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13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6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民〔2019〕157号)要求,现对大朗镇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护理名单进行长期公示(以下名单更新至2025年5月)。
大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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