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6〕111号)、《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18〕99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0年2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27日止。)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 联系电话:82816611
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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