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东财〔2017〕272号)文件,凤岗镇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对象为全镇拥有实有耕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补贴对象以户为单位申报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按实有耕地计算补贴面积,长年抛荒地不予补贴。
二、申请程序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登记造册,上报镇农林水务局审核,经所在村公示无异议后,镇财政通过社保卡账号发放到农户账户。
三、申请情况
凤岗镇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190.964412亩。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东农农财〔2025〕7号),省核定补贴标准为104.6元/亩,市财政下达我镇补贴资金229174.88元,我镇实际发放补贴资金229174.88元,发放农户数量4362户。
受理单位为凤岗镇农林水务局,咨询电话87756321。
以上情况,现予公开。
东莞市凤岗镇农林水务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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