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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府办[2009]34号:关于印发2009年大朗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9-09-11 16:55:1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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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镇人民政府文件
朗府办[2009]34号

关于印发2009年大朗镇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单位:

2009年大朗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2009年大朗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第十八条、《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和《东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特编制以下方案,用以指导全镇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大朗镇地质灾害概况

根据最新的地质灾害调查统计,我镇已查明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4个,主要分布于沙步、石厦、水口、杨涌4个村。软土以及活动性断裂是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的主要地质特点,山体滑坡、崩塌、落石是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强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近年来,我镇曾发生不同程度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2009年全镇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 根据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坍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规律和特点;

2. 根据我镇降雨主要集中在汛期且连续暴雨的可能性较大的特点和趋势;

3. 根据我镇经济活动频繁的实际情况;

4. 根据我镇历年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资料。

(二)我镇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和类型。

根据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及今年气象趋势,预测我镇今年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高于往年。

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10月的汛期,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50mm以上,或连续大雨3日以上),极易诱发风化积土体滑坡、公路边坡及采石场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热带风暴、台风带来的强降雨,极易引发滑坡、崩塌等突发性灾害。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镇受地理、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年降雨分布极不均匀等多种因素影响,以及近年来我镇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工程建设增多等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有多发的趋势。

(四)地质灾害形成条件。

1. 大气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之一。降雨强度大小、降雨连续时间长短和降雨量大小等是决定产生地质灾害的重要条件。其一是渗透水进入土体孔隙或岩石裂缝,使土石抗剪强度降低;其二是渗透水补给地下水,使地下水位或水压增加,对岩土体产生浮托作用,土体软化、饱和,造成抗剪强度减低,导致滑坡产生。降雨历时越长、降雨量越大,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越高。

2. 气温变化促使岩石风化,降低其抗剪强度。夏季炎热干燥,使土层龟裂,遇暴雨水沿裂缝渗入,斜坡土体水量增加,粘聚力降低,导致崩塌、滑坡产生。

3. 地形地貌因素:坡地、陡崖、山地沟谷、岩溶盆地、洼地、槽谷等地形坡度起伏较大的区域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地带。一般情况下:地形坡度为20—50度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坡度60—90度,甚至反起向陡崖易发生崩塌、地裂缝和高角度滑坡;岩溶盆地、洼地、槽谷等易发生塌陷。

4. 地层岩性条件:松散堆积层、软质的砂页岩和含煤地层、软硬相间分布的地层、硬质的碳酸盐岩和砂岩,特别是有软弱夹层的岩层。

5. 水文地质条件:松散堆积层、岩石裂隙中赋存的地下水。

6. 地震:使斜坡土石结构遭受破坏,在地震力反复震动冲击之下,沿原有软弱面或新产生的软弱面产生滑动,且往往在震后雨季时发生滑坡。

7. 人为因素。工程建设活动:开挖山体、采石、堆填加载、乱砍滥伐、矿业开采等容易使斜坡失稳。

三、2009年我镇重点防范区和潜在隐患的人工边坡

(一)重点防范区。

根据我镇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现状和危险程度,人口集中居住区、工厂生活区、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旁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人工边坡。

我镇经调查发现的4个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人工边坡(详见附件2)。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防治地质灾害实行属地社区(村)领导负责制,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各社区(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落实防治责任、防治措施和防治资金,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介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教育。编制地质灾害宣传手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保护地质环境和治理地质灾害的认识,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避险、抢险和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全面实现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对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或已设立但已损坏的,要及时补设。

(三)加强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建立群测群防网络。

通过查明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预报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调查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收集资料内容包括与地质灾害形成条件相关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区域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生态环境以及人类活动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各社区(村)及有关单位须落实地质灾害预防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全面调查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分布情况、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避险、抢险预案。据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防治区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的重点防治期。居(村)委会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巡查监测,对受影响的单位和住户要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现险情的,应及时处理并报告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四)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范围内工程建设的监管和巡查监控力度。

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凡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在可行性研究、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存在灾害隐患的,用地单位必须在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后方可报建,做到工程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步,即: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城建部门须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严格把关,护坡或挡土墙等防治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纳入审图及报建范围。

国土、城建、规划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对山体边坡建筑日常巡查监控,详细调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域内的已建、在建及临建建筑的土地批准和报建等情况,严密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域内的厂房、住宅等工程项目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进行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关的切坡、取土、采石、采矿、爆破、抽取地下水及工程建设等各种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巡查中发现的违章建筑,可采取不予供水供电等强硬措施限制其建设或使用,直至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和完善相关手续;对违法搭建,必须强令拆除。

(五)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评估及治理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本镇的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收集资料内容包括与地质灾害形成条件相关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区域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生态环境以及人类活动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对于前人文献有记载的以及当地群众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地质灾害点,逐一进行现场调查;对于主要的居民点,依据地质条件判断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一般居民点,重新详细地进行现场调查。在调查规划的基础上,针对每一处隐患点的危险程度提出临时治理措施及长远的整治方案。各社区(村)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我镇环境整治的要求,根据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谁管辖,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治理责任。对申请进行危险斜坡治理的,国土、城建、规划等有关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给予政策上的倾斜。镇财政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常年经费预算,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汛期地质灾害调查处理,以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测评估、监测和治理工作。

(六)健全防灾、抢险、救援机制。

在汛期,各社区(村)及有关责任单位须坚持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建立健全防灾领导机构,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发出后,所在社区(村)和镇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及其他相关的准备工作,并通知责任人。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当地群众和干部职工及时赶赴灾区,抢救被困人员,为灾民提供必要的临时住所,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需要,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救。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或控制传染疾病的暴发和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交通部门负责恢复有关受损交通设施,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通讯部门(含无线、电信、移动等部门)负责恢复破坏的通信干线和重要通讯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

卫生部门负责提供救灾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民政部门负责调配、发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公安部门根据灾情需要发布紧急交通管制和治安管理通告,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清理、疏通重要的水陆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财政部门负责筹备、划拨救灾资金。

新闻部门按规定向公众发布地质灾害灾情等有关信息。

国土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按照地质灾害分级报告的有关规定,向镇政府、市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继续扩大,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附件:1.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2. 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附件1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

电话

部门

电话

公安

110

东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467220

火警

119

市国土资源局

22489188

医疗急救

120

大朗国土资源分局

83010339

气象台

121

镇武装部

83183019

大朗电视台

83315599

镇社会事务办

83183005

大朗供电公司

83319203

大朗环保分局

83111806

大朗电信分局

83208938

大朗交通分局

85107903

大朗周刊

81061555

镇规划建设办

83203803

镇水利所

83311795

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83101801

大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

83111809

 

 

(以上联系电话仅供参考,以各部门提供的为准)


 

附件2

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序号

所属社区(村)名称

地理位置

灾害类型

受影响情况

已采取的措施

备注

户数

人数

1

水口村

水口村中昌汽车后面麦岭公(土名)

不稳定斜坡

10

495

20094月已树立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宣传小册子。

被市纳入2009年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2

杨涌村

杨涌村海杨城后麦岭公

(土名)

不稳定斜坡

6

16

20064月已作喷浆处理,20094月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宣传小册子。

 

3

沙步村

沙步村与黄江镇交界处

(常虎高速石厦出入口)

不稳定斜坡

10

305

20094月已树立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宣传小册子。

 

4

石厦村

石厦村大源工业园薄贝岭(土名)

不稳定斜坡

2

61

20094月已树立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及宣传小册子。

 


 

 

 

 

 

 

 

 

 

 

 

 

 

 

 

 

 

 

 

 

大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531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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