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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朗镇守信企业激励办法》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7-08-22 10:41:0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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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朗府办〔201711

关于印发《大朗镇守信企业激励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单位:

《大朗镇守信企业激励办法》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18

大朗镇守信企业激励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大朗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朗府办20176)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建立与科学市场监管相适应的信用监管机制,提升信用监管工作水平,建设诚信经营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部门推荐、评选,选出全镇信用好、实力强的企业作为守信激励对象,全镇各行政部门、金融机构为守信激励对象企业提供便利服务和优先扶持政策。通过对守信激励对象企业实施登记注册绿色通道服务,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时予以优先考虑、优先扶持守信激励企业发展等措施,确保守信激励对象企业合法合理地享受信用红利,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营造企业诚信经营氛围,使信用监管成为提高市场监督管理效能的重要路径,逐步构建与科学市场监管体系相适应的信用监管体制。

二、基本原则

(一)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二)依法依规,保护权益。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对守信激励对象企业提供便利服务、政策扶持时,严格依法进行,不得超越法律规定。

(三)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和信用成本不同,守信激励对象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前期以大朗的市倍增计划企业倍增计划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企业为基础,筛选出100家信用好、实力强的企业,作为信用监管的第一批守信激励对象企业。试点成熟后,逐步扩大激励对象范围,增加激励措施。

三、激励对象

守信激励对象企业评定工作由大朗工商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评定一次,评定结果报镇政府审核后公布。

每年年底对守信激励对象企业进行评定,对于当年年度有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由作出处罚的主管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提请大朗工商分局取消该企业下一个年度的参评资格。

四、激励措施

(一)向守信激励对象企业发放VIP服务卡,守信激励对象企业持卡可在全镇各职能部门、各金融机构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二)在评优评先、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评选授予相关荣誉称号时,在同等条件下对守信激励对象企业优先考虑。

(四)在供水供电、教育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分配中,优先向守信激励对象企业倾斜。

(五)镇内宣传部门、媒体对守信激励对象企业予以公示、宣传,增强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根据守信激励对象企业信誉情况,减少或免除日常监督检查。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五、企业办事VIP卡管理规定

    (一)企业办事VIP卡由大朗工商分局负责制作、发放、补办、收回、注销等事宜。

(二)每家获奖企业可获得VIP卡正卡1张、副卡1张,正卡和副卡具有同等效力。企业到有关部门办理业务,应同时出示VIP卡和营业执照,卡照一致方可享受各项优惠。

(三)VIP卡自签发之日起3年内有效,VIP卡不得转让或借用,如发现转让或借用行为,将没收持卡企业VIP卡,持卡企业当年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取消持卡企业和受卡企业下年度参评资格。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大朗工商分局负责解释。

大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0177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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