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朗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
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办法》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更具特色和更高质量的产业人才技能培训,加快提升技能人才素质,赋能产业发展,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推进“三项工程”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2】25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4号)文件精神,以项目制形式推进“一镇一品”产业人才培训升级,结合大朗镇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制定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8号)。
2.关于印发《高质量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粤三项办〔2021〕15号)。
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4号)。
三、关于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进一步提升大朗镇产业人才技能素质水平,为大朗镇产业结构向高质量转型提供人才支撑。
四、关于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及条件
五、申报流程及资料
实施流程分为五步:培训备案——培训实施——补贴申请——审核公示——补贴拨付。备案和补贴申报由培训单位在东莞市“技能人才之都”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向大朗镇人社分局提交申请。
六、关于实施日期
本办法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东莞市财政局大朗分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
2022年8月30日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大朗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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