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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兵、段柒中诉东莞市昌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应诉和开庭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4-10 14:38:1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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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

应诉和开庭公告

东劳人仲院大朗庭公字[2025]84

东莞市昌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本庭受理申请人张兵、段柒中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本庭采取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张兵、段柒中为案件的申请人,其请求事项如下表:

姓名

请求事项

张兵

1.请求支付2024121日至2025331日工资14400元;2.支付202251日至202533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0800元;

3.支付2024年年终奖金3600元(202411日至20241231日);

4.支付20241231日搞卫生费用800元;

5.支付2024121日至20241231日法定节假日费用2220元;

以上共计:31820元。

段柒中

1.请求支付2024121日至2025331日工资14400元;2.支付2016314日至202533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9600元;

3.支付2024年年终奖金3600元(202411日至20241231日);

4.支付20241231日卫生费800元;

5.支付202412月至2025年法定节假日工资2220元;

以上共计:60620元。

二、东莞市昌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为案件的被申请人。于2025529日前,需就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向本庭提交《答辩书》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应诉手续(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注:不按时提交或办理的不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三、现定于2025529300分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大道洋乌富升路8号)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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