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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朗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9-13 17:25:5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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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朗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

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办法》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更具特色和更高质量的产业人才技能培训,加快提升技能人才素质,赋能产业发展,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推进“三项工程”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225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4号)文件精神,以项目制形式推进“一镇一品”产业人才培训升级,结合大朗镇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制定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8号)。

2.关于印发《高质量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粤三项办〔202115号)。

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4号)。

三、关于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进一步提升大朗镇产业人才技能素质水平,为大朗镇产业结构向高质量转型提供人才支撑。

四、关于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及条件

支持对象

支持条件

培训单位须为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成立,并在大朗镇内开展“项目制”技能培训的企业、职业培训机构、行业组织、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

培训单位组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大朗镇常住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人员和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包括居民、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重点群体等开展“项目制”技能培训



五、申报流程及资料

实施流程分为五步:培训备案——培训实施——补贴申请——审核公示——补贴拨付。备案和补贴申报由培训单位在东莞市“技能人才之都”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向大朗镇人社分局提交申请。



六、关于实施日期

本办法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东莞市财政局大朗分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

关于《大朗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

2022830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大朗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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