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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府办[2009]46号:关于印发大朗镇加强防范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9-09-11 17:07:4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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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镇人民政府文件
朗府办[2009]46号

关于印发大朗镇加强防范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关单位:

《大朗镇加强防范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O九年七月十七日

 

 

 

大朗镇加强防范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工作方案

 

暑假期间,是青少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确保我镇青少年学生暑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广大家庭的希望,涉及学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防范学生溺水事故,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互相联动,确保加强防范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任务

(一)教育办、各学校。

加强宣传教育是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重要工作措施。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动员学生和家长参与到防范工作中来,前移关口,筑牢防线。 

各学校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让全体学生至少接受一次防范溺水事故教育,同时要让每一位家长(尤其是新莞人家长)认识到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重要性和自身的监护责任(包括对外市来莞探亲、市内走访串门孩童学生的监护责任)。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基础上,落实班主任加强与家长电话沟通,每周至少一次通过校讯通或电话发出安全警示,做好防范溺水事故的宣传工作。

(二)宣传办、文广中心。

宣传办要协调《大朗周刊》、大朗网、大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播放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公益广告或致家长的公开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监管和教育。跟踪各社区(村)排查隐患和落实整改的情况,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 

(三)应急办、新莞人服务中心。

协调各社区(村)、单位、企业积极做好防学生溺水方面的宣传教育及应急处理工作。 

(四)安监分局。

将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纳入近期安监工作的重点,组织力量加强检查。

(五)各社区、村。

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溺水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池塘、水库、湖泊、山塘、河渠、建筑工地等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做好详细记录,于721日前报教育办汇总。

排查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特别是家长和关工委老同志,认真排查本辖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对所有的隐患点作安全警示标记,确保学生安全。

在做好宣传教育和安全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要把日常巡查作为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重要措施。充分发动关工委老同志、大学生志愿者、治安员的力量,加强重点水域和重要时段的巡查,对有玩水苗头和单独下水游玩的少年儿童要及时制止,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提请有关部门整改。 

新莞人居住比较集中的社区(村),要加强对缺乏监管学生的管理,摸清底数,及时做好家长教育工作,提醒他们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责任 

(六)规划建设办。

加强对所有在建建筑物工地的检查,特别是加强建筑工地水池的管理,对工地不再使用的废弃坑地要填平。

(七)水利所。

完善辖区内水库的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减少和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各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并及时报相关部门。努力为广大青少年学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各社区(村)、单位有关工作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于今年9 5日前通过OA分别报镇教育办、应急办部门邮箱。 

 

 

大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717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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