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加强樟木头林场五埂片区森林资源管护的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协助省樟木头林场做好五埂片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严厉打击五更片区及周边破坏森林资源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我镇出台《关于加强樟木头林场五埂片区森林资源管护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该实施办法”),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该实施办法起草背景
省樟木头林场五埂片区包括五埂管护站、清泉管护站,林地面积2.1万余亩,隶属大朗镇行政区域。五梗片区时常有越野车等机动车出没,尤其是周末期间更为活跃,多则有几十辆越野车在五梗片区穿梭,对五梗片区及周边优质的林业资源造成极大破坏,甚至曾出现多人伤亡事故。为防止违规驾驶机动车进入五梗片区开展越野活动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打击在五埂片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我镇会同省樟木头林场制定该实施办法并实施。
二、该实施办法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该实施办法制定过程说明
大朗镇农林水务局代拟该实施办法并征求大朗镇交警大队、交通分局、城管分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分局、司法分局、水平村、屏山社区、犀牛陂村意见,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8日在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基本无修改意见。大朗镇司法分局、农林水务局分别对该实施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审查,未发现可见法律风险和不利于公平竞争事项。该实施办法于2023年4月20日经第12次大朗镇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31日由省樟木头林场、大朗镇联合印发。
四、该实施办法内容说明
该实施办法共分为五章共二十条。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有服从樟木头林场五埂片区及其周边管理和保护林业资源的义务,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范围包括樟木头林场五埂片区及其周边,实施主体为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第二章日常监督(共4条),明确加强五埂片区及其周边林业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道路监管、治安管理等工作。第三章应急处理(共3条),明确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做好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理工作。第四章职责分工(共7条),明确林业、交警、交通、城管、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以及相关村(社区)职责。第五章附则(共2条),明确该实施办法由广东省樟木头林场、东莞市大朗镇农林水务局负责解释,并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
东莞市大朗镇农林水务局
2023年5月31日
点击查看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樟木头林场五埂片区森林资源管护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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