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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何康、龙爱息、江普忠诉东莞市锦泽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应诉和开庭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10-17 08:44:2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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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

应诉和开庭公告

东劳人仲院大朗庭公字[2024]277

东莞市锦泽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

本庭受理申请人周文、何康、龙爱息、江普忠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本庭采取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周文、何康、龙爱息、江普忠案件的申请人,其请求事项如下

姓名

请求事项

周文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3月份工资差额:5600元,即:{(7500/1900元(已发))(2024312024331日)}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4月份工资差额:5600元,即:{(7500/1900元(已发))(2024412024430日)}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高温津贴:1500元,即:{(300/月*5个月)(20236月、7月、8月、9月、10月)}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高温津贴:1500元,即:{(300/月*5个月)(20246月、7月、8月、9月、10月)}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年休假工资:12413.79元,即:{(7500/÷21.75天*12天*300%)(202231202495日)}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60000元,即:(7500/月*4个月*2倍);

以上合计:88613.79元。

何康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3月份工资差额:8600元,即:{(10500/月﹣1900元(已发))(202431日﹣2024331日)}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4月份工资差额:8600元,即:{(10500/月﹣1900元(已发))(202441日﹣2024430日)}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高温津贴:1500元,即:((300/月*5个月)(20236月、7月、8月、9月、10月)}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高温津贴:1500元,即:{(300/月*5个月)(20246月、7月、8月、9月、10月)}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年休假工资:49241.38元,即:{(10500/÷21.75天*34天*300%)(2017916日﹣202495日)}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68000元,即:{(10500/月*8个月*2倍)(20161016-202495日)}

以上合计:237441.38元。

龙爱息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3月份工资:7500元,即:(202431日﹣2024331日);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4月份工资:7500元,即:(202441日﹣2024430日);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5月份工资:7500元,即:(202451日﹣2024531日);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高温津贴:1500元,即:{(300/月*5个月)(20236月、7月、8月、9月、10月)}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高温津贴:1500元,即:{(300/月*5个月)(20246月、7月、8月、9月、10月)}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年休假工资:7241.38元,即:{(7500/÷21.75天*7天*300%)(2023326-202495日)}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7500元,即:{(7500/月*2.5个月*2倍)(2022326-202495日)}

以上合计:70241.38元。

江普忠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1月份工资差额:7100元,即:{(9000/月﹣1900元(已发))(202411日﹣2024131日)}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2月份工资差额:7100元,即:{(9000/月﹣1900元(已发))(202421日﹣2024229日)}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3月份工资差额:7100元,即:{(9000/月﹣1900元(已发))(202431日﹣2024331日)}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4月份工资差额:7100元,即:{(9000/月﹣1900元(已发))(202441日﹣2024430日)}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高温津贴:1500元,即:((300/月*5个月)(20236月、7月、8月、9月、10月)}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高温津贴:1500元,即:{(300/月*5个月)(20246月、7月、8月、9月、10月)}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年休假工资24827.59元,即:{(9000元/月÷21.75天*20天*300%)(202082日﹣202495日)}

8.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90000元,即:{(9000/月*5个月*2倍)(201982日﹣202495日)}

以上合计:146227.59元。

二、东莞市锦泽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的被申请人。于20241130日前,需就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向本庭提交《答辩书》及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应诉手续(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注:不按时提交或办理的不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三、现定于2024122上午900分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大道洋乌富升路8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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