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凤岗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凤府〔2020〕19号)文件规定,现对凤岗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奖励资助项目名单及奖励资助金额第二次公示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认定名单有异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镇经济发展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地址:凤岗镇人民政府四楼经济发展局3室
联系人:莫梓薇,电话:87510818
附件:2020年凤岗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奖励资助项目表.xlsx
凤岗镇经济发展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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