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委干〔2023〕125号
关于黄冠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镇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冠筌 不再兼任长富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委员职务;
钟颖华 兼任长富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骆江华 不再兼任巷头社区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曾 锋 兼任巷头社区党委副书记;
刘卓荣 不再兼任大井头社区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邓创成 兼任大井头社区党委副书记;
周志华 兼任新马莲村党总支副书记,
不再兼任圣堂社区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叶国兴 兼任圣堂社区党委副书记;
翟东成 不再兼任蔡边村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梁宇辰 兼任蔡边村党委副书记,
不再兼任新马莲村党总支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耀林 不再兼任犀牛陂村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宋国辉 兼任犀牛陂村党委副书记。
中共大朗镇委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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