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 2023年11月15日
投资项目代码: 2306-441900-04-01-727414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7152001001
招标编号: DLCDLA12300269
投资项目名称: 东莞市大朗镇求富路股份经济联合社智孝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市大朗镇求富路股份经济联合社智孝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设计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大朗镇求富路股份经济联合社智孝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大朗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100%
投资金额:2700453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6449.41㎡,容积率≤3.4。拟新建三栋厂房、一栋员工宿舍楼,总计容建筑面积55927.99㎡,地下车库面积5875.16㎡,总建筑面积61803.15㎡,最大高度≤60m。总车位数236个。(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1)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泛光等)、消防、防雷、暖通、装饰装修、电梯、节能、卫生、环保、安全、绿色建筑设计(需要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海绵城市、环境景观绿化及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等。(2)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负责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等,并负责与招标人或相关部门沟通设计方案,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意图、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等。
最高投标限价:服务收费系数为固定值:0.70(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无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注册类的,须要求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职称类的,须要求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6日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7)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大朗镇求富路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大朗
工期(交货期):150个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市大朗镇求富路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求富路社区长富中路452号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331145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大朗镇求富路股份经济联合社,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求富路社区长富中路452号,联系电话:0769-83311452,招标代理:广东中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C座1201室,联系电话:0769-27222170。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朗镇求富路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C座120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梁子强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7222170
监督部门:东莞市大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2816603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备注:相关资料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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