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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镇镇属资产交易竞投结果公布表(FGJY-2023023)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3-04-13 14:53:33
来源: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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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23年4月11日
单位名称 | 东莞市凤岗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陈德奎 |
资产基本信息 | 资产名称 | 体育馆昌盛路足球场侧停车场、体育馆凤平路篮球场侧停车场出租 |
资产地点 | 体育馆昌盛路足球场侧、体育馆凤平路篮球场侧 | 资产用途 | 出租 |
拟订合同年限 | 5年 | 起止时间 | 2023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
拟订交易金额 | 26640元/年 |
出租要求 | 1、承租方负责停车智能化建设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承租方负责停车收费服务工作,承租方自负盈亏,所投停车设备归承租方所有、充电桩设备归投资方所有。 2、承租方必须将停车场数据接入东莞市智慧停车云平台。 3、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收费标准调整,需经出租方同意,方可申请及实施收费。调整价格的同时,双方协商调整租金的比例。 4、中标方须配合相关部门对停车场进行维护保养、举办大型活动等;体育场馆停车场属于公益性公共停车场,享受首2小时免费停车。收费时间可细分繁忙时段和非繁忙时段,夜间停车给予优惠。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该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给第三方经营。 6、租赁期内,停放车辆如出现任何问题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及赔偿。 7、出租方将对承租方进行每年考核,考核范围包含:投诉率、服务水平等。若出现如下四点情况,出租方将要求承租方及时整改并有权对其进行处罚:(1)未按约定投资、建设和运营;(2)未按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3)不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4)有其他损害出租方或公共利益的行为。 8、建设期:2个月(项目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物价备案、公示等一系列工作)。 |
交易方式 | 明标明投 | 交易地点 |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
成交 情况 | 最终竞得人 | 广东智立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金额 (单位:元/年) | 26640元/年 |
联系电话:0769-82856985
地 址: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一楼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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