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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莉、李格利诉东莞市鑫城服饰有限公司、东莞市大朗鑫铖毛织厂应诉和开庭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6-03-26 16:09:0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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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


应诉和开庭公告


东劳人仲院大朗庭公字[2026]41

东莞市鑫城服饰有限公司:

本庭受理申请人陈莉、李格利诉你(单位)、东莞市大朗鑫铖毛织厂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本庭采取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陈莉、李格利为案件的申请人,陈莉的请求事项:1.请求东莞市鑫城服饰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陈莉2024111日至2025728日之间所欠剩余工资差额21734.8元;2.请求东莞市大朗鑫铖毛织厂对以上工资差额承担连带责任。李格利的请求事项:1.请求被申请人一东莞市鑫城服饰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李格利2024111日至2025731日之间所欠剩余工资差额21578.68元;2.请求被申请人二东莞市大朗鑫铖毛织厂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二、东莞市鑫城服饰有限公司为案件的被申请人一。于2026513日前,需就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向本庭提交《答辩书》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应诉手续(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注:不按时提交或办理的不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三、现定于2026513下午245分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大道洋乌富升路8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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