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连续发生两起儿童溺水事件,对此,吕业升书记、姚康副书记、喻丽君副市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加强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并向所有中小学家长发出警示短信,要求家人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公安部门要做好事故调查,举一反三,加强防范。为切实保障群众尤其是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我镇积极做好预防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溺水预防。要求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防溺水的相关工作,及时将预警信息发至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提醒家长在暑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履行好监护人责任,严防溺水事件的发生。同时,指导各游泳场馆对游客进行游泳技能及自救方法培训,提升自救能力。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防范溺水工作的责任,建立防溺水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保证每一处危险区域都有专人负责。加强防范制度建设,积极应对溺水事故的发生。完善事故上报制度,规范溺水事故处理的程序办法,一旦发生溺水事故要将事故在5分钟内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将概况快速报告市政府。
三是加强重点巡查。加强镇内10家游泳场所安全管理排查,在仙村水库、莲塘头水库、凤山水库等至少巡查2次/天,并在全镇重点水库、河道增设警示牌350个,配备200个高音喇叭24小时不断循环播放防溺水宣传语音,时刻提醒广大市民勿在水库、河道边游玩、渔钓。在荔香湿地公园、莲湖公园等布置的视频监控摄像头超150个,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四是加强应急救援。迅速增强溺水事故抢险能力,由镇消防中队专门抽调多名素质过硬的消防战士成立专业搜救打捞小分队,配齐救援工具,在接报落水求助警情后随时出动,全力开展救援、打捞工作。另外,在水库旁设置长绳、救生衣(圈)等必要救生设备,并定期开展检查和维修,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在工厂、学校、社区(村)公告栏张贴防溺水宣传海报2000多份,共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近5万份,提高员工防范溺水意识,保障新莞人的生命安全。同时,发挥媒体引导作用,组织大朗电视台、大朗网、“荔香大朗”微信、微博等媒体,常态播放专题安全公益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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