,合理调整养殖布局,科学确定养殖密度,精准测定水产养殖所需肥料、饲料和药物。加快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改善养殖环境和生产条件。建立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普及推广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方式。积极推广安全高效人工配合饲料、工厂化循环水产养殖、水质调控技术和环保装备,减少污染排放。在鱼塘外种植作物或花卉,提高养殖污水的循环利用率,禁止未处理处置养殖污水直接排入外部水体。

3)加强农业生产监督管理

加强对化肥、农药、农膜、饵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于肥料或造田。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加强水产苗种监督管理,科学投饵,合理用药。加大对违法违禁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有害农业投入品的处罚力度,营造生产、销售和使用安全农业投入品的良好氛围与环境。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信息监督平台,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强质量安全信息分析和预警,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把好安全上市关,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控。


第五节 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一、加强农村水环境保护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

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制度,建立水质信息系统。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优化整合城乡饮用水源地,将饮用水源地纳入城镇统一供水范围,实行集中保护,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要建立水源保护区,加强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大力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开展地下水水功能区划,制定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

(二)统筹农村生活污染的治理

因地制宜统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污染治理,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废水、废弃物和人畜粪便无害化或统一处理。按照污水处理城乡全覆盖的目标,加快镇村截污支、次管网工程、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将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统筹处理的方式,将全镇的生活垃圾纳入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的范围,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加强农业面源综合整治

规范农业生产管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指导流域内种植户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用化学品污染,严禁畜禽养殖业的发展。

二、强化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控制

(一)优化农村工业结构和布局

结合经济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地区工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鼓励发展无污染、少污染、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产业。积极推进农村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农副产品加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从源头减少农村工业污染排放。优化农村工业布局,引导农村工业进入工业园区或村镇规划工业功能区,实现集中治污。

(二)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

严格农村地区工业项目的环境准入,各级地方政府在进行招商引资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到当地的环境状况,严格按照环保准入条件进行招商,防止污染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禁止建设国家明令严禁的“十五小”项目和“新五小”项目。积极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

(三)加强现有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和监管

基于当前农村现有工业污染源进行严格控制,建立良好的环境保护治理结构,利用多种手段,加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鼓励推行发展清洁生产机制,减少对农村生活环境的影响。

三、加强村镇建设用地区管制

主要保留原有集中连片的农村居民点,未来的土地利用应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宅基地的整理改造,提高容积率,将相对分散的村庄逐步向中心村和城镇建成区集中,原则上不再增加村内工业小区面积,对于废弃的宅基地,通过村庄改造和整理后再利用。

其管制规划是:

1.区内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

2.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农村建房用地只允许折旧建新,以旧换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基地,提倡建筑公寓式楼房,以节约土地。

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一)进一步转变观念,形成明晰的现代农业发展思路

现代农业要求用崭新的现代发展理论、先进的管理理论指导农业。特别是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两个趋势”的要求,站在统筹协调发展的高度,跳出农业抓农业,充分发挥高埗镇工业基础好的优势,强化工业对农业的支持作用,促进产业联运、市场对接,建立以工补农、以工促农的新机制。将先进的工业思维、发展理念、技术装备“移植”于农业,让它变成农业的一部分,从而推进农业的工业化。要以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提高效益为中心,把搞活流通、开拓市场作为农业发展核心环节抓紧抓好。

(二)加速土地流转集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探索建立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机制,出台扶持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设立财政扶持土地流转专项奖励资金,引导本地零散耕地向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流转,着力为推进农业标准化、机械化、产业化、集约化奠定坚实基础。在鼓励农业大户、农业企业增加种养面积、扩大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引导农业比重较大、农民耕种意愿较高的地区,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把分散农民和土地有机整合起来,对种养结构进行统筹规划,按统一标准组织生产和技术指导,实行分户管理,形成集约规模,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农业生产条件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有力保障。要继续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加强主干排水沟渠的综合治理,突出抓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以建设大村庄、逐步缩减分散的小村庄为方向,引导社区加快住房和居住环境改造步伐,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四)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打造农业品牌,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和外向化的重要支撑。针对高埗镇农产品龙头企业少的实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利用“三资”开发农业,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走“公司+基地+农户”的路子,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通过企业实现农户生产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创出自己的品牌,提高农产品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

(五)加大农技推广力度,突出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

建设现代农业必须有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要结合镇农业发展的实际,扎实推广普及常规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植物病虫害防治、各类蔬菜水果种植技术等实用技术。着力解决镇农技人员服务手段落后、知识老化等问题,提高新技术、新品种等推广到位率,提高农业科技贡献份额。健全农技服务机构,配足配强农技人员,加强动物防疫检验队伍建设,解决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问题。特别是增强农产品检测室的配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农产品安全监督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组织作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是联结农民与企业、农民与市场的重要纽带,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强有力的抓手。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培育壮大蔬菜、水果、水产等合作组织,逐步完善组织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组织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其作用,引导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民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服务,吸引更多的加入合作组织,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开展包括技术推广、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服务,在拓展销售渠道的同时,带来一些新信息和新技术,使农民能紧紧围绕市场的要求,有效调整种植品种,从而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七)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造就新型农民,形成持续推动的力量源泉

农民是现代农业的实施者,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直接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只有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思路新”的高素质新型农民,把现有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形成持续推动现代农业的力量源泉,才能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因此,要不断强化培训机制,丰富培训内容,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

(八)强化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遏制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产品和使用违法添加剂行为,在“十四五”期间要继续加大对农产品检查和检测力度,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食用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九)全力打造宜居城镇,加快特色名村建设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十四五”时期“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核心工作,充分挖掘高埗镇自然地理、历史遗迹、风土人情、产业特点等资源禀赋,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幸福宜居名村。在“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3-5个生态环境优美、生活舒适、村民安居乐业、社会管理精细、岭南风情明显,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代表全镇新农村建设水平和农村建设发展方向的宜居幸福名村。

(十)强化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遏制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产品和使用违法添加剂行为,在“十四五”期间要继续加大对农产品检查和检测力度,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食用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章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规划

第一节 环境管理现状

从现有资料看,目前高埗镇环保分局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设施都不能满足高埗镇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从现状分析来看,高埗镇环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生态环境分局人手短缺

高埗镇生态环境分局现有人员27人,占户籍人口数比例4.73/万人,但如果用总人口数计算,环保人数比例仅为1.58/万人,因此高埗镇环保系统人手短缺,人员需增加。

二、执法监管队伍薄弱

近年来,执法监管在强化环境执法力度、达标排放等工作中发挥了突出作用,越来越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高埗镇生态环境分局目前执法执法监管人员队伍比较薄弱,执法人员不足。


第二节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规划

一、环境保护决策能力建设

完善决策机制,镇委、镇政府每年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环保工作不少于2次,及时解决高埗镇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狠抓目标和任务的分解落实。

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促使镇党政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问题,实行环境保护前置审批,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重视环保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

二、环境保护机构建设

加强高埗生态环境分局的机构建设,完善机构设置,进一步明确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信息和环境宣教等职能分工,并依据工作需求,以合同工、临时工等形式多渠道补充环保工作人员。

另外,还要不断加强环保职工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并在环境保护的工作实践中做出实绩。建立终身教育制度,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持证上岗率。目前,全镇环保工作人员的学历得到普遍提高,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到90%,人均年脱产学习时间累计达到5天以上。

三、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包括水、环境空气质量、噪声、污染源和应急监测等的环境监测能力等。

(一)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

对镇区内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与东莞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二)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设

对镇区内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设,实时分析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三)实施噪声自动监测

规划近期将镇中心区作为主要噪声监测范围,重点加强夜间交通噪声监测及建设工地、娱乐场所等扰民噪声监测。

(四)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充实监测机构人员,配备预警应急、事故性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建立与东莞市联动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跨界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协调能力。

(五)逐步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辐射监测等工作

开展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积累长期生态系统演变数据;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备辐射监测仪器,逐步开展辐射监测工作。

四、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一)规范环境监察执法体系

根据《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和《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车辆配置、办公硬件配置、现场取证设备配置、应急装备配置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增加环境监察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加强污染执法监督能力培训,全面提高监察人员素质,完善专业配置,强化环境事故应急处置的快速响应和执行能力;增加环境执法经费。完善环保举报信息自动管理系统。健全奖惩机制和考核机制。

(二)加强环境执法监督

加强污染防控执法能力建设,增加执法装备数量,严格管理排污单位,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污染项目、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三同时”、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健全环境监管体制,从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向多部门协调作战转变,从污染物单一浓度控制向浓度和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从单一行政执法向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执法转变,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决策与协调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三)提升环境信访能力

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健全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规范信访处理程序,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综合化解机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听取环境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环境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环境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切实解决环境信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预防环境信访案件的发生。

加强政务公开,维护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完善并确保12369环境投诉热线和市民生热线关于环境问题处置的畅通,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为信访人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加强环境信访工作机构的能力建设,保证工作经费和完善工作设备及设施;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在环境保护业务、群众工作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精湛的信访队伍。

五、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按照《全国环保系统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镇环保宣教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保障环境宣传教育拥有相应的设备、设施;配备环保宣教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供通俗的宣传材料;充分发挥各种媒介的作用,加强对社会公众和在校学生的环境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环保举措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得公众的认同,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完善政府生态信息公开、环境质量公报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健全环境举报和信访的接待、查实、处置和信息反馈的机制,鼓励公众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提岀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境管理部门和人员行为操守的监督。继续深入推进生态村、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通过建造良好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使群众体会到优美环境的可贵,提高爱护环境的自觉性。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渠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环境保护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调动公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大力推进社区环境文化宣传橱窗建设,积极开展污染危害防治讲座,举办污染防治知识竞赛,开展环境宣传月等活动,扩大教育范围。依托市环保公众网络平台,推动环境宣教网络的建立健全;逐步完善网络发言人制度,对网上的环保投诉及时予以回应,并组织力量迅速进行查处,进一步畅通了网络环保问政机制。

六、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2019年前基本建立与市级链接的环境信息管理网络,完善环境管理局域网和互联网站点的建设,基本实现环境信息计算机处理、环境信息高速传输和办公自动化,初步实现“数字环保”的目标。规划至2025年前,需完善人员配置与设置办公场地。建议配置3-5人,机房及办公场地达到50-80平方米。

)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指导下,建立高埗镇重点污染源在线管理系统,安装在线监测仪器,通过网络实时传输数据,实现在线监控污染源排污情况。

)发展电子政务,加强信息公开和网上办公建设。加强信息的对外发布,实现环境质量、政务信息和重点污染源等信息公开化,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推动网上办公,提供各类电子环保政务服务。

第十一章重点工程及可达性分析

第一节 重点工程

本次规划高埗镇重点工程包括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6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6项,固废污染防治重点工程4项,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4项,总投资7.41亿元(重点工程详见附表),环保总投资占财政支出比率5.5%


第二节 可达性分析

十四五”期间,高埗镇将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以防治细颗粒物和臭氧复合污染为重点,提出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抓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深化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和各类面源的污染控制、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措施。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PM2.5年均浓度、O3-8h90百分位浓度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削减比例等指标实现基本达标。

“十四五”期间,高埗镇持续推进和加强超标断面的综合整治。高埗镇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城镇黑臭河段、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的截污纳管工作,采取控源截污、节水截污、生态恢复、垃圾清理、底泥疏浚、流量保障等措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污染,预计2025年全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可全部消除,故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和相关规划指标可达。

随着土壤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规划任务及重点工程的开展落实,东莞市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预计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主要进展:一是农用地、建设用地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园区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将得到持续推进,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逐步建立完善,土壤污染状况底数逐步摸清。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及农业面源污染源头污染控制日渐加强,建设用地准入开发、风险防控及农用地分类管理思路逐步清晰、管理要求日趋规范,涉重金属等重点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三是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不断深化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的趋势逐渐明确,“十四五”期间土壤污染防治与治理修复的主体更加广泛、资金投入渠道更加多元,污染风险地块修复与综合防治的项目库不断扩大,试点探索的有效经验得到初步积累和应用。四是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有效提高,土壤污染治理的技术规范及管理法规逐渐完善,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路线与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土壤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规划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十四五”期间高埗镇的土壤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上。

十四五”期间高埗镇落实完成工作任务、重点工程,全镇科技水平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环境信息获取、交换、传递技术成熟,政府部门生态文明考核比例增加,党政生态文明培训全面覆盖,“五位一体”工作的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日益完善,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生态文明的认识更加深入,生态文明实践深入人民日常生活之中,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预计能够达到“十四五”相关考核要求。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规划的实施要求,结合高埗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能力保障和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多部门协作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为了规划的顺利实施,必须建立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机构,总体负责协调相关各部门。高埗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协调各部门、各村(社)联动。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分级管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二、统筹协调、共同推进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以本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为引领,形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组织实施格局。健全规划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监督考核全过程的责任落实体系,强化资金落实,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提升规划实施效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节 制度保障

一、逐步建立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和政策体系

对已颁布的地方环保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回顾性清理,加快修改和修订工作,重视环境管理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规建设,进一步推动地方环境立法。

继续完善和发展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的污染治理服务收费政策,建立鼓励环保投资的财政政策,建立对环保企业实行优惠的税收、信贷金融政策。

建立环境污染事故责任保险制度,开放环保投资和服务市场,支持环保企业,尤其是从事城镇环保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企业优先上市发行股票或债券。

二、引进综合决策机制,严格执行环保基本制度

引进综合决策机制,成立规划实施技术专家组,逐渐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决策支持系统。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的作用,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制度。在项目的审批阶段,把好环评审批关,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予以否决。各企业要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对未执行“三同时”制度,出现严重生态破坏的企业予以停产或关闭。

三、强化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和执法

加强生态环境监察,提高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监督水平。以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围绕高埗镇重点区域、重点生态环境问题,严格监管,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人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建立与其他执法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积极创造条件,责成环保部门有效行使统一监督管理职权,重点是强化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和执法监督;

)强化环境执法,建立环境长效管理和环保联合执法制度,加大环保监督执法力度,充实环保执法队伍,重点解决人员不足和能力欠缺问题;

)制定统一的招商引资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实施严格的产业淘汰制度,明确禁止重污染企业在高埗镇立足,防止污染企业转移;

)对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排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三同时”、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及其他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认真执行《环境监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监理工作;

)明确社会各阶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以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第三节 资金保障

拓宽筹资渠道,确保经费投入。利用市场化手段,集中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通过投融资、技术服务、项目管理等方式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强资金监管,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实施多元化投资。

第四节 技术保障

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与科研机构和高校密切合作,积极开发、引进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方面的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重点开展优势绿色产业生态设计、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技术、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促进高埗镇生态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技术水平的提高。强化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完善环境科技研究体系和创新环境,加强生态系统服务、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生态安全阈值、水环境容量动态预测等基础理论研究,促进环境科技工作由“跟踪应急型”向“先导创新型”的转变,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监督执法等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一套有利于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创建和完善科学的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建立专项基金,引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所需的各类高科技人才。同时,加强对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建设专职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一支懂业务、善协调、会管理的生态环境保护专业队伍。

第五节 能力保障

环境保护能力是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与本规划的要求相比,高埗镇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环境管理、监测、执法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强硬件建设,增加实验室,拓展监测领域、内容,提高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督监测能力,组织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参加国家、省、市的有关专业培训,提高数据综合分析、环境预测预警等能力。

开展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改革和创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整和规范行政执法机构,进一步优化监察执法人员梯队。

提升环境宣教能力。建立和完善覆盖全镇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建立专业化宣传教育队伍,完善宣教设施设备。

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建立高埗镇环境信息中心,建立镇、社区一体、功能完善、互联互通、覆盖全镇的环境信息网络平台、电子政务综合信息平台和环境管理业务应用平台等。


第六节 社会保障

一、开展合作交流

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推广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高埗镇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积极鼓励外商参与有关项目的合资合作。

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紧密合作,按照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建立镇际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协作机制和有组织、可操作的专项议事制度,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联合有关镇(街)共同开展污染控制及综合防治工作,以保障高埗镇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

二、强化环保宣教

加强环保宣传,营造公众参与的氛围:一是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宣传;二是加强对本规划内容的宣传,定期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三是加强生态理念的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推介,逐渐把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建立专业化宣传教育队伍,完善宣教设施设备。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教育等部门要注重开展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绿色学校的创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环境意识教育。

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教活动。举办各种反映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摄影图片展览、科技成果展览。发行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宣传材料、小册子、文学作品、科普杂志及科技刊物等。加强企业职工生态保护知识、清洁生产意识的教育和IS014000标准培训,通过员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制度,使全体员工积极投身传统产业向生态产业的转型升级。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公众生态环保理念的宣传教育,如充分利用报刊、书籍、电台、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活动,在街头、车站等场所设立醒目的生态环保宣传标语、广告牌,在影剧院放映生态保护科教片或幻灯片,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地发放宣传资料等。

三、引导公众参与

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在文学创作、书画摄影、电视广播等领域积极创作贴近百姓生活的生态环保题材作品。将生态理念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并将生态文化的传播融入群众性文艺活动,大力扶持群众文艺团体,不断创新群众文化活动载体,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使高埗镇上下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使环境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保障公众的环境监督权、知情权、索赔权和议政权。通过访谈、通信、问卷、热线电话和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让公众参与政府环境决策和环境规划的编制,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发布信息,介绍决策情况和目标,使公众获得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的生态环境信息;大力发展民间环保组织,防止环境信息异化,为公众参与提供有效渠道;加强环保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广泛建立与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逐步建立政府引导下的公众参与机制,以及政府、企业和民间的互动机制。


第七节 评估保障

由于规划区域发展具有很大的可变化性,为适应这种多变性,本规划以设计情景为参照提出污染治理方案。然而,现实和规划之间总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规划必须在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不断进行评估、修正与补充,才能使规划不断具有新的约束力和强化指导作用。

规划的滚动实施体系框架建立如图15-1所示,关键是要引进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和规划动态修订机制。环境规划的实施,就是按照规划所规定的环境目标和任务组织落实,发挥规划的指令性作用。对规划的实施效果适时进行评估,符合发达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的普遍做法。全面考察规划的进行情况,针对所发生的新情况、新变化进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规划中存在的偏差或错误,从而不断推动规划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评估的重点是,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是否达到,任务是否落实。

过“规划—实施—评估—修订完善—新规划”这样一个滚动实施过程,实现最终的规划目标。规划的滚动实施除了修正规划目标外,对规划实施单位也是一种持续的考核,促使其认真对待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建议每年进行一次,并形成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评估报告。


附表

重点工程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

(万元)

起止年限

责任单位

1

环境监测

水环境质量监测。

150

每年

生态环境分局

2

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东莞市高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处理规模扩大到10万吨/日。

18900

2021-2024

生态环境分局

3

水污染治理

全镇污水主干管网、截污次支管网清淤、养护。

236.98

每年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4

内河涌整治

内河涌底泥疏浚、溯源截污生态修复、曝氧等综合整治

5300

2020-2025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5

农村雨污分流改造

全镇农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30000

2021-2025

水污染治理指挥部

6

三水统筹

统筹三水治理,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工程一项

500

2021-2025

水污染治理指挥部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

(万元)

起止年限

责任单位

7

深燃高埗电厂改扩建项目

按照《东莞市热电联产规划(2018-2025)(2018 年修编版)》的要求,加快推进各片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12000

2020-2025

投资促进中心

8

大气监测能力建设

高埗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站运营维护、大气微站建设。

500

2020-2025

生态环境分局

9

VOCs行业整治工程

对重点VOCs行业排放企业

综合治理。

500

2020-2025

生态环境分局

10

扬尘污染防治项目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工业扬尘、裸露土地扬尘控制。

300

每年

生态环境分局、镇住建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1

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公共机构用车、市政用车等重点领域使用新能源车,完善配套充电设施。

500

2020-2025

交通分局、

财政分局

12

餐饮油烟

整治

深入推进餐饮业油烟综合整治,加强对露天烧烤和产生油烟的露天餐饮加工污染源控制管理。

200

2020-2025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

(万元)

起止年限

责任单位

13

生活垃圾分类工程

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各项措施成龙配套,对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可回收垃圾处置设施进行配套,保证生活垃圾分类能够持续地推进。

800

2020-2025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

14

固体废物倾倒应急处置

固体废物倾倒应急处置。

100

2020-2025

生态环境分局

15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

600

2020-2025

生态环境分局

16

建筑垃圾受纳点

建筑垃圾受纳点,规范建筑垃圾处理。

300

2020-2025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

四、土壤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

(万元)

起止年限

责任单位

17

三江六岸之“一环亲水绿道工程”

一环亲水绿道”工程依托高埗镇独具水乡特色的优越自然资源及丰富的人文历史景观,以生态人文、便民安全为宗旨,将环镇18公里东江河堤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岸线景观环境建设水平,打造成集休闲、娱乐、景观于一体的生态文化长廊。

2000

2020-2025

镇住建局、工程建设中心、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18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完成明渠改暗渠排污,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保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900

2020-2025

镇农林水务局、水务工程运营中心、镇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19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理。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农田生产标准化建设

200

2020-2025

镇农林水务局

20

土壤环境质量详查

逐步开展全镇重大园区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工作,掌握园区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200

2020-2025

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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