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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龙、刘兆威诉贤佑精工(东莞)有限公司应诉和开庭的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10-30 11:25:0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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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

应诉和开庭公告

东劳人仲院大朗庭公字[2025]283


贤佑精工(东莞)有限公司

本庭受理申请人曾文龙、刘兆威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本庭采取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曾文龙、刘兆威为案件的申请人,其请求事项如下表:

姓名

请求事项

曾文龙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81日至2025108日的工资 15952 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318日至2025108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80000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2000 元;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61日至2025930日的高温补贴共计1500元;5、以上请求合计109452元。

刘兆威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81日至2025108日的工资 13148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528日至2025108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6833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250元;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61日至2025930日的高温补贴共计1500元;

5、以上请求合计55731 元。

二、贤佑精工(东莞)有限公司为案件的被申请人。于20251222日前,需就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向本庭提交《答辩书》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应诉手续(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注:不按时提交或办理的不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三、现定于20251223日上午845分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大道洋乌富升路8号)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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