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凤岗镇金鹏路一山头林地突发火情。经查,山火由一男子在林地烧火做饭引发。目前,违法行为人廖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并罚款500元。
事发当日,接到火情后,凤岗消防、公安、应急等部门迅速赶往现场,经奋力扑救,山火得以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现场走访、调取周边监控等方式,警方成功将违法行为人廖某抓捕归案。“火灾原因是失火者在山上露营煮东西吃,导致山火蔓延,最后无法控制。”凤岗镇森防办工作人员杨春元告诉记者。
火灾无情,警钟长鸣!林地违规用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给自然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还将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提醒广大市民,进入野外严禁违规用火,否则一旦造成失火,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杨春元表示。凤岗镇森防办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
接下来,凤岗镇森防办将持续加强各山林出入口的巡查监控、卡点值守、防火宣传等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多措并举筑牢森林“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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