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7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502号)、《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民〔2019〕157号)要求,现对大朗镇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护理名单进行长期公示(以下名单更新至2021年12月)。
大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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