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大朗镇阳光城翡丽花园配建安居房(镇分成部分)第二阶段配售房源申购人选房顺序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所公示的申请人的选房次序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5日)书面向大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东莞市大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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