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关于印发《大朗镇2010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0-11-05 19:37:19  来源: 本网
【字体: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共计40天。为做好我镇2010年春运工作,确保安全顺畅、优质便捷、和谐有序,让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春运工作全局,按照“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以人为本、优质高效”的原则,加强领导协调,科学组织运力,提高应急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实现“安全、顺畅、优质、有序”的春运工作总体目标。
     工作目标:一是科学调配,保证运力充足,确保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二是加强管理,疏堵结合,确保人流、车流集散有序;三是严防死守,安全营运,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四是惩防并举,提升服务,确保不发生旅客投诉的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五是准备充分,应急得力,确保应急措施有效解决因突发恶劣天气等造成的运输影响,让广大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
     二、春运形势分析
     (一)客流预测。
 2009年春运期间,我镇公路共发送旅客71319人次,较2008年增长8.41%。其中外省旅客42785人次,省内旅客28534人次,分别同比增长9.42%和增长7.75%。2009年春节前发送旅客为50111人次,同比上升18.01%;春节后旅客返回21208人次,较2008年下降9.05%。
    根据客流调查预测情况分析,预计我镇2010年春运公路客运发送量与2009年基本持平,约7.2万人次。省内客流将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惠州等主要城市,省际客流主要集中在湖南、广西、江西、四川、河南、贵州等线路。春运客流高峰将集中到2月8-12日。
    (二)有利条件。
    1、客运班线日趋合理,群众出行更为便利。自开展“治摩”工作以来,我镇大力实施优先发展公交战略,不断增加公交运力,不断优化公交系统,多次优化、调整及积极开通新线路,省际、市际、镇内客运班线网络进一步完善,为广大出行群众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我镇现有镇内公交车辆141辆,开通16条公交线路;现有公共的士95辆,将增加投入100辆公共的士补充运力;大朗车站拥有到湖南、广西、江西、湖北、四川、河南、贵州等全国各大城市的省际班车线路100多条,运力基本能够满足广大新莞人返乡需求。
    2、工作措施得力。2009年春运,我镇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大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春运任务,积累了一些工作方法和经验,为做好2010年的春运工作提供较好的参考。
    (三)不利因素。
    1、近年来,春运期间天气多变,罕见恶劣天气、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一旦发生雨雪冰灾、重大地质灾害、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造成道路中断,将容易造成大量旅客滞留,给运力组织、后勤保障等带来一定困难。如出现长时间雨雪天气,将对客运车辆,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运车辆的行车安全造成一定压力。
    2、经营成本的上升给经营者带来一定困难,部分省际公路客运班线的供求关系不稳定,运力调配较为困难。
    3、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任务仍然艰巨。春运期间,客流、车流、物流集中,人员流动性大,流动范围广,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仍然严峻。
    综上所述,我镇2010年春运工作利弊条件并存,任务仍将十分艰巨。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各交通运输单位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周密安排,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镇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创业(副镇长)
    副组长: 龚耀波(大朗交通分局局长)
    陈志刚(大朗公安分局副局长)
    谢少斌(大朗交警大队教导员)
    成  员:谢主连(镇宣传教育办)
    陈仲轩(镇经贸办)
    邓思强(大朗劳动分局)
    香镇祥(大朗工商分局)
    梁锦锐(大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
    江 勇 (大朗财政分局)
    杨应机(大朗交通分局)
    邝效光(大朗安监分局)
    黄焕源(大朗交警大队)
    吴庆昌(大朗医院)
    周锦昌(镇电视台)
    陈沃华(大朗汽车站)
    叶灼华(大朗公共的士有限公司)
    钟华盛(大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工作办公室,设在大朗交通分局,具体负责日常有关工作及综合协调信息交流和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龚耀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应机、黄焕源同志兼任;叶建林、卢中玉、李国伟、陈沃华担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室电话:83311827,传真:83311827;车站办公室电话:83111063。
    各社区(村)相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村)分管企业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治保主任担任,成员由治安队长、企业厂长等组成,各社区(村)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汇报,并组织、协调各企业民工有序流动。
    四、职责分工
    春运工作涉及面广,可变因素多,任务十分艰巨,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
    (一)春运期间,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成立联合执法队,大力加强运输市场监控。具体分为二大组执行任务。
     一大组为机动巡逻队。主要任务是:
    (1)打击车匪路霸,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各治安队配合执法小组,防止公路三乱发生;
    (2)查处私设站点售票和载客,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包车,揽客、兜客等各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及扰乱运输秩序的违法行为;
    (3)加大客车无牌无证、超载滥载的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对超载车辆要坚决采取卸客分流措施。
     二大组为车站监督检查组。主要任务:
    (1)协助车站搞好治安管理,设置“三品”检查岗,严格查堵危险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认真检查,严禁携带“三品”上车;
    (2)严把车辆进站关,对于技术状况差,证件不齐的客运车辆一律不予入站配客;
    (3)严把载客车辆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关;
    (4)严把载客车辆出站关,对于超载车辆一律不予放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二)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负责维护火车售票点的治安秩序,打击制贩假票、炒票、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派驻公安民警和治安人员进客运站,维护好各客运站的治安秩序;加强对社区(村)治安队教育,要及时做好春运车辆的临检工作,把好车辆安全关,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乘坐车辆。
    (三)交通部门要做好运力和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抓好运力调配,确保民工走得了、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要制定和落实应急运力方案,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具体车辆、司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保障能力。要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完善车辆进出站登记检查制度,确保旅客运输安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要组织力量打击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四)各汽车客运站必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安检、车检、消防设备设施,严格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和超载出站。要设置“三品”检查岗,严格查堵危险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认真检查,严禁携带“三品”上车。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站内以及客运车辆的“脏、乱、差”问题,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为旅客提供一个整治、美观、舒适的候车环境。汽车运输企业要做好车辆的防冻、防滑、防雾工作。
    (五)镇劳动部门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镇春运办。联合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做好动员工作,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莞过年,指导企业做好留莞外来务工人员春节期间的生活和文娱活动安排。同时要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力度,查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确保工人足额领取工资;协助做好留莞过年外来务工人员的慰问活动;配合铁路部门做好团体票预订预售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购票;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疏运外来务工人员工作,避免客运站场形成猛然的返乡客流;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提前放假工作,错开春运客流高峰。
    (六)经贸部门要加强与铁路、电信、邮政等部门协调,确保春运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春运期间我镇汽(柴)油、天然气供应计划和应急预案,积极协调市经信局和中石化、中石油两大供应商,增加我镇汽(柴)油、天然气供应量,镇内各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要优先解决客运车辆油料供应,确保旅客运输正常。
    (七)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社区(村)、有关部门、有关行业落实道路、公路桥梁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我镇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八)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卫生疾病,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春运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疫工作,确保旅客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九)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劳动、文化部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情况调查,宣传春运动态信息,协调组织好留莞新莞人的过节生活安排。
    (十)镇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我镇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各社区(村)、有关部门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十一)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客票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十二)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办事,热情服务。要加强协调,互通情况,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镇春运办。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大局意识,突出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做好春运工作上,把行动统一到全镇春运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加强协调,互通情况,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尤其要注重安全监督管理,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镇春运办。
    (二)增强忧患意识,抓好安全。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前提,责任重大。全镇各部门要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抓好春运的安全生产工作。
    1、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各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设备、有检查、有记录,对于一次发生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国家要调查追究责任;对于公路运输一次发生2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省有关部门要调查处理;对于一次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镇有关部门和主要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同时报告市有关部门;对于发生特大群死群伤事故,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的“四不放过”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安检,消除隐患。各汽车客运站必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安检、车检、消防设施设备,严格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和超载出站。要设置“三品”检查岗,严格查堵危险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认真检查,严禁携带“三品”上车。汽车运输企业要做好车辆的防冻、防滑、防雾工作。要按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
    3、严格执法,维持秩序。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客车的超载等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超载客车的车主和驾驶员进行处罚,对超载车辆坚决卸客分流,分流费用和因分流给其他乘客造成的损失由车主和驾驶员承担。严禁对超载客车只罚款不分流,一经发现按公路“三乱”处理。客运站要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车票和检票,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超载的,除按规定从重处罚和承担分流费用外,还要追究客运站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站内喊客、拉客人员要严肃处理,杜绝拉客行为。
    4、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一是把好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关。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技术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二是把好超长运输线路的安全管理关。严格执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通告要求,严禁客车夜间(晚10时至早6时)行驶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三是把好司乘人员素质关。要加强司乘人员的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司乘人员的素质。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和开快车。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员。从事道路客运的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5、做好维护,保障畅通。要加强对公路的管理,重点加强对易发生坍塌的路段、桥梁的检查和检修,消除安全隐患。
    (三)增强责任意识,科学统计。春运统计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是运力投放的依据,是春运工作正确决策的前提。各部门要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将春运统计数据上报镇春运办,由镇春运办上报到市春运办,以便上级部门掌握春运动态,及时调整运力。统计过程必须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
    (四)增强沟通意识,及时报告。各部门要及时将春运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好人好事、广大乘客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工作遇到的困难等上报镇春运办,确保镇春运办全面掌握春运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春运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做好春运总结工作并报镇春运办,总结材料应包括本部门在春运期间所取得的成绩,采取的主要措施,一些好的做法和良好经验,存在的不足之处等。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