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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镇】东莞市大朗镇环莞快速路三期水平村水屏路安置项目—道路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3-09-05 16:58:1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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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27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7019001001

招标编号:DLAWQC12300267

建设单位:东莞市大朗镇水平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广东信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大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大朗镇环莞快速路三期水平村水屏路安置项目—道路及配套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大朗镇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4874229.09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建设水平村安置地道路及配套工程,道路硬底化面积约7000平方米,新建雨污水排水管、道路挂灯,新建配电房等,总投资额为4874229.09元。

发包范围:东莞市大朗镇环莞快速路三期水平村水屏路安置项目—道路及配套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2、管网工程;3、道路照明工程;4、安置地室外围挡;5、新建配电房等工程。

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按本次招标范围及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变更设计、增减工程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可调整的费用除外)。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上述要求;(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9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9月0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27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王绍强  0769-83311493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张小敏  0769-22429022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95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证已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5)在最新期东莞市交通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期而上一期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目前已公布的东莞市信用评价最新期为2023年第一季度,如投标截止时间前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了最新期的结果,则按其已公布的最新结果为准。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①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单项投标保证金;②银行电子保函;③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大朗镇水平股份经济联合社,电话:0769-83311493,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水平村村委会;招标代理:广东信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2429022,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5号1栋201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朗镇水平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备注:相关资料请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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