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警村合作,不断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我分局收到雁田村委会《关于向凤岗公安分局捐赠铁骑摩托车的函》,计划向我分局捐赠20辆铁骑摩托车和3辆巡逻用电瓶车。雁田村委会此次捐赠将有效解决我分局铁骑摩托车配备使用问题,极大提升我分局铁骑的机动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对维护我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现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政工监督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政工监督室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金凤路73号
邮编:523681
联系人:莫警官,联系电话:0769-87515133
附件:1.关于向凤岗公安分局捐赠铁骑摩托车等装备的函.docx
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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