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我镇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凤岗镇镇、村河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一、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镇第一总河长:张耀洪(镇党委书记)
镇 总 河 长:韩俊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镇副总河长:房仲斌(副镇长)
二、镇级河湖长
联系电话:(0769)87699226
三、村级河湖长
东莞市凤岗镇全面推行河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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