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有效解决建设用地持续增长与加强耕地保护矛盾的新途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即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2〕6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0〕1052号)、《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大朗镇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函》(东国土资函〔2018〕455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依据本镇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东莞市大朗镇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建新区实施方案(水口工业大厦项目)》,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欢迎提出意见。
一、基本情况
建新区共2个地块,均位于大朗镇水口村,总面积8.53亩,故本次建新区使用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8.53亩。经核查,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农用地3.79亩(均为坑塘水面);建设用地4.46亩;未利用地0.28亩。
二、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使用情况
根据《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大朗镇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函》(东国土资函〔2018〕4556号),明确东莞市大朗镇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入任务为732亩。本方案将使用大朗镇2018年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8.53亩。
三、公示期限
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5月8日,共30天。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特此公示。
附件1:东莞市大朗镇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建新区实施方案(水口工业大厦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2018年)(JX001-JX002).pdf
附件2:东莞市大朗镇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建新区实施方案(水口工业大厦项目)实施规划图(JX001-JX002).pdf
联系部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
联系电话:0769- 81291825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社区景福路2号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
2021年4月6日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